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鋪油煙噪音汙染 整棟業主拒繳物業費

因商鋪油煙噪音汙染 整棟業主拒繳物業費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因商鋪用於餐飲店造成部分油煙、噪音汙染,業主深受其擾據此拒繳物業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催繳未果,雙方由此涉訴。

該院在審理朝陽新城某物業公司訴鄒某、陸某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發現案涉樓盤的底層部分店面,被商鋪業主租賃於餐飲店,而相關餐飲店在經營過程中,造成部分油煙、噪音汙染,確實影響樓上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形,鄒某、陸某等業主因此而拒交物業費以表抗議。法院認為,作為物業服務企業,即是小區的服務者,也是小區的管理者,對於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的侵權行為,應盡到制止及報告的義務。但因物業公司在服務過程中,未能協調處理好糾紛,導致業主矛盾轉向物業公司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本身存在一定過錯。

因轄區內商鋪用於餐飲的情況大量存在,為了防止出現示範效應,且為了促使業主維權理性,保障物業公司服務到位,提升城市物業管理水平,西湖法院向物業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一、針對餐飲店的油煙排放、噪音汙染問題,建議向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將報告內容在小區公示欄中張貼,予以公示。二、加大業主權益知識宣傳,提高業主維權意識。如業主可委託相關部門對於油煙排放、噪音汙染等情況進行檢測,如確實存在排放超標導致業主利益受損的情況,可建議其以合法途徑,向相關責任方主張權利。

物業公司收到司法建議書後,高度重視,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到西湖法院表示感謝,承諾將圍繞法院提出的建議進行了認真反思,落實整改計劃,並將整改結果書面回覆法院,並就下一步的完善措施和保障機制徵求了意見。

目前,就物業公司已經向法院撤回了該批次物業糾紛案件,正積極與業主自行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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