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本金4万,被立案了,如何应对?会判多久?

都市善良的小猪


题主指的被立案是因为收到立案的短信通知还是已经收到法院传票了呢?如果是短信,可以百分之百的告诉你,这是催收发过来促使你尽快还钱的,大可放宽心不用理会,如果是收到法院传票,那么说明银行已经起诉并且已经被法院受理,你需要在规定日期内到场应诉就可以了!

信用卡只要不涉嫌虚假信息办卡、逾期以后保持连续的还款记录,基本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而且两高关于信用卡诈骗最新的司法解释是,透支金额需要达到五万(仅指本金,不包括逾期后产生利息和违约金等费用)才能达到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题主只逾期四万,很明显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条件的,银行去公安机关报案也会因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立案,这种情况下,由于只涉及民事纠纷,银行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持卡人。虽然如此,也不要不把银行起诉当回事,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觉得自己的逾期反正不构成犯罪,能拖就拖,那么一旦法院判决以后,持卡人在有能力还款却不愿还款的情况下,会被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乃至被法院以拒不执行罪而入刑。

信用卡逾期不仅要时刻面临催收带来的困扰和精神压力,对个人征信也是一个极大的损害,随着逾期时间的延长,利息和违约金也将快速增加,给债务人带来新的经济压力和负担,因此一定要在逾期以后尽快还款,如果不能一次性还款也应该积极同银行协商,请求停息分期,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被催收被起诉,另一方面不产生新的利息,可以有效控制债务的继续增长并分期可以缓解当前还款的压力,对不能一次性还款的债务人来说是最佳的一个选择。(不懂如何和银行协商分期可关注债小帮,当前已累计为千人解决信用卡逾期困扰)


债小帮


假的!

不存在立案的说法!

本金四万只能走民事诉讼!一般是收到法院传票!但在立案前法院会先调节!所以基本确定不是真的!

一般在起诉前能还了欠款也可以不立案!所以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你一直在躲着,这也就不好说了!


信用卡的后果也糟糕,最好是尽能力处理!如果有需要可以关注我!


红土砖家


别以为2018年12月31日新规金额5万才会立案,金额不到立案标准不代表其他方面不能立案,比如虚假工作证明,虚假资产证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等,再比如套现行为(套现虽然可左可右,但办理信用卡合同上应该是写了的,经侦也可以做实),也会查透支的用途,如果赌博,炒股等等,还有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肆意挥霍,还继续申请其他银行信用卡进行透支,好好理解司法解释(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的恶意透支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另外就算民事也会立案只是不用坐牢,但银行会财产保全并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拒不履行可以司法拘留,还有拒不履行罪,转移财产一样触犯刑法,今后只要你银行卡有钱进就会被划走,总之银行的钱赖不掉


原形日记


你不用慌,我浦发额度26000万用金68000.浦发已经民事起诉我。4/24上海开庭。我人在老家。没时间也没钱去。


A小二很忙


信用卡在下来后,你正常使用,按时还款,半年后,即便你目前没有偿还能力,也不可能不经过,催后部门的电话通知,或银行卡服务人员的催收电话通知,就直接法院起诉,是不可能的,有些催收部门,经常暴力催收,发律师函,法院的开庭通知,都是假的,是催收的手段而已,只要你主动跟银行卡服务人员说明你的实际情况,协商还款方式,时间等,银行不会随便起诉你的,需要时间,需要费用,只要不超过5万,就不是重大诈骗!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思思208799625


你怎么知道立案?可能要是第三方威胁你吧!4万正常情况要经过第三方催收认为是死帐而且是逾期超过一年以上银行才起诉你,起诉你最后到法院!如果还是没有钱还就执行你!就是所谓的老懒限高。如果你逾期才过3个月以上,应该正常是第三方在找你,既然你逾期到几个月了!征信也黑了!如果你现在没有能力还钱!建议你干脆等到银行起诉法院时在去处理!到那时可以和银行谈!会减少很多利息!或者谈分期!银行是不等到认为死账不会轻易和你和谈,除了你有钱谈了马上还钱!或者有能力还到一半以上剩下可以分期!而且还要接受银行现在违约利息。


呵呵78804494


假的,涉案金额不到五万是不会立案的,这是催收的一种手段而已,要是真起诉了也是民事诉讼,法官会联系你。庭外调解,法院判决还钱就行了。不还也就司法拘留15天,没那么容易坐牢的。不懂得可以私信我。有问必答。


东航青年小牙签


我这也是武器三个月了,确实没钱还那能怎么办?我觉得把起诉会起诉但是我觉得不会坐牢?就算是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名下所有财产如果没有财产会怎么样?是不是就得协商慢慢还把你抓进去坐牢这个钱照样得还时间更长了……这不能人家愿意的结果。


一種態度一種認生


现在网页打开到处都是贷款广告和信用卡广告,真的挺烦人!别人办卡留电话的时候不核查,等人家逾期了找不到人的时候后就各种电话,


桔桔梓


信用卡代还软件不会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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