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超10位保險營銷員被罰 學歷造假等是“禍首”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蘇州監管分局下發的處罰函顯示,某大型險企93名銷售人員疑在入職時提供虛假學歷,經抽查,證實毛某、汪某某入職材料中的學歷為假。

實際上,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共有超過10位保險營銷員由於學歷造假、銷售誤導被罰,銀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處罰逐漸下沉到基層營銷員。除上述案例之外,今年2月份,湖北銀保監局連發12張罰單,處罰對象均是保險營銷員,被罰原因則多為銷售誤導。

一位險企個險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保險營銷員學歷造假,與一些保險公司在增員時並不十分看重學歷,而看重增員數量等因素有關,而深層次的原因還是目前各公司的保險營銷體制所致。

保險從業人員 屢現學歷造假

近日,銀保監會蘇州分局下發的處罰函顯示,某壽險公司存在兩項違法行為:一是93名銷售人員疑在入職時提供虛假學歷,經抽查,證實毛某、汪某某入職材料中的學歷為假。二是該公司記賬憑證的領用明細顯示,有520人簽收,但截至報銷之日,僅有74人實際簽收,其餘446人簽名為他人代簽,且未收到實物。蘇州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一萬元的罰款。

而在去年8月份,浙江銀保監局下發的處罰函也顯示,2017年11月份,2名個人代理人在辦理入司手續時,向某大型壽險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了偽造的高中學歷證書。該公司城北營銷服務部未嚴格審核學歷證書,即與兩人建立保險代理關係。該公司浙江分公司將上述兩人以高中學歷錄入公司系統並留存了偽造的高中學歷證書,導致未準確登記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料。至檢查日,兩人共銷售保險7單,保費合計44318.55元。

此外,去年4月24日,浙江保監局公佈的對某合資險企長興支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也顯示,2016年9月份至2017年10月份,該公司在辦理入司手續時,個人代理人張某某、周某某等15人提交了虛假的高中學歷證明。該公司長興支公司未核實上述人員學歷證明原件,即與其建立保險代理關係,並將其以高中學歷錄入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

除基層營銷員學歷造假之外,去年以來險企高管也屢屢曝出學歷造假。江西銀保監局去年6月22日下發的處罰函顯示,2017年,某產險公司江西分公司存在提供虛假學歷證書申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行為。甘肅保監局去年6月15日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也顯示,某財險公司甘肅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任職資格的違規行為。

學歷造假的背後,是目前保險營銷員普遍學歷較低的現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2018年中國保險行業人力資源報告》顯示,保險營銷員的學歷以高中及中專、大專學歷為主,2018年高中及以下學歷人群佔比超過65%,本科及以上學歷佔比不足13%。其中,壽險公司營銷員整體學歷水平低於產險公司,更缺少高學歷的精英人才。

而高學歷與高績效存在正相關關係,這也引導險企招收高學歷人員。雖然2015年修訂後的《保險法》取消了銷售人員資格考試,對銷售人員的學歷要求也隨之取消,但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2018年中國保險行業人力資源報告》顯示,在各學歷營銷員中,績優營銷員(保費30萬元及以上)隨著學歷的提升而明顯上升,碩士及以上學歷人群中高績效營銷員佔比最高,約佔39.94%,而高中以下學歷總績優營銷員僅佔13.53%。

多位保險營銷員 曾因銷售誤導被罰

在業內人士看來,保險營銷員的學歷越高,銷售誤導的可能性就越低。而在目前保險營銷員普遍學歷較低,但保險銷售本身需要較強專業知識的大背景下,銷售誤導等違規行為難免時有發生。

3月18日,河北銀保監局下發的處罰函顯示,某合資壽險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存在“在微信群編髮內容不實的保險營銷宣傳信息”的行為。河北銀保監局因此決定對該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對當事人李某予以警告,並處罰款0.5萬元。

事實上,今年以來,上述對基層營銷人員銷售誤導的處罰並非個例。

2月27日,湖北銀保監局連發12張罰單,處罰對象均是保險營銷員,包括兩家上市險企旗下壽險公司的12位營銷員,處罰金額在1000元-5000元不等。被罰的原因包括阻礙投保人如實告知,誘導投保人不如實回答回訪問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誇大解釋保單現金價值、產品收益,贈送投保人禮品,承諾買保險送歐洲遊等。總體來看,被罰原因均與銷售誤導有關。

無論是學歷造假,還是銷售誤導,都指向保險營銷員群體的整體發展情況:部分險企高學歷營銷員佔比較低,增員“大進大出”,銷售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營銷員群體保障有待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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