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同居到生寶寶,共八個月二十一天,是不是親生?

李建新434


這個問題的答案,確實有點邊緣化。按照正常的生產分娩日期來說,這個孩子有可能是你的,但也不能排除人家拿你當“接盤俠”的可能性。你心裡面有所疑問,應屬正常反應。

比較穩妥的辦法是:瞞著她,悄悄地收集一點孩子身上的東西,如頭髮什麼的,拿到醫院的DNA鑑定機構去鑑定一下:你和孩子之間的“父子血緣關係”。

有了明確的科學鑑定結結果之後,你心裡的疙瘩才會完全解開。像現在這樣, 在網上東問西問,只會產生更大的疑問?你心裡是永遠都不會踏實的。況且在現實生活中,甚至還有懷孕時間更短的早產兒呢,那又怎麼解釋呢?

盲目懷疑自己的妻子固然不好,而自己獨自揹著這個巨大的疑問,繼續生活下去,情況只會更糟!最好的辦法是,讓科學鑑定來消除一切疑問。




臨時客


醫生算孕周是28天一個月,而且是按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算孕期的。比如我家二寶吧,我末次月經是5月5號開始的,但那個月其實我們就5月20號左右做過兩次,所以可以確定就是那兩天有的。但是醫生是從5月5號開始算預產期的,然後我的預產期是第二年的2月9日,總孕期是280天,40周。但其實最前面半個月是沒有寶寶的,所以265天,如果按自然月算的話就是八個月25天。所以你的月份如果是按自然月算的,然後你們第一次就有了,那日子是對的。

如果你還是不放心的話,就去鑑定下,反正單單從日子上看是沒有問題的。


心心念念冷冷清清


這讓我想認識的一個人的真實故事

他相親,那女的當晚就和他發生了關係

異地,他走了半個月不到女的就和他說懷孕了要結婚。就這樣結婚。

8個月就生了個女兒,女兒生下來上了戶口後,女的就帶孩子回孃家了,

男的後來買了房,一直到女兒8歲兩口子在一起都不到兩年的時間

後來女的堅持要離婚,男的覺得她帶個孩子不容易,房子,車子,存款都給女的,他打算淨身出戶。

本來兩套房子,賣了一套,幾十萬在卡里,他去看不翼而飛了,他就報警了,後來調查查出來,女的夥同情夫把錢捲走了。

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男的竟然還是選擇原諒他,把剩下的房子和車給了女的,離婚了。他可能覺得自己很偉大。

然後女的經常來問他要生活費,剛開始他還給,後來工作不順利,自己自身難保,給不了,女的就來他到位鬧。最終女的姐姐看不過去了,跟他說,你確定孩子是你的嗎?我建議你有空就帶孩子做個親子鑑定。

這男的不願意面對現實。現在過得悽慘無比,40多了,因為受這個打擊,頭髮快禿完了,沒有房子,沒有車子,每個月就那點工資。

因為心情不好經常喝酒,現在身體也很大問題,好像還進過一次醫院。

我是覺得樓主問這個問題出來,最好是偷偷做個親子鑑定,是你的,就安安心心好好照顧兩母子。不是你的,又何必戴那個綠帽子給別人養孩子。最終都是白眼狼


採菊山欒下


你老婆從發現懷孕,去醫院檢查醫生會給她算預產期的,懷孕的日子不是根據你們啪啪啪的那一天來定,是根據最後一次月經來算日子,月經不規律,排卵週期長,就算當天啪啪啪,等一週去醫院檢查結果出來沒準就已經1個多月了,就算你倆沒常識,去醫院跟醫生諮詢的時候,你的耳朵是聾的嗎?

這個你別來頭條問,男人知道個屁,你親生孩子都懷疑成別人的,到時候搞的你妻離子散,得不償失。

我例假推遲兩週,用驗孕試紙測兩條槓,去醫院諮詢做b超,算日子推算出來已經懷孕45天了,這個醫生都給你解釋的,看來找老公還是找有學歷的,沒文化的生個孩子都被懷疑找男人了,夠噁心的。


愛我家撿子


其實時間並不能證明什麼,就算同居八十年,孩子都不一定是親生的,有對男女爭論到底誰最聰明,男的說“我最早知道我孩子姓什麼”女的說“我最清楚我的孩子他爹是誰”。又有一故事,本是一對很恩愛又浪漫夫婦,不幸的是,男的得了絕症,即將離世,把老伴叫到床前,說“親愛的,其實我背叛過你,出軌過一次,現在我即將走了,不想再隱瞞你了,希望你能原諒”。老伴流著淚說“親愛的,別說了,即然你都要走了,我也就不瞞你了,其實孩子不是你的”。老頭說“沒事,其實我早就知道我得了不育症了”。

唉!人,有時還真是糊塗一點的好!


誰在意你流下的淚1


很合理,第一次在一起假設是排卵期,那就是八個月零25天加十五天,孕周是按週數算的,正常足月是280天,八個月乘以三十,就是240天,加25加15等於280天,沒毛病。更何況,沒有幾個孩子是真的是280天出生,基本上都是要早幾天的,因為醫學上,36周就已經足月,所以我兒子是37+5足月生產。信任,是夫妻感情的基礎,你的這種懷疑,會對你以後的婚姻生活釀成大禍。心疼心疼你剛生產完的妻子吧。有時間照顧好老婆孩子才是要緊事,別淨想一些有的沒的。ps:若你老婆未婚先孕,你是接盤俠,那孩子出生至少要比現在早一個多月,所以,你不可能是接盤俠


何處無芳草110233666


醫學上的“十月懷胎”是指10個孕月,一個孕月是28天,總共280天。孕周是從最末一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不是從同房之日算起,這之間有大約半個月的誤差。另外,懷孕滿37周就算足月,這又少了21天。所以,從同房之日算起,只要夠280-15-21=244天,就算是足月生產的。更何況還有早產的寶寶。而題主說從同房之日起,八個月又二十一天生的寶寶,這總共都30*8+21=261天了,單從時間上算,一點問題都沒有啊!看來題主和妻子之間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啊😭要懷疑也得有些蛛絲馬跡吧?


若蘭媽咪的育兒日誌


從(開始)同居到生寶寶,共八個月二十一天,是不是親生?

問題有意思,但是,也是很嚴肅的。

回答這類嚴肅問題就應該有一個嚴謹的態度,而不要摻和什麼故事之類的軼聞。

首先需要說明,推算時間只能回答題主的孩子是不是出生在通常的“預產期”內,而跟孩子是不是親生沒有直接關聯。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

題主之所以有此疑問,顯然並不知道正常的預產期應該怎麼計算,更大概受了傳統文化“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影響。

也就是說,題主的疑問可能產生於文化衝突。

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懷孕“標準”時間是10個月,所謂“十月懷胎,一朝分娩”。

但是,10月這個數並非統計所得,而是一種經驗印象。

同時,我們的傳統文化對於時間計數喜歡用“虛數”,比如年齡的“虛歲”。“十月懷胎”的10月也不例外,是“虛月”。

同時,我們傳統文化中說的月是“陰曆月”,每月平均天數大約29.5天。

這樣,如果我們來“精確”計算一下“十月懷胎”中10月的時間,就是(10-1)*29.5=265.5天。

265.5天換算成30天的月就是如果8個月+25.5天,換算成陽曆月平均的30.4天就是8個月+23。

就是說,“十月懷胎”的月如果換算成陽曆月,在差幾天不足9個月的樣子。

預產期,及其估算

我們現在常說的預產期其實是一個舶來品,是西方基於統計和陽曆計時創造出來的一個概念,指一個孕婦預計的分娩的時間。

預產期的估算需要兩個時間:

一個是新生命孕育開始的時間;

另一個是新生命平均需要的孕育時間。

第一個時間,很顯然應該是自然妊娠中受精卵形成的那一天,也通常就是排卵前後2天之內。

但是,排卵和受精都沒有可以用來觀察的顯著的外在標誌,因此人們通常以女性生理週期最易於觀察的月經來潮作為計時開始的時間點。

第二個時間,是經過統計得出懷孕的平均(或中位數)天數,這個天數各個觀察統計得出了相當一致的結果,就是約280天。

因此,如果以末次月經來潮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加上280天就是通常的預產期。

最早提倡使用以280天為標準來估計預產期方法的是19世紀一位一位也叫名字叫Franz Karl Naegele德國醫生,因此該方法被命名為Naegele規則。

他確定的具體估計方法從末次月經開始日後推1年,減去3個月,再加上7天。

如果以“30天月”來計算,這個數字是277天;如果以陽曆平均的“30.4天月”計算,這個數字恰好是280天。

但是,我們通常是以“30天的自然月”來計算,那麼就需要再做細微調整,即以末次月經的開始時間的“星期幾”為準,將推算出具體的預產天調整為同一星期的同一天。

比如,末次月經是星期一開始,那麼,將預產期的精確天數調整為推算出的那個星期的星期一,則恰好是280天 。

實際的胎齡,極其計算

醫學上,不僅需要估算預產期,還需要精確地知道胎兒實際的孕育時間,這就是胎齡,通常以週數+N天來表示。

如上所述,胚胎和胎兒實際的發育是從受精開始計算,根據美國婦產科學會的推薦,胎齡的計算有以下三種方法:

1)由於常規月經週期是28天,其中從月經開始到排卵通常為14天。因此,胎兒的胎齡應該是是末次月經到觀察日的天數減去14天。

在280天的所謂足月妊娠中,胎兒實際的發育時間也就是280天減去14天,約266天左右。

大量的觀察統計也證明了這一點。

2)超聲檢查法。 以上估算實際上並不一定準確,準確的胎齡計算是使用超聲檢查,根據觀察統計出的正常胎兒發育的數據作為參照,可以使用超聲檢查確定胎兒的胎齡。

因為這種方法更準確和個體化,因此,如果推算的結果與超聲檢查的結果不同,則以超聲檢查結果為準。

3)在體外受精的孕婦,胎齡計算時間以受精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由於是認為可控的,胎齡數是精確地。

預產期是一個“期”而不是具體的1天

如上所述,預產期實際上是一個統計數據,280天是統計得出的多數胎兒出生的中位數(或平均)天數。

事實上,大量統計證據顯示,大多數嬰兒並不是恰好出生在280天的那一天,而是分佈在以38到40周為中心的一個時間段內。

更具體來說,出生時間最集中的也不是40周,而是40周減去14~16天。

就是說,預產期是一個時間段,嬰兒在一定時間段內出生都屬於正常。

根據統計,約80%的嬰兒出生在以末次月經為基準日的孕37到41周。

因此,現在認為,正常的預產期為距離末次月經的37到42周之間。

而且,世界上不同地區觀察到的具體時間也不一致。


鮮紅色的曲線是我國所在的東亞地區的數據,似乎明顯“領先”上圖中其他地區。

題主的寶寶完全可以是足月出生

以題主提供的數據,寶寶出生在(第一次)同居後的8個月+21天,如果以陽曆月平均為30.4天計算,題主寶寶出生時的胎齡是264天,或37周+5天。

如果換算成以末次月經為基準的預產期時間,則需要再加上14天,為278天或39周+5天,因而,題主的寶寶是一個“十足”的足月出生寶寶。

至於是不是親生,則是另一回事。

單純從時間上算,當然完全可以是“標準”的親生。


掙脫枷鎖的囚徒


從同居到生寶寶共8個月21天,是不是親生?

what?這是不想負責任的頭吻吧?既然都已經同居,那就是成年人了,對這方面起碼應該有一定的瞭解吧,如果不瞭解,現在就來了解一下。

1.在醫學上,整個孕期是280天,這280天從哪一天算起呢?並不是從受孕那一天開始算,而是從女性最後一次月經出血的第一天開始計算,所以即使是第一天同居,一個星期後發現懷孕了,懷孕時間也已經不止一個星期了。比如說1號來月經,12號同房,20號發現懷孕,那麼這已經算懷孕20天了。


2.由於每個人的月經週期不一樣,所以,即使預產期是用同樣的方法計算,但是其實真正受孕的時間還是有區別的,胎兒成熟時間也會有差異。所謂的預產期,只是一個大概的時期,真正能在預產期當天分娩的只有5%,大部分的孕婦都會在38--42周內分娩,注意,滿37周後就已經算是足月了,即266天就足月了。

3.同居到生寶寶共8個月21天,即261天。假設女孩月經週期是非常短的,月經剛過,馬上同房就馬上懷孕(這個也是有可能的,雖然比較少),那麼261天也必須加上來月經的那5--7天,算起來最少,最少有266天,足月寶寶啦。

如果按正常的月經週期算,一個月經週期28天,減去排卵後的14天黃體期,那麼,排卵前有14天,261+14=275天,已經很接近預產期了,還有可能不是親生的嗎?

如果還不相信,那麼再加上一個月,275+28=303天,還真以為能懷個哪吒呀,而且,一般都會在42周(294天)前結束妊娠,就算胎兒沒有發動,也會人為干預。

這些東西隨便問一下醫生就能知道,何必搞得好像自己吃了很大虧似的,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說到底,其實就是不想負責任,渣!

最可惜這個同居女友,沒有好好帶眼識人,只能怪自己遇人不淑了,下次可不要再犯同樣的傻了,自己都不愛自己,還指望誰來愛你?

我是懶媽媽,一個二胎寶媽,多平臺原創作者,很高興在這裡分享育兒知識,關注我瞭解更多。圖片來源於網絡,侵權刪。

懶媽媽的帶娃生活


從同居到生寶寶,共八個月21天,是不是親生的?

現在的人不跟以前一樣,那麼保守了,相對來說比較開放一些。很多人結婚以後也許並不是第一次,有些男人也許不會太在意,他們更在意的是孩子是不是自己親生的?正如題目裡問到的,從同居到生寶寶也才八個月21天,寶寶會不會不是自己親生的呢?

預產期是這樣算的

預產期一般是以女性來月經的第一天算起,七天為一個自然周,二十八天為一個自然月,整個孕期也就是280天。

從同居到生寶寶,也就用了八個月21天。假如同居那天為排卵期,以一個女性的正常經期來算,這個預產期,還要再加上15天,就是九個月08天,也就相當於孕周的37周+1天。如果孩子在這個孕周出生,已經算是足月產了。所以說這個孩子有可能是你親生的。

親子鑑定

現在社會太過於開放,以至於有一些人把自己肚子玩大了,然後回老家找個老實人結婚。為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不拿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去養別人的孩子,為了解除自己的心中疑慮,那麼自己可以偷偷的去做親子鑑定。為什麼說要偷偷去做呢?因為去做親子鑑定就關係到懷疑妻子的忠誠度問題,就很容易導致夫妻之間鬧矛盾,感情破裂。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預產期是從末次來月經的第一天開始算起的,在胎兒沒有足月出生的時候就會懷疑自己的妻子是不是不忠而鬧矛盾。如果自己實在是懷疑,那就偷偷的做親子鑑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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