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了“新鮮事” 被執行人送錦旗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陳菲菲 通訊員王東昇 吳瑋)“真是太感謝法院的辦案幹警了!”4月8日上午,被執行人肖某將一面寫有“清正廉潔 一心為民”的錦旗送到淄博高新區法院,感謝執行幹警在辦案過程中對自己的幫助。申請執行人給法院送錦旗的事常見,而被執行人給法院送錦旗的情況確實少見,那麼,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記者瞭解到,事情緣起於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肖某因工作發展需要向李某借錢。因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李某將肖某告上法庭。經法院最終裁決,判定肖某應依法、如期履行還款義務。但是肖某聲稱自己沒有錢,拒絕履行法院的判決。2017年5月5日,李某向高新區法院申請對肖某包含利息在內的28萬餘元欠款進行強制執行。

立案後,法官吳瑋接發現這起案件雖然案情簡單,要想顧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確非易事。吳瑋首先對肖某做思想工作,告訴其只有儘快履行還款義務,才能從失信黑名單中解除出來,工作才能恢復正常,生活才能走上正軌,最終通過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肖某同意積極配合法院工作。與此同時,辦案幹警充分考慮到肖某的實際情況,通過多次與申請執行人的協調、溝通,最終達成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折中的還款方案:肖某可分三期還款。但在第三期欠款還到6萬元的時候,肖某稱手頭沒錢了,提出想用部分床墊抵債還款。申請執行人李某堅決拒絕,案件又一度陷入僵持狀態。

在此過程中,辦案幹警依法對肖某的房產、賬戶進行了查封凍結,經查實,肖某的銀行賬戶中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其名下只有一套老舊房子,雖後經多方努力,房子依然沒有被賣出。最終,李某同意接受肖某以物抵債的清償方式,案件最終圓滿執結,李某的權益得到了保護,肖某也從“失信黑名單”中被移除。2019年4月8日,肖某來到法院給吳瑋送來錦旗。見面之後,肖某握著吳瑋的手給她道歉:“實在是對不起了,本來是想通過送錦旗的方式感謝你,但是我這粗心大意的,竟然把你的名字給寫錯了。”記者瞭解到,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因為肖某怕丟人,一直拒絕和吳瑋見面,期間所有的溝通都是通過打電話的方式進行的,所以把吳瑋的名字寫錯了。

肖某說道,吳法官在辦案的過程中,一直從我們雙方的角度考慮,沒有因為我是被執行人就對我有偏見,相反還替我考慮了很多,幫我們化解矛盾。法院、法官並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樣冷冰冰,他們也是有溫度、充滿溫情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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