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40萬彩禮,江西小夥怒殺未婚妻事件,是彩禮太高導致的嗎?

用戶75672552573


我認為並不是彩禮太高導致的,兩家人處理問題的方式才是導致這一悲劇的直接原因。

據瞭解小夥和未婚妻經人介紹以後舉辦了訂婚儀式,之後小夥按照當地風俗支付了女方40萬元彩禮。這筆彩禮中的很大一部分錢是男方從銀行貸款或找親戚朋友處借來的。


訂婚以後,女方沒過幾天便回孃家不再回來了。男方見此情景就去女方家要錢,女方卻藉口沒錢推諉。男方再去要錢時,與女方發生衝突將女方殺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上述案例中,兩人雖然已經舉辦定婚儀式但尚未領取結婚證,依照法律規定女方應該退還男方做給付的彩禮。



綜上所述,首先女方不退換彩禮是有錯在先。之後男方完全可以起訴女方要求返還彩禮,依照法律規定法院也會支持他的訴訟請求。但男方卻採取了極端的手段剝奪了女方的生命,理應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


榨汁小二郎


江西這個事情,大概情況如下: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男子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行兇,導致女方當場身亡。 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與鴻塘鎮界牌村24歲女子小霞(化名)認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便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20來天后,小霞就在孃家不肯再回來了。

小夥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她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借的,如果兩個人真過不下去,就得把彩禮清算一下。 徐某的母親李女士:“我兒子說我家花了40多萬,你要把錢還給我。那個女孩就說沒有,叫她的爸爸媽媽給,她的媽媽就說沒有,要的話就把女孩子捉去(帶走)。

小霞的家人也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只是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太好,與對方的要求,還有8萬塊錢的差距。 12號下午,在小霞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小霞行兇,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因為彩禮的事情,導致殺人傷人事件頻繁發生,如2014年5月,常州市新北區,因為女方彩禮太高,男子勒死未婚妻。

江西彩禮比較高,有目共睹,特別是贛州、鷹潭等地方,動不動就幾十萬,十幾萬,算少的,江西這個事情,掏了40萬彩禮,婚姻結不成了,男子要不回來40萬彩禮,才導致殺人的。


要彩禮,基本是發生在農村,想一下,農村40萬彩禮是什麼概念,一輩子的積蓄,甚至是家當,可能還為了籌集這些彩禮,借了不少(男子銀行貸款了25萬),你卻因為感情因素,分手,不還,不僅是不要臉的行為,而是搶劫行為,屬於騙婚行為、騙取彩禮行為,如此,人家要不回來,動刀子,也難免,你要他的命根子,人家能不要你的命嗎?做人啊,還是不要過分了,不然,老天都看不下去,收走你,你把人家逼到絕路上了,不殺你殺誰?

不過,我不建議男子採取如此手段,你殺了她,自己也把命搭上去了,值得嗎?不值得,你可以採取法律途徑,我想,法院肯定會受理,把錢要回來的,還是要相信法律,退一萬步來說,如果法律不管用,還是要不回,你再動刀子也不遲啊,何必把自己搭進去呢?能夠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又不能把自己明搭進去的,為何這條路不走,而要走絕路呢?


這件事也提醒那些要天價彩禮的,真的是要不得,傷天害理、缺德事,還是少做。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關於江西這個事情,大概情況如下: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男子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行兇,導致女方當場身亡。 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與鴻塘鎮界牌村24歲女子小霞(化名)認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便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20來天后,小霞就在孃家不肯再回來了。



小夥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她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借的,如果兩個人真過不下去,就得把彩禮清算一下。 徐某的母親李女士:“我兒子說我家花了40多萬,你要把錢還給我。那個女孩就說沒有,叫她的爸爸媽媽給,她的媽媽就說沒有,要的話就把女孩子捉去(帶走)。

小霞的家人也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只是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太好,與對方的要求,還有8萬塊錢的差距。 12號下午,在小霞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小霞行兇,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這是一個典型的彩禮過高導致的社會悲劇,這個小霞和家人的做法實在令人痛恨,但小夥的方法過於激進,不但犯了法,也把自己搭了進去。

小夥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用法律的手段去維護權益,這個問題就是彩禮過高而導致的,因為40多萬的彩禮,對於一個窮人來說,那完全是砸鍋賣鐵,一輩子都可能掙不到這麼多的錢,就算能結婚,以後得生活也是家徒四壁。



我感覺這是一個典型的賣女孩事件,還可能和媒人合夥起來的,而且是騙了不止這一家。40萬的彩禮,這完全是天價彩禮,是一種傷風敗俗的事情,對婚後的生活只會有弊而無一利。

國家應該嚴打這種天價彩禮,這不僅會害了男女雙方,而且對婚姻也是一種褻瀆,對整個社會風氣來說都是不利的。制定一種法律去約束,或者加大制約天價彩禮的宣傳。再者對媒人要有法律約束,嚴打彩禮競爭。




近年來,彩禮不斷攀升,有些地方,彩禮加上房車,下來都過百萬,結婚真的越來越難。本來就是男多女少的社會,男子娶媳婦不容易,如果這樣無端的競爭下去,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這些報復事件會越來越多。


半畝食堂


現在天價的彩禮真的讓人無奈!有有兒有女,兒子87年的,女兒95年的。都單著!兒子的對象沒少看了,前些年因為沒有樓房,兒子的婚事也就耽擱了下來。期間也有女孩願意嫁,但兒子總感覺不中意,中意的女孩要彩禮,我和兒子都不想掏彩禮錢,就這樣兒子的婚事一直沒有著落。慢慢的年齡也就大了。現在,雖然也有給介紹的,但兒子總是相不中,不是嫌醜就是嫌胖,我也是無奈!但有一點,天價的彩禮絕不會給的,兒子說了,寧可單著,也不會給彩禮。大家說說,樓房有了,每月也有收入,不愁吃喝,為啥要給彩禮呢?養女兒不易,養兒子容易嗎?反正我的女兒不會要彩禮的!彩禮風氣太害人了!希望大家從我做起,拒絕彩禮!


張950905


這件事其實不應該一邊倒,主要過錯方爭也沒有用,首先我是女的。

女方要了天價彩禮,真的是天價,40萬喏……太多了,最重要的是女方不肯退。既然沒感覺為什麼要結婚,為什麼要答應結婚。只肯退32萬。我不知道江西那個地方是什麼樣,我只知道在上海,大概幾年前彩禮差不多就很多很多了………好不容易錢也拿到了,一起乖乖還債吧,我們先不往騙婚那邊想。人都是要面子的生物,若想人前顯貴必人後遭罪。40萬這個錢我覺得我拿著有點燙手。如果我是這個女兒,我會勸說母親在我結婚時給我添點拿著當陪嫁。畢竟人家40萬都出了……

而且結婚後,丈母孃不肯退彩禮錢也很過分了,本來結婚沒幾天的,就非要貪那點錢,搞的自己女兒以後不好做人了。

第二,男方這邊遇到這種事情應該通過正當法律途徑諮詢律師,看怎麼能把錢拿回來趕緊還債,把人給弄死了。你把人殺了,你萬一進監獄了,你爸媽怎麼辦,你萬一搞了個死刑死緩,關上個十幾年,你爸媽怎麼辦,這帳誰去還。通過司法雖然慢,但是保留著銀行單據,也不是真的要不回來吧。真的,聽到這個故事我感覺真的心痛。我只希望他出獄後能好好做人,要有證人保護計劃就好了,講不定還能正常生活……

假設我是個正常女生:

是的,我是不信這種人衝動下把人家殺了。這後果,一個正常男人應該都能算的清楚。反正這個人行為偏激,做事不夠穩妥,留在世上也沒用,一不開心就要殺人。別跟我提什麼丈母孃做的太過分,太過分能怎麼樣,若人人有仇報仇有怨報怨,要法律何用。我要是丈母孃,不就是差8萬塊?拿著這四十萬現金砸他臉上,請求法官判個死刑。法律,應該是一個社會的底線,也應該是一個人的底線。都是成年人了,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應該腦子裡有個數。


玉兒100742771


我是江西的,說實話,平時在外工作,還真沒想到彩禮貴這個問題。直到看到網絡上很多人說,然後我新鄰居上饒的,說她那邊30萬至少。

我覺得造成現狀有很多問題。

一、現在女孩子大多都上學,讀到大學是很常見的事。供養一個女孩,家庭開支相比十幾二十年前,增加了好多倍。

二、事實是江西確實很窮。雖然近幾十年國民經濟突飛猛進,但江西能致富發家的也是在外打工中的少數。其實經濟、教育、文化觀念、社會管理這些跟沿海城市差距還是很大的。

三、攀比心作祟,戾氣太盛。淳樸的民風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互相攀比。親戚鄰里什麼都要比一下,父母過度滿足孩子物質又過度要求孩子爭取名利。

四、當然了,這跟社會環境也分不開,當前環境紛繁複雜,信息(特別是網絡信息)極度膨脹, 而微信,4G傳播信息的速度驚人。這波人(拿我的父母來講吧)大概是60.70後,很多都沒怎麼上過學,可以說是直接從計劃經濟跳到了工業4.0。老一輩的人對這麼精彩龐大的信息根本沒有處理能力,就只能跟風,大家說好就是好。大部分都是農村出來的,沒有接受多少教育,沒有商業圈子商業文化的薰陶,沒有資本積累意識,毫無商業思維和能力。看著新聞聯播一派盛景,再加上跟他們同齡的二狗,以前吊兒郎當的居然開得起車住得起洋房,心理防線崩潰了,根植於內心的樸素的價值觀被狠狠擊碎了。


司馬化雲


要不回40萬彩禮,江西小夥怒殺未婚妻,當然是彩禮太高導致的。

4月12日下午,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一個江西小夥將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殺死。這個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經媒人介紹與24歲女子相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40天后,慘案發生了。


慘案的起源就是40萬彩禮,其中25萬元是小夥家裡找親戚和銀行貸款借的,15萬是小夥父母出的。訂婚沒多久,女子不喜歡小夥想要分手,男方找女方家裡,提出分手可以,得退還彩禮錢。女方父母起先不想歸還彩禮,後來女子執意分手,女方父母同意退還32萬,而女子表示剩下的8萬,她自己打工以後慢慢償還。於是小夥在盛怒之下,在女方家裡將女子用刀殺死。


高額彩禮猛於虎。這起慘案之所以發生,首先源於彩禮太高了。40萬元,對於絕大多數農村家庭都是一筆鉅款,是一個家庭多年的積蓄總和。而且,小夥子家裡拿不出這麼多,家裡只有15萬,其中25萬是向親戚借的,還有一部分是銀行貸款。即使最後女方家裡表示以後再給的8萬,對於小夥子一家來說也是一筆鉅款。如果這筆錢對小夥子無足輕重,他不會那麼衝動之下殺人。

其次,是女方家庭沒有契約意識。彩禮是以訂婚為前提,訂婚是以結婚為條件。如果女方悔婚,兩個人沒有任何接觸,那就應該退還全部彩禮。而女方開始就不願意退還,後來被迫答應退還32萬,剩下的8萬女方說以後打工歸還。訂婚剛40天,為什麼不全部退還?是不是女方在騙婚呢?小夥子不殺你殺誰?女子丟了命的代價太大了。

這種高彩禮無異於買賣婚姻。男方女方剛認識幾天,根本談不上感情,然後就訂婚,這40萬彩禮就相當於女方的賣身契。男方付出了女方的買身錢,女方悔婚,又不全部退還彩禮,這完全是騙婚。沒想到在舊中國這種買賣婚姻現象,至今仍然存在。


子龍威武


不知道事情的真偽,但是我說說自己眼中的江西人婚姻吧,希望江西老表看到勿噴:我是河南人,但是我老婆是江西人,我所知道的她們江西人的婚姻,大多都是她跟我講的。江西某地方人婚姻彩禮很高這是全國都知道的,而且新聞頭條不知道上了多少次。據我所知,正常的30萬左右,也就是說一般般的,多的四五十萬小意思啦。

你們知道嗎,更恐怖的是,那邊很多地方男女相親結婚,就好比那個牛羊市場一樣,看上了直接談價錢,談好了付款,如果男方不急的話,女方可以在家住一段時間,如果急,當天就可以把女方領回家了。這也是我親眼見的,我老婆我承認的哦。我的天啊,雙方都沒有感情基礎,就直接領回家過日子了。當然這是前幾年有的事,這兩年好多了,雙方先見面,看一下如果對眼了,就談價錢,價錢合適就選日子結婚。我的天啊,三四十萬就這樣出去了,而且都不認識不瞭解。去年有一個認識的,彩禮要了四十萬,直接領回家之後,女方在男方家住了一個多月,然後跑了,跑了啊各位,你說這擱一般的家庭誰能受得了?我有兩個小朋友也是江西的,一個是共青城,一個是上饒的,他們今年都是29歲,單身一個,他們這都證實了彩禮很高的事情。

就算現在去岳父家,那邊的很多地方都寫了標語,禁止高彩禮,但是沒用,你寫你的,她賣她的。在頭條上經常看到江西衛視發佈的情感類故事案例,我想也有這個原因吧。

順帶說一下,我去我老婆就兩萬,所以每次老婆生氣的時候,就說我是騙子,把她騙過來的😂,但是我是很愛我老婆的!


淅楚浪人


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吧。高價彩禮這種風氣不好,不說應該完全杜絕吧,我覺得應該殺殺這種不正之風,遺風陋俗!

婚姻自主,首重感情。傳統彩禮視現實情況,量力而行,適當的尊重傳統。根據現實經濟條件來定,不是你女方對著天嘴一張要多少就行,反正你家出不起,有人願意出的起來娶我家閨女,這樣就本末倒置了,是為彩禮嫁女兒,而不是站在女兒的角度審視她的婚姻,她的未來。

我結婚11年,當時沒給一分錢彩禮。我屬特殊情況,因為要買房子,沒錢再搞這些虛頭巴腦的面子工程。所幸我老婆也理解,反倒是丈母孃一直嚷嚷著要。她的電話我接都懶的接,直接讓我老婆自己跟她媽交涉。就一句話:你覺的我值得託付,那咱就結,你如果要彩禮,就散。後來她媽被說通了。婚後給我老婆買的有房有車,丈母孃說她女兒比她媽的眼光好。

後來2012我妹找對象,家裡父母劇烈反對,我和她促膝長談,問她:如果父母一直反對,你怎麼辦?她說那就先拖著唄,慢慢來唄。我說你也不小了,如果給你另找一個,你願不願意?她不願意,因為從大學談到畢業工作都七八年了。我又問,那你意思吃了稱坨鐵了心跟他在一起了,她說是。我說那好,我支持你去辦結婚證,但是你是成年人,將來過的好就皆大歡喜,如果過的不好,別回孃家來哭。於是,一分錢彩禮不用,她結婚了,我給她塞了兩萬,後來生孩子我也給了一萬。其實有句話我沒當她面說,扯結婚證的時候我私下拎著妹夫說的:真要過不好,我廢了他。現在她倆過的挺好,我妹工資高點,兩人加起來兩萬收入,買了車,一直勸她買房,拖拖拉拉去年買在了高位,我借了30給她。有就還,沒就算,親子妹,割不斷的血緣。

將來我女兒結婚,只要她喜歡,我們覺得男孩人好,我不要彩禮,立貼為證!




用戶禿尾貓


的確現在嫁女兒搞得好像做買賣 好像是賣女兒!好吧就算你是賣女兒就當是買賣吧,那麼這麼多錢男方即使貸款都給你了你們卻反悔?不叫反悔應該叫賴賬,這也是咎由自取,只是這男的太不值了!

在這裡我也給大家講個事,真實的:我是四川的,我親哥哥今年四十歲了,由於各種的原因現在還沒結婚,我們一家人都很著急的!前年過年的時候聽人說緬甸那邊可以買到(我們那裡也的確有人從那邊帶了老婆回來)於是年後他和兩個親戚就跑到那邊去,在那邊呆了幾個月感覺不靠譜,於是就回來,說來也巧回來沒多久我們一個親戚就給他介紹了一個,對方也三十多歲,在我們家裡人看來他們年齡各方面都比較合適,他們相處幾個月後彼此感覺也不錯,於是就談婚論嫁,我父母非常高興,我哥那段心情也是大好,很快就把訂婚結婚日子都定下來了,可是快到訂婚的時候問題來了,先是彩禮錢的問題:一開始對方要十五萬?說實話在我們那裡農村,就算是二十出頭的要這個價都是算高了,但對方這三十多歲的"剩女"又不是說你有什麼能力或者是高學歷的,就普普通通的農村姑娘,還三十六七歲了?我們家人覺得有點高了,本來我哥這些年一個人也沒存什麼錢,於是雙方家人坐下來又談,談了幾次,十二萬對方母親說一分不少了(對方家裡就兩姐妹,姐姐已經嫁人了,父親是個酒鬼整天四處遊蕩的,現在連家都沒有,母親住在她姐姐家,父親住她叔叔家)沒辦法,我們一家人考慮到我哥這年紀,大家一起湊想辦法,但我們的要求是給錢之前雙方去把結婚證領了,眼看訂婚交錢的日子近了 我哥催了幾次去領證,對方各種理由的拖,拖到訂婚的日子了,對方母親卻要我們先把錢一分不少的給了才給戶口本給她女兒去領證?我們也是怕遇到像這種情況,錢給了對方悔婚了!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很不理解現在的人的想法,也不理解像這樣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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