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隔夜酒”后驾车 被交警查处

本周关注|男子“隔夜酒”后驾车 被交警查处

一、男子“隔夜酒”后驾车 被陵水交警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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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休息一晚,第二天开车应该不算酒驾。这是许多机动车驾驶员心存的侥幸。4月15日,驾驶人孙某就因“隔夜酒”被陵水公安交警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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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12时18分许,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的工作机制,在陵水县椰林高速路桥下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突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拦下一辆车牌号为琼AUW***小型轿车,系统预警提示该车辆涉嫌逾期未年检。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证件时,驾驶员孙某神情慌张、言辞闪烁且身上散发一股刺鼻的酒味。于是民警便对驾驶人孙某进行询问。孙某回答“我一大早刚从三亚开车到陵水,我能去哪喝酒啊,再说了早上有几个喝酒的。”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交管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结果呼气酒精含量为48.2mg/100ml。这个结果让驾驶司机孙某感到十分的吃惊,怎么就成了酒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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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执勤民警咨询得知,原来孙某于4月14日晚在三亚市一个朋友家和几个朋友聚会喝酒,早上起床后觉得身体也没什么不适,就开车出来,没想到经过了一晚的休息,体内的酒精没有完全代谢,还是被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孙某因车辆逾期未年检、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对其分别处以200元、2000元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5分的处罚。

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交通事故高发路段突然抛锚 五指山路管员赶来“救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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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20时左右,司机彭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保亭途经五指山市,欲从琼乐高速连接线S26上高速路去往海口,没想到刚开上S26五指山出入口匝道时发动机出现故障,无法行驶,彭某某着急地拨打了11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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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交警指挥中心接到彭某某的求助电话后,立即通过对讲系统指令就近的路管员赶往车主车辆抛锚的地点。彭某某车辆抛锚的地点正处于对向车道突然变窄的路段,也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隐患点。到达现场后,路管员摆放好警示锥桶,开启警车灯,做好后车警示和人员防护工作后,一边向司机彭某某了解情况,另一边指挥车辆避让前行,直到拖移车辆到达。彭某某见状,对路管员的及时到来和提供的帮助,表示了真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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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交警提醒

广大车主若开车上高速或开长途车的,出发前一定要做好刹车系统、轮胎检测和车灯是否完好等车辆状况检查,到达目的地后也要进行检查,确保行车途中没有对车辆造成其他影响。

三、G98环岛高速西线南山段右幅两处通道施工 15日起交通管制 车辆无需绕行

因对G98环岛高速公路南山段K276+612和K277+142两处通道拆除重建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施工期间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于4月15日至5月27日对G98环岛高速公路K276+492至K277+300段(约800米)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封闭管制路段右幅(三亚往乐东方向),左幅(乐东往三亚方向)双向通行。途经管制路段的车辆,届时请按现场有关交通指示标志或按现场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

四、三亚迎宾路、金鸡岭路路面升级改造 本月16日起分时段进行交通管制

根据三亚市住建部门工作计划安排,迎宾路、金鸡岭路路面升级改造工程需进行占道围挡施工,为确保顺利施工和过往车辆安全,4月16日至7月20日期间上述路段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迎宾路(三亚湾路至凤凰路路段)机动车道实行分段式封闭半幅施工:

于4月16日至4月28日,进行路面病害处理、铣刨沥青旧路面、摊铺沥青路面底层施工;于5月13日至5月20日进行摊铺沥青路面面层施工。

迎宾路(三亚湾路至学院路路段)两侧非机动车道,实行分段式封闭半幅施工:

于4月16日至4月20日,进行病害处理破除路面、恢复砼路面层施工;于4月25日至5月12日进行铣刨、摊铺沥青路面施工。

迎宾路(学院路至吉阳大转盘路段)机动车道,实行分段式封闭半幅施工:

于4月22日至6月7日进行路面病害处理注浆、病害处理破除旧路面、恢复砼路面层、铣刨沥青旧路面、摊铺沥青路面底层施工;于7月4日至7月20日进行摊铺沥青路面面层施工。

五、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醉驾 三亚交警以一警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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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交警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目前,交通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13日20时至23时,交警海棠大队三级路长带领路管员在223国道林旺海棠阁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依法拦截一辆琼BK**42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吉某卡(男,27岁)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核查,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吉某卡浑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3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吉某卡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嫌疑人吉某卡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将依法对交通违法嫌疑人吉某卡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15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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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 | 陈孝文

校 对 | 卓书娴

编 辑 | 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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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Traffic police in h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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