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奔驰漏油最新处理结果要求退款,为什么女事主不同意?

两腿换着走


刚刚奔驰漏油处理结果要求退款,为什么女事主不同意?

这很好理解,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和站在女事主的角度一想,也就理解了。

第一奔驰漏油事件中,女事主主动找4S店沟通过三次,而4S店对解决的方案也是变了三次,朝着不利于消费者角度改变。到最后只给换发动机。这让女事主非常愤怒。当然这样换成是谁,都非常愤怒,也在情理之中。

第二奔驰漏油事件中,4S店对待女事主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店大欺客”,“让你告,我有专门的法务部,专门的律师等着你”,等傲慢心态,不把消费者放在眼中。当然有关方的缺失,助长了4S店这种心态。致使很简单的质量问题,上升到对其服务态度的不满,这就更加助长了女事主的愤怒。

第三奔驰漏油事件中,4S店拿产品质量三包来塘塞,被思维缜密的女硕士驳得体无完肤,4S店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又加重了事主的愤怒。

第四奔驰漏油事件中,到底车是否合格,是否涉嫌欺诈,这都要进一步调查,才能得出结果。加之,此视频一传到网上,得到了广大网友的支持,现在她想低调都不可能了,她能答应,可广大网友不答应。

如此种种,4S店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当然这是他们的傲慢换来的,不怨别人。

通过这个事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某些地方还应完善,还有漏洞让不良的商家有空可钻,这应引起立法部门的注意。


健康生活经营人




看过视频的朋友应该知道,其中奔驰女车主讲的这么一段话令人印象深刻:“我跟你们讲道理,你跟我说,你给我三天时间,我给你三天,我连续给了你们五个三天十五天,十五天你们给我一个方案,最后的方案是换我的发动机,十五天你就给我这个方案,你说我能接受得了吗?”面对4S店人员的不作为以及一拖再拖,W女士彻底愤怒了。



在4月13日下午与店内负责人的协商当中,4S店方面确实提出表示愿意立即退款,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W女士前面已经恳求你们退款或换车,你们始终不愿意,非得等到事情闹大,你们才愿意,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吗?W女士在现场表示目前不接受退款,而是愿意接受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法规退换车、或更换发动机。并且W女士提出了自己的8个条件,就事论事,希望能得出一个结果。




老实人心中有一座佛,佛倒了,就剩下(恶/拳头)了。感谢W女士让大家摆脱店大欺客的问题。


有一车言


本人绝对的真实体验,跟奔驰处理一个天一个地啊,我父亲2011年在浙江湖州俊宝行买的11款5系宝马,第一次保养开始就发现少机油,因为一万公里一保养的周期基本9000提示加一升机油,去店里一直说没达到烧机油标准,说可能新车没磨合好会耗机油,过首保说不定就好了,但是后来越来越严重,后来不到5000公里就提示加机油了,但4s店还说没达到烧机油标准,说国家标准0.5宝马标准0.7,最后过保没几个月终于超过国家标准了,然后售后小姑娘跟我说他们那边都有记录的应该会帮我处理的放心,而且他们集团每年好像有一定资金用来赔偿或者补贴的,不过我也不知道她说的真假,但是心里听着舒心,然后我说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挺大的你也一下子处理不了,老是要汇报,我说要见你们售后经理,谈了一下很快就OK了,他们前面说换什么活塞环之类的,我说现在不行,因为前面没过保,你们要求换没准我能同意,现在你换了本身我出保了开一阵子又出问题我找谁,现在只能换发动机总成,不然这个事情没得商量,后来他们说上报上去,但是他们报告宝马后马上就给我更换了全新的发动机,售后经理还给我看了宝马发给他们的信函,内容是新发动机宝马公司承担70%,要求4s店承担30%,然后售后经理说都用了三年多了问我能不能承担点拆装费一万多,让他好做事,不过我没同意,我说怪你们保期内没帮我处理,拖到保期后活该啊,不过我也好说话,后来答应他出一半就是6000多,然后他们给我6000多的等价抵保养,我好像后来6.7次保养都没出过钱,哈哈,而且现在开了5年了,发动机都是杠杠的,顺便在表扬一下他们,变更发动机需要去车管所变更都是4s店专门派人帮我弄的,我只要跟着就行,服务真的没话说,哈哈,我想说都是德系车的4s店,区别真大!


荣伟织带--胡148


这件事使我想起了前几年我们学校发生的事情的事情!

我们学校的一位同事,买了一辆海马汽车,开了一年多点,还在质保期内。恰逢我们一位女同事的公公去世,学校组织到女同事家去悼念,在返程的途中突然自燃起火而同乘的几位同事在车上都没发现。幸亏后面开车的同事发现了,发出紧急信号,车上的人赶紧逃走,才没有使悲剧发生。大家迅速的参与扑救,但最终却无济于事,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汽车燃烧,并且引起了火灾。

出事后我们那同事联系了海马汽车销售店,海马汽公司的第二天就赶到,答应换同一款的新车,也可以商谈其它款的车,就是要求我们这位同事不要到处张扬,我们同事看到他们服务特别好,就答应他们的要求,换了一辆新车。

现在看来海马汽车公司的人真是聪明啊!


农政智


这个算什么?我在2009年买了一辆雪佛兰,四个月去保养,发现刹车有问题,然后说是我自己弄坏的,花了400多元换了新的,过了2个月还是有点问题,就去了一个派出所朋友的修理厂看了一下,发现刹车破旧,我说不可能啊,4⃣️s店刚刚给我换新的。还花了400多元,修车工说这个是旧的,不可能换,我怒气冲冲的去了4s店,他们态度很好,说一定给我解决,最后拖了两年没有解决,最后吵起来了,说我没有素质,当时也不想生事,不了了之!但我明白一个道理:4s店真的有大坑!


朝阳楼QCY


说说我自己遇到的亲身感受,我是买房的,虽然不是买车,但是手续是类似的,当初售房顾问承诺过我说可以公积金贷款可以商业贷款,我就是看到可以公积金贷款才选择了那个楼盘,然后交了几万块钱的定金,后来过了差不多一年打电话来说去办理贷款签合同,这个时候他说售楼部规定不能公积金贷款了,只能商业贷款,后来我连续去了两天跟他们售楼部经理沟通公积金贷款,但是他们经理一口否决我,根本没有给我谈判的余地,无论我说再多,她就一句话要么商业贷款,要么把房子退了,这句话彻底惹怒我了,当初说可以公积金贷款,现在说不给了,然后让我找当初可以公积金贷款的证据,我后悔当时没录音,但是我并没有妥协他们,也没有和他们争吵,我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投诉了那个楼盘,后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三个人和我去调查了那个楼盘,一个拿着执法仪摄像机,一个拿着笔记本做笔录,还有一个拿着公积金的相关国家文件,当时他们售楼部的经理,领导全部都出来了,心里慌得一批,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要上新闻了,后来他们也老老实实的给我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那时候我跟他们售楼部经理说上次不是说不给我办理公积金贷款吗,我这次叫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来,下次我就直接叫记者了。我看你们这个楼盘还卖不卖,所以这件事告诉了我,人不能太老实了,遇到不公平不要正面刚,要懂得智取。


青春不再46400188


在奔驰漏油纠纷刚开始的极小范围之时,如果4S店主动提出退款要求(当时堪称息事宁人的上上之选),西安女车主十有八九会痛痛快快、不打折扣地同意接受。然而时过境迁,随着小纠纷被闹得沸沸扬扬国人皆知,舆论的持续发酵,导致事态的迅猛发展,犹如“针眼大的洞关灌了斗大的狂风”,俨然已非西安利之星和女车主能控制范围。

更为微妙的是,曾被奔驰4S店蛮横霸凌、无奈“撒泼”维权的弱势女车主经此放手一搏,双方力量对比出现意外大逆转,可以说她已完全处于矛盾争执的舆论上风,有网上一边倒的汹汹民意支持,更有法律人士“退一赔三”的不吝鼓与呼,现在你在提出退款的要求(如今已从息事宁人的上上之选沦为涉嫌“低头认输”的下策),人家女车主又其能轻易同意?

古人云:两权相利取其重 ,两权相害取其轻。这虽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但是它却从一个侧面深刻反映出了——在利益面前人性的本能和常规做法。

大伙不难想象,放着“退一赔三”的大获全胜,名利双收不去做;偏偏委曲求全,因小失大,勉强接受4S店之退款要求,除非是女事主脑子进水,神经有病。

倘若女车主这样做了,即低头接受奔驰的道歉,接受退款,且不要说她能在舆论的漩涡激流中能“全身而退”,且不要说她这样做能获得亲属朋友的理解和同情,恐怕单单是网友铺天盖地、纷至沓来的口水和责难,就会把她喷成体无完肤的筛子,个人形象在网民心中也会大打折扣,无法立足。

所以,奔驰漏油最新处理结果要求退款,女车主已经断然表态:我不同意。

因为事件已由原来单纯的西安利之星与女车主“两个人之间的争斗”,骤然发展升级为汽车公司与消费群体“两大利益集团的对峙”,众目睽睽之下,弓弦拉得满满,又岂能轻易罢休!

据《陕视新闻》 4月13日消息,西安女车主提出8点诉求如下:
1.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

2.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到3月27日期间又做了哪些检查,车辆的检查有没有检查到问题,检查人员有无资质;
3.没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依法赔偿,如果是三包问题,我们也愿意接受,我们合法维权;
4.调查4s店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是否有强制消费,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要求调查是否存在违法;每年有多少消费者被动消费;
5.规范汽车行业车辆PDI检查,与从业人员素质;
6.奔驰官方要给一个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
7.对个人精神方面的损害给予补偿;
8.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霍小姐的八卦炉


研究生女车主很聪明,三包政策写的很清楚,车从4s店购出确实只能更换发动机,没法讲明白,咬死两点即可:

1,车辆未经过pdi检测是如何出库的;为什么发动机漏油这么严重的问题检测不出来就售出?是否有店大欺客行为?

2,贷款服务费15000是哪来的为什么没有正规票据而私自收费?是否有欺诈或偷税漏税行为?如果奔驰每辆车都有这个费用的话,那利之星下属集团每年起码5000-10000以上的销售车辆就是偷税漏税几千万甚至上亿,死定了。

结果:现在利之星希望退车退钱是不可能了,估计现在进退两难,3倍赔偿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准备大出血求得女研究生谅解吧[鼓掌]


坤坤思密达5166


看这里,听新闻说的,比较符合事实。

女车主为何不接受退款,是因为奔驰一女负责人在进行退款说明时附加的一句话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侮辱。

真的是我如果听到这么说要是不赔个三辆车,我也拒绝退款!

在当时女车主和对方负责人当桌已经达成退款协议,就差签字了,这时候奔驰女负责人就加了一句:原按国家三包规定,仅能帮您换个发动机。但是出于对你的同情及情感方面上,我们才答应给您退款的。

这句话一出,便完全是不认错的态度加上有轻视(不重视)这个事件的可能,像杀人犯奸杀了母亲的女儿然后在法庭上昂首挺胸的说:她女儿穿的太暴露,是个男人都想上,正好,我就想进牢里待一待,别人不敢,我敢。


奇乐飙


奔驰车女购车主不同意退款一是要争口气,二是要求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第三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

看过视频和录音的网友大概应该知道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做的事是太过了,奔驰车已购车主应该也是被欺负的脑袋肿了,所以最后也被迫发起了反击。

视频中大家可以看到购车族坐在奔驰车上面嗷嗷哭泣那场面,那无奈又无助的状况真的是令人惋惜叹息和怜惜。他自己也这么说,我是实在没办法了,我天天跟你们沟通,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可是你能把善良当作欺负我的借口,我跟你们沟通了这么多次,可是你们的总经理连出个面都不出来,你们这个4s奔驰店太气人过分了,我今天就坐在奔驰车上要你们一个说法,难道有错吗?这个车我一公里都没有开,还没有开出你们的4s店的车门,难道就发动机路由是吧?而且还不给我退款,只能够要求我换发动机,有懂车的车主说,如果一个新的车把发动机换下来,还不如买一个二手车了。

除此以外,奔驰车的售后和相关销售人员也都一个个非常傲慢,把购车车主气得够呛

这里面的经历只有切身经历过购车的情况的人才会真正的体会到那么老火的事情自己掏了将近大半个百万60多万块钱买了一堆受气,况且那为你做主,在生日当天还在南门和和气气的沟通,得到的答复是我是看着你同情你才同意退款的,按规定是要按国家的三包来换发动机的你说西安利之星的4s店总经理咋就那么给自己脸呢?不给别人脸了。

所以说,这回你做的漂亮,我们不同意你就那样同意和他们私下达成一个协议,必须让他们感受到同这个事情拖的越长,他们的名誉就会扫地,他们的损失就会更大,所以不要轻易的与他们做妥协,做交易,做勾兑。

首先我们认为奔驰车主争一口气的做法是值得的

毕竟之前给脸不要脸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奔驰车的4s店销售方。如果是你过去被他们欺负得一塌糊涂,这回就轻易的和他和解了,达成所谓的谅解吗?然后他还振振有词的说,给你个面子,由于你的发动机国家三包应该是放的现在我考虑一下同情你,那么我就不换了给你退款了,你看这是同情我给我退款了,哪有这样的说法去了半天买个车还要弄他同行,还要让他给我面子,那我难道我的面子是拿了66万块钱,他买回来了吗?所以一定要争这口气,这是对的,也是为全国的老百姓消费者真口气的很好的做法,我们支持你。

其次就是一定要争得一个合理又合法的说法

这里面违反规定的东西太多,比如说15,000元的金融服务收费那就是一个欺骗他人的做法应该属于金融欺诈,同时还有偷税漏税的做法,这里面就涉及到好几个违反刑法的地方,肯定弄的不好,有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我觉得这里面就有合理又合法的说法,在里面你如果你违反了,那么就要坐牢,你不合理了那么就要赔偿3~5倍的购车款的。

第3个方面也是给全国的广大消费者撑起腰来

碰到很大的商业巨头弱小的消费者往往就是那个菜板上的肉沫随便让人切让人剁。这一次奔驰车事件为什么突然间如此大热大火就是因为很多讲网名的自我维权意识觉醒了,你一下子意识到购宝马车女子的身份有可能很快就变成我自己,所以大家吐了一下子,全力以赴的支持开来,这是对的,因为像这种商业大巨头一向是傲慢惯了,像那些大的经销商像利之星这样的大的奔驰车代理商,那也是相当的厉害的,以前欺负你那是杠杠的,这回终于知道了舆论的汹汹之力。

总之不要随意与那些营营之徒狗和妥协真是奔驰车女车主现在做的最正确最对的地方让我们支持她挺她,最终与我们一起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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