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性侵案劉姓女一共提出了六項指控

4月18日消息,劉姓女生起訴劉強東後,

劉姓女生在起訴書中,一共提出了六項指控:

1.意圖傷害和毆打;

2.非法限制自由(在豪華車內);

3.性侵和毆擊(公寓內);

4.意圖傷害和毆擊的連帶責任(豪華車內);

5.非法限制自由的連帶責任(豪華車內);

6.性侵和毆擊的連帶責任(公寓內)。

4月16日,據路透報道,指控劉強東的明尼蘇達大學學生劉某日前已經嚮明尼阿波利斯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稱自己去年8月31日被京東首席執行官劉強東強姦,並將京東也列為被告。劉某要求其賠償5萬美元。

對此,京東集團代理律師Peter Walsh聲明稱:我們目前對此無法發表評論,但我們將堅決地對這個不實的指控進行辯護。

劉強東代理律師Jill Brisbois也聲明表示,我們還沒有研究過對方的訴狀,目前不方便對一個正在進行的訴訟發表評論。此前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檢察官辦公室對劉強東先生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我們堅信他是無辜的,我們強烈認為這個起訴是缺乏事實依據的,我們會堅決地為他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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