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春季严查严防攻坚行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大曝光

【圣地春季严查严防攻坚行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大曝光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曝光

2019年4月19日,富县交警大队羊泉中队民警在羊南路新民村路段检查时发现,庞某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陕EB1**0号大型普通货车,庞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庞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壹仟元罚款,并且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圣地春季严查严防攻坚行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大曝光

富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证都有一个准驾车型代码,驾驶员必须根据准驾车辆代码规定的车型驾驶相应车辆。珍爱生命,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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