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封建迷信不可取 “神婆”被判十一年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通訊員吳源源 周美嬌)假冒“神婆”替人“破財消災”騙取錢財,同時利用“神的旨意”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這些場景在農村地區依然可見。近日,唐河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涉惡案件,以彭某某為首的的7名被告人利用封建迷信思想控制他人,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這些“神婆”“弟子”能替他人“破財消災”,卻沒算到自己有如此下場,受到了法律嚴厲的制裁。

1995年以來,某村村民曲某某通過朋友認識了自稱能給他人看中邪、消災病的被告人彭某某。被告彭某某在自己家中供奉“姥”“觀音”等,謊稱是“姥”的弟子,能給他人消災解難。彭某某一番“能言善道”使得曲某某相信其所說的一切均是“姥”的旨意。後又介紹其與呂某某等六名被告人及其他自家親戚等人信奉彭某某。2015年12月,彭某某丈夫鄭某某因病去世,彭某某封其丈夫為“東聖帝君”,要求信徒每個月初一、十五、縫三、六、九等日子定期到家中朝拜。彭某某利用封建迷信控制他人思想,對“弟子”形成心理強制,向“弟子”索要錢財。多次指示張某某、呂某某、王某全、王某友、張某某、馬某某等人隨意毆打、辱罵、誣陷他人,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逐步形成了以彭某某為糾結者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自形成以來,敲詐勒索他人共計31萬餘元,多次對被害人進行毆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案發後,5名被告人陸續落網,有2名被告人投案自首。公訴機關唐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唐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主犯彭某某對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的罪行供認不諱,另六被告對尋釁滋事罪供認不諱。唐河縣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彭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三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萬元。本案對其他參與犯罪人員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罰。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週年。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年份,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也將進入關鍵階段。唐河縣人民法院作為掃黑除惡鬥爭的重要參與者,要當好辦理黑惡案件的裁判者,涉黑涉惡線索的舉報者,掃黑除惡政策的宣傳者,涉黑涉惡勢力的絕緣者。緊盯涉黑涉惡重大案件、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對涉黑涉惡案件依法從嚴、從快審理,確保案件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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