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变成城镇户口,家里的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浅色澜海


农村户口变成城镇户口后,家里的宅基地还能继承吗?宅基地块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是私人财产,不能继承。

现时许多人都存在一个盲点,一直以为农村宅基地是私人财产,这个大家可能将宅基地及房屋搞混了,宅基地是属于村里的土地,由村里按村民改善居住条件免费分配给村民使用的土地,归属权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块上的房屋才是私人合法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房屋可由亲属继承,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本村户口。城镇户口的继承农村房屋后,因地随房走政策,可免费继续使用房屋下的宅基地块,直到房屋倒塌,但不得对房屋重建或者修缮,自然倒塌后宅基地块由村里收回,继承人不会得到任何补偿,村里也无需向继承人补偿任何费用。

城镇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后,如遇房屋被征收拆迁,可与村里村民一样得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但没有宅基地安置补偿款,宅基地安置补偿款只有本村户口成员才有。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继承人想对房屋下的宅基地块进行确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继承人户口是本村户口,继承人名下未有宅基地,继承人符合本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向村里提出将宅基地转入自己名下确权,村里无异议的情况下会送乡镇政府进行初审,初审时政府会安排工作人员入村丈量并了解情况,如无任何问题初审会通过,然后乡镇政府会再报县政府进行最终审核,县里审核通过后会一并发放宅基地确权证及房屋产权证。

现时农村户口是好东西,城镇户口现想转回农村户口非常难,宅基地是只有农村户口才会拥有的


南粤新农人


农村户口变成城镇户口,家里的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首先,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不管户口有没有迁出,宅基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的财产,不是个人的私产,农户只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没有继承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不管将来如何改革,其公有制性质是不会改变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只是依法使用宅基地,并没有处置权利。按照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只有本村村民才有使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个人私人财产,不管户口有没有迁出,都是能够继承的。所以,对于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已经失去了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房屋还是你自己的财产,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村集体也不会强制收回你的宅基地,更不会强拆你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这是它的性质决定的,虽然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是可以终身使用,并且代代相传的,在原有宅基地使用人去世以后,其家庭成员可以变更宅基地使用人,并不影响宅基地的使用,其前提条件就是户口要属于本村集体。如果户口迁出,其宅基地的使用就有了期限限制,这个期限是和你的房屋挂钩的,如果你的房屋倒塌了,你就不能在继续使用宅基地了,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如果你的房屋一直没有倒塌,那你就可以一直使用这个宅基地。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这个是不分户口性质的,能继承的只是我们的房屋,这个大家一定要分清楚。


新农人散耕


当然可以继承了,在我国,公民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被写入宪法的。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屋,就属于自己私人的合法财产,理应被保护,在家里老人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可以依法继承在农村的房屋,而不用限制是城市户口或者农业户口。



但是,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国家授权村集体无偿分配给农民使用的,和城镇的地皮性质不同,不可以买卖,更不可以被当做遗产继承。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用益物权,只限制与事本村集体的农业户口人员使用并建房,但必须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那么,在农民把户口从农业转为非农的那一刻,就和农村集体割断了联系,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的组织成员,该享有的属于本村农民的所有福利和待遇全部消失,当然包括老家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福利,农民又在上面建造了房子,也要遵循地随房走的用地原则。所以,不管是否属于农村户口,还是农转非了,只要房屋还在,农村的宅基地还归你来使用,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使用物权现象。

所以讲的话,既然房屋还在,房屋可以被继承,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也能保留。房屋存在多久,就可以使用宅基地多久,除非自然倒塌,或者遇见该房屋所在土地被征收。倒塌的情况就是房屋灭失了,那么村集体就该收回宅基地了。属于被征收的情况呢,国家还有补偿你的合理损失。


林哥自媒体


应该能。拥有者一旦死亡,后人可能不能继承,但后人能够长期居原有房屋,没有宅基所有权,房屋倒塌可能不能重建。


用户辽河人家


老祖宗留下的到这里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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