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黨員幹部293人次

咸豐新聞網訊(通訊員宋海燕、向繼)“黨委、黨組在對有管轄權限的幹部實施誡勉時,必須先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審核批准……”近日,咸豐縣紀委監委及時叫停了曲江鎮一起不規範的誡勉談話。

在監督執紀工作中,咸豐縣紀委監委聚焦主責主業,把“紅臉出汗”運用到黨員幹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規範“第一種形態”實施程序,統一相關審批表、通知書、記錄表,及時發現黨員領導幹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綜合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通過有“辣味”的批評,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築牢“第一道防線”。

與此同時,該縣還加強對各級黨委(黨組)誡勉談話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談話效果的追蹤研判,啟動開展了誡勉談話案件專項清理工作,對2015年以來各黨委(黨組)運用誡勉談話不規範、不嚴謹的情況進行清理,對檢查發現的認識不足、運用不規範、程序不完備、跟蹤不徹底等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約談精準,提高誡勉談話的質量。

2018年以來,全縣共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黨員幹部293人次,其中提醒談話62人次,工作約談145人次,書面檢查36人次,批評教育22人次,誡勉談話28人次,誡勉談話佔“第一種形態”總數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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