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人不點破,外面人看不透!貪腐“利益同盟”透視

原標題:將貪腐"利益同盟"一網打盡——透視各地案情通報中的"夥同"情節

近日,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海上治安管理分局原局長周炎等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被曝光。周炎夥同該局法制大隊時任大隊長杜大鵬,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綜觀一些黨員幹部貪汙腐敗的背後,不乏其家人、親屬及其他特定關係人的“影子”,這些人長期依附黨員幹部,共同侵吞國家資產、啃食群眾利益,貽害無窮。

事實上,大部分貪腐分子往往“不甘寂寞”,熱衷於拉攏相關人員,在規避風險中聯手“掘金”,通過“利益分成”延伸鞏固“腐敗鏈條”。然而,“伸手必被捉”,貪腐“利益同盟”也難逃“一損俱損”的結局。

内部人不点破,外面人看不透!贪腐“利益同盟”透视

劉哲姝 繪

互相勾結,共同“淪陷”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瘋狂大貨車”一度引發關注,為其充當“保護傘”的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多達122人,更涉及交警、巡特警支隊、公安分局及當地城管執法部門、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等多個部門。而在廣東茂名腐敗案中,由原市委書記周鎮宏和繼任者羅蔭國、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副市長陳亞春等人落馬引發了當地“地震”,涉案人員更是包括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打虎”“拍蠅”持續發力,留給心懷鬼胎者鑽空子、找漏洞的空間越來越小。然而,仍然有個別黨員幹部“頂風作案”,利用彼此間盤根錯節的關係網絡,從上至下或由內至外相互勾結,在各環節為彼此攫取利益打掩護、行方便。可以說,以集體形式協同違紀違法已成為腐敗重要表現之一,值得注意。

一些領導幹部或是“關起門來”做決策,班子部分成員相互通個氣就“拍板”,或是與中層幹部、財會人員等互相勾結、共同作案、利益均沾,形成上下串通、縱橫交錯的腐敗關係網,使得“窩案”“串案”頻頻發生。如湖北省教育學院教管系原主任劉居富,就夥同該系原黨總支書記、副主任常早清及原副主任屠大華,採取虛開假髮票衝抵借款的方式,貪汙10.5萬元。而河北省唐山市紀檢監察機關2015年一次性查處涉案金額高達1.4億元的8起鄉鎮典型違紀違法案件,則更具代表性。其中不僅違紀違法行為交織,既有貪汙、挪用、受賄等腐敗問題,又有公款吃喝、公款旅遊、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濫發獎金補貼等“四風”問題,而且集中表現為鄉鎮領導幹部或與鎮、村工作人員共同作案,或與縣直單位及企業聯合作案。

在有的行業關聯度較高的部門和崗位上,往往也會出現黨員幹部共同“淪陷”的現象。一些本該相互制約的部門或者崗位,反倒為黨員幹部貪汙腐敗提供了便利。雲南省大理市雙廊鎮中心學校會計李成輝與出納趙克華沆瀣一氣,多次共同挪用本單位公款共計600餘萬元且無法追回,使得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平湖分公司政企客戶部副經理俞華,夥同平湖市廣播電視臺原副臺長張凱洲等三人,在該市廣電、電信及移動系統網絡建設的頂管工程承接過程中,以“投資分紅”為名共同受賄合計現金280餘萬元。

此外,有的黨員幹部打著“朋友”的幌子拉關係、套近乎,實則看中對方手握的權力,這種停留在共同撈取不義之財的“交情”自然“利盡則散”。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新集鎮地稅分局稅務管理員魏某就是如此。魏某與該縣沫河口鎮黨委書記趙某相熟,便夥同趙某,利用對方職務便利,為兩家公司投標工程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賄賂3870萬元。其中,魏某以現金、支付購房款、裝修款、房租、返還購車款等形式,給予趙某財物共計人民幣1087萬餘元,自己則獨佔“大頭”。

梳理眾多案例不難發現,這些實施違紀違法行為的貪腐“利益同盟”,雖然動機各有不同,但總有一方掌握著對重要事項的監管把關或重要資源的支配使用,而越是有“話語權”的黨員幹部,就越容易被“綁架”“入夥”,參與共同違紀違法。

利益均沾,隨波逐流

可以說,“利益均沾”是黨員幹部實施共同腐敗的直接動力。有的黨員幹部為了獲取一條“撈取好處”的“綠色通道”,想方設法把其他黨員幹部“拉下水”,成為“拴在一條繩上的螞蚱”;而有的黨員幹部看到別人拿了“眼紅”,也想著“分一杯羹”,便漸漸在“溫水煮青蛙”中泥潭深陷、難以自拔。

現實中,有的黨員幹部礙於情面,對身邊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反而“隨波逐流”,在“不知不覺”中就成為了貪汙腐化的一分子。比如,新疆吐魯番市高昌區原房管局副局長、徵收辦主任李國芳作為負責徵收補償工作的一把手,很多審批文件看都不看,“閉著眼睛就簽字”。他也因此成了徵收辦幹部買買提江·阿不都拉虛報拆遷面積套取國家補償款的“幫兇”,僅其中一筆便達30餘萬元。

“內部人不點破,外面人看不透。”不少專家認為,一些黨員幹部工作、生活經常在一起,對彼此的情況都比較瞭解,單獨實施違紀違法行為很難隱瞞,出事的風險較大。他們因而相互串通,抱團形成貪腐“利益同盟”,就可以共築“保護圈”。

“很大程度上是‘法不責眾’的意識在作祟。”山東省棗莊市臺兒莊區紀委監委的一名幹部反映,他們在辦案時也發現涉案人員常常會有“人越多、越安全”的思想,掌權的、簽字的、管賬的都有份,各方利益均沾,出了問題,或憑藉深厚的“關係網”化險為夷,或搞攻守同盟、互相掩護,“還有些人總認為天塌下來有‘帶頭大哥’頂著,自己只是小角色,也不會受到太重的處分”。

在基層,黨員幹部相互勾結的情形並不鮮見,基層單位領導班子中兩人或兩人以上形成的“利益同盟”為“抱團”貪腐創造了條件。在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看來,地方官場的江湖味由來已久,這是官場庸俗化的一個表現。

“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是個別單位出現嚴重後果的主要原因。”福建省德化縣紀委監委幹部賴曉燕認為,正是由於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督乏力,使得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導致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出現“群體性”特徵。

紮緊“籠子”,打破利益固化格局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從重處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對於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這為有意“聯手”貪腐者敲響了警鐘。

近年來,浙江、雲南、貴州等地相繼開展分領域專項整治,打破纏繞黨員幹部的利益“關係網”,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斬斷各領域腐敗的“黑色產業鏈”。如浙江省針對公款存儲問題,加大對政府部門與銀行機構的管理力度;雲南省針對工程建設問題,防止相關部門暗箱操作;貴州省針對徵地拆遷問題,著力遏制黨員幹部侵佔私分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

此外,各地還紛紛探索將問題反映集中、關聯度較高的部門納入同批同組巡察工作中,力求發現問題更為精準,查處更為有力,最終將貪腐“利益同盟”一網打盡。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研究員王希鵬認為,有必要要通過有效的制度建設和查處機制,打破這種小部門利益固化格局,防止形成腐敗官員互相掩護、互相庇護的惡性循環,剷除腐敗行為“自我繁殖”“自我癒合”的根源。

福建省南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李巖華認為,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不斷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以權力約束權力,有效防止權力過度集中產生依附、尋租等行為,堅決把權力關進更加嚴密的制度籠子裡,不給腐敗分子任何可乘之機。同時,既保持高壓重拳反腐肅貪,對違紀違法者“零容忍”,又堅持用好問責利器,對“甩手掌櫃”“好好先生”動真碰硬,防止腐化墮落“自然生長”,從根本上遏制貪腐“利益同盟”的形成。

人間至味是清歡。黨員幹部只有清白做事、乾淨做人,維護清清爽爽的同志關係,劃清公與私的界限,才能行穩致遠、不負人民。也唯有如此,才能構築起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利益共同體,讓人民共享發展紅利。(記者 管筱璞 通訊員 佘子藝 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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