一男子去邻居家敲门请他不要将垃圾放公共区域,两母女出来将男子抓伤,殴打对方时女子摔倒死亡应该谁来承担责任?

无羊之无羊


我个人觉得这名男子一定是有责任的,只是根据情节和衡定责任比重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名男子是整个事情的当事人。



我觉得男子的正常程序应该是,先找物业,然后由物业通知母女禁止乱到垃圾的行为,当然男子也可以直接向邻居反应这件事情,但是你作为一个业主,去敲其它业主的门,这本身就是一种骚扰。


对于母女的强硬态度,我相信一定不是单方面的,极有可能男子说话偏激而惹怒了母女,使母女失态,疯狂的对男子进行人身攻击。按照常理讲,如果男人和和气气的讲话,而没有表现出强硬的态度,母女二人也不会产生这么激烈的反应,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所以我认为,女方虽然是在殴打男子自己摔倒致死的,但是男方也一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比重要看当时的情景,如果男子没有还手,而不断的辱骂和刺激女方,那么男方的责任比重就一定大。


我是焱垚


我父亲今年75岁就是遇到这样的垃圾人,邻居一个老太太经常将垃圾扔到公共楼道,由于大家都是从那里走就不方便,我父亲一个老党员,看不下去,有一天老太太把吃的螃蟹腿又扔到楼道内,我父亲从外面回家看到就把螃蟹腿归拢到他们家旁边,老太太接着就去敲我们家的门,问我爸是不是把螃蟹腿垃圾放到那里,我父亲就说公共场合不要乱扔垃圾,那老太太就说愿意往哪里扔你管不着,说着就拿笤箸打我父亲,我父亲只有躲闪还是挨打了,夺过笤箸以后,老太太又拿拖把打我父亲,上面有钉子打的我爸遍体鳞伤,并且拖把杆都打断,老太太身体很好,也用脚踢我父亲下身,老太太打了我爸下楼梯时自己踩空把胳膊摔的脱臼,当天就报警,去了医院,我爸觉得应该去派出所说明白,所以检查头部当时没事就去派出所,但是那家派出所有人,当天十点去到了下午五点才让我爸出来,我父亲就头晕受不了了,回去医院住院,那家已经找了大夫不让我爸住院,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爸住院,晚上就排不出尿,住院几天以后我爸就要求出院,因为是一个小医院,那个老太太也在那。现在那老太太就告我爸故意伤害,已经拖了一年多了,他们家人见了我家人就骂,我父亲由于生气引起各种疾病,并且抑郁症很厉害,出了事情我爸就已经不在那里住,但是他们家一个闺女天天找事骂,我们家人都觉得是邻居能往好处做就不去理她,但是她们家放言说他们哪里也有人,要治我们,确实他们家有权有钱,也太欺负人了,刑警队说只要是构成轻伤,不管是她自己摔得,我父亲也是故意伤害,到了检察院,检察院退回,那家又告到法院要钱,法院以先刑事后民事驳回,现在那家还在闹,刑警队还是找,一年多了,我们家人都崩溃了,我父亲差点就不行了,我奉劝大家不要管闲事,远离垃圾人!


优雅6677


男子的爱心和正义应该得到支持和表扬,可是好人没有好报,做好事没有好结果,真是让人感慨,既同情又愤恨。

人是个怪东西,有时候做了好人好事,反而没好果子吃。

就如同这个男子,好心上门敲门提醒请他不要将垃圾放公共区,本来是一件津津乐道的好事。

却因为不讲理的母女发生纠葛,厮打过程中,导致其中一人摔下楼死亡。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两个女子虽然抓伤男子。

然而,在法律上却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男子生命没有受到威胁。

所有,男子的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最终也会落得一个误杀的罪名。

不管如何,男子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纵然有万千人值得同情。

但法不容情,希望再遇到诸如此类的事情之后,我们应该保持一颗平常心。

枪打出头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好人好事想做,得看你有没有资本。

反正,我没有。


遇我得福


一男子去邻居家敲门请他不要将垃圾放公共区域,两母女出来将男子抓伤,殴打对方时女子摔倒死亡应该谁来承担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看,女子死亡的原因究竟是因为什么,打架到底是不是主要原因?其二,上门理论男子,在女子死亡这件事上有没有责任,他应该负多大责任?其三,在这个事件中,死亡女子自己有没有责任,她应该负多大责任?最后,不要让正义和老实人吃亏,在这件事上说得通吗?

1、女子死亡的原因究竟是因为什么,打架到底是不是主要原因?

事情的起因是该女子母女二人将垃圾随便丢弃到公共区域,这样的话就影响到了他人的生活便利。你想想,当你开电动车回小区是,车子轧在一堆垃圾上多气人。更不要说垃圾造成环境脏乱差还传播病毒和霉菌。于是,一男子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邻居,就找上门理论。没想到遇到硬茬了,来就来,来就打。一番抓挠和推搡后,事件开始恶化,男子推到女子后,女子脑袋着地受创竟然死了。

2、上门理论男子,在女子死亡这件事上有没有责任,他应该负多大责任?

很显然,上门理论的男子肯定是有责任的。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利益。但是,不管怎么说,你上门理论没有错,但毕竟发生了斗殴。这斗殴你总有责任吧?你可以说,是那没素质的母女首先撕咬抓挠引起的斗殴,但是那种情况下男子可以躲避和离开,他没有。接下来,男子推搡的行为导致了女子到底脑袋受创死亡。这就不单单是民事纠纷了,还可能触犯了刑法。

3、在这个事件中,死亡女子自己有没有责任,她应该负多大责任?

很显然,该女子母女的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也就是乱丢垃圾的行为引起了整个事件。邻居找上门来不过是提醒他们家以后不要乱丢垃圾了,也不过分。问题是,他们家不是好惹的。先来一波撕咬和抓挠,再来殴打和推搡。最后被人推倒在地,脑袋受创而死亡。很显然,该女子负有责任。但,就整件事来看,她的责任应该占4成左右。

4、不要让正义和老实人吃亏,在这件事上说得通吗?

其实,上门理论男子很冤枉。本来出于好意,维护的是小区公共利益,但是惹上无妄之灾真是冤枉。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你维护公共利益没有错,但是要注意方法。用暴力和打架的方法很显然是错误的。但是,引起斗殴和打架的不是该男子,只不过他没有从打架之中及时抽身造成对她人的侵害。不但要面临很重的经济赔偿责任,还有可能坐牢,真是不应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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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讲的非常明白,母女俩把男子抓伤了,而且是在打男子的时候摔死的,我认为如果上边情况属实的话,女子打人不慎摔死了,首先要说的是男子已经被打伤,是受害人,如果让受害人赔偿施暴人,岂不是没有了公理,没有了人性,所以我认为不仅男子对摔死的女子没有承担任何责任的义务,相反女子方抓伤男子也得有个说法,如果男子能看在已经摔死人了不与计绞那是大义,母女方乱倒垃圾本身有错在先,如果人人都不管不问不制止,以后我们大家是不是都要生存在垃圾堆里。

为什么现在社会上那么多的有损公德之事发生,就是法律对那些渣事错事执法不力,助长了一些社会歪风邪气的滋生,建议要树正气,倡正义,让那些讹人诈人的孬种想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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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母女俩打一个男的,老话讲: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殴打他人时不慎摔死,也算是恶有恶报。不过“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男的在交涉时态度应该不太好,才导致母女俩的撒泼发狂。如果我用“活该”来形容这对母女,会不会有人骂我幸灾乐祸,但事实上却是如此。公共区域对方垃圾本来就是有失道德的行为,作为理亏的一方打开门,听完男子说完点点头说声好,关上房门最多小声骂一句“神经病”不就完了?非要被鸡毛蒜皮的小事要了命,不过人命关天,到底谁来对女子的死亡负责,栋哥是这么认为:


男子有没有责任要看女子摔倒的原因,若是自己摔倒则承担间接过失责任,法院应该会判处男子赔偿相关费用

从道德层面来说,这对母女确实是活该,但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法不容情一切还要经过法律裁判,才算心服口服。至于女子摔倒身亡男子有没有责任,还是要看女子摔倒的原因,是男子造成的还是自己不慎导致。若是自己不慎导致,那么男子会承担相应的间接或过失责任,法院会判处男子赔偿死者家属相应的费用。男子不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男子来说虽然钱赔的冤枉,可自己毕竟是当事人。毕竟法院已经宣判,只有遵照执行。

若女子的身亡是男子推到所致,那么过失致人死亡罪男子是跑不掉了。只要附带民事赔偿到位,刑期不会长

如果女子的死亡是因男子推到所致,那么很遗憾男子最终会因“过失致死”获刑,并且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只要民事赔偿到位,刑期应该不会太长最多三年左右,我想死者家属应该不会原谅男子,所以自然也不会为他写什么《谅解书》,否则法庭还能够酌情轻判。看到没这就叫“人狂没好事,驴狂没草吃”,就应该一点垃圾的问题,一个搭上命,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人与人之间还是多一点理解和包容吧,别让自己身处在冰冷无情之中。

尽管我也认为这对母女咎由自取活该,但法律终究是公正公平的,男子虽然没有故意伤害,却存在过失之罪

相信看完回答,有许多人为该男子抱不平,认为这对母女是咎由自取活该。但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尽管大部分时候不近人情。但总能让我们心服口服。几遍女子的死不是男子造成的,单页存在间接过失之罪,毕竟是他找别人理论垃圾的事,虽然出发点是对的是好的。但是结果却有些悲剧,我想谁都不想这样谁也都没想到会这样,因此只能愿生者坚强逝者安息,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栋哥游记


清官难断家务事呀,一堆垃圾是谁丢的不好说,但如果知道是谁干的,问题就简单多啦,需讲究方式方法,这对母女无德,让其长记性的办法很多,没必要直接出马把邻里关系搞太僵,方法一:把丢的垃圾挂在其门上,在其门上抹点屎尿都可以,她会记住带来的不便的;方法二:乱扔垃圾是为了自已图省事图方便,你就给她找点麻烦,如找根牙签塞她锁眼里,没几个钟头她开不了门的;方法三:把她的垃圾倒在她的座骑或助动车坐位上,放心她会好好反省一下滴;整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暂就介绍上述几个轻度理性的整治办法,硬菜得看表现再呈上,非整死这帮垃圾之人------。


一光荣之鹰一


殴打别人时女子摔倒死亡,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别人没有还手,女子打别人的时候自己摔倒死亡的。那么可以说该女子是打人累死的,其死亡完全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与他人无关。就像一个人打树桩子一样,没有打断树桩子自己却累死了,那么他的死也是该死。



另一种是打别人的时候别人还手了,双方发生了纠纷。如女子在殴打别人的时候不小心摔倒死亡了,那么被打的人可就倒霉了。碰见那些无赖的死者家属,就该趁机讹钱了。

女子的死虽然不是别人的击打造成的,但是与被打的人行为是有关联的,被打的人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还是要有的。

当然,过错方是在该女子,被打的人只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法重情深


女子殴打对方时摔死的为什么要对到负责?受害人被殴打还没找那母女要医药费已经算是件很道德的事情了,凭什么要受害人负责?

母女做出不道德的行为不但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对受害人施暴,如此行为如果法院还判受害人有责任,那么只会助长邪气,以后人们再也不会多管闲事了,社会将会越来越冷漠。

以前都说道德是属于个人行为,属于个人素质,并不触犯法律。但是我现在很希望国家能出台一些法律来规范社会道德,而且我觉得有这个想法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


遇见心态


但现实当中此案处理起来一定复杂的多。一般情况下死亡女子家人会控告,是男邻居将女人推倒致死,甚至可能说是被男邻居殴打致死。这就需要男邻居的陈述要有证据支持,如果当场有他人见证,或正好有摄像头录有全过程好办了,否则男邻陈述难有证据。当然,死者家属控告也需要有证据。公安机关的尸检能确定死亡女人的身体是否曾被殴打,能确定女人的直接原死亡。

此案女方控告和男邻陈述都无有力证据的可能性大,如是这种情况,男邻可能在侦查阶段要受一定时的羁押,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法院调解男邻予以一定赔偿而结案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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