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我把拐卖我的人贩子卖了,会判刑吗?

【奇案】我把拐卖我的人贩子卖了,会判刑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奇案」我把拐卖我的人贩子卖了,会判刑吗?

一名普通高中毕业生,拐卖了要拐卖她的人贩子,一审被判3年,二审判免于处罚。

刘慧,一个刚高中毕业的学生,还未满18岁。她休假准备回家,到车站发现钱包不见了。正在她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个穿着华丽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走了过来,对她说:“妹子,你钱包丢了吗?你这是要去哪里呢?”刘慧说要回家,说了自己的一些基本情况。

女人说:“真巧呀,我也是那里的人,咱们是老乡,我给你买车票吧”

刘慧说:“谢谢大姐,你真好。我回家就把钱给你”

那女人说她叫刘梅,帮刘慧买了车票后,就跟她一起坐车回家。途中经过一个县城,刘梅说自己的舅舅在这里上班,让刘慧先陪她回趟家。刘慧想着人家都给自己买车票了,陪她回趟家也没有什么,就跟着刘梅去了。

到了刘梅舅舅家,房子很不错。刘梅舅舅把她们接进去了,刘梅舅妈却悄悄离开了。不一会儿就带回来一个干瘦的男人,那男人一进屋就盯着刘慧看,让刘慧很不舒服。刘梅对刘慧说,有点话想跟舅舅说,便让她先去房间里休息。

刘慧在房间里越想越觉得那个男人不对劲,说不定有什么阴谋。她一推门,发现门已经被锁住了。她四处寻找,找到一个凳子,爬到了另外一个储物室,听到了刘梅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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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问刘梅多少钱,讨价还价后定了4000块。刘梅说白天不好动手,等天黑了再给他送过去。男人就走了。

刘慧假装躺在床上休息,刘梅进来没有发现什么。便说要带她去串门。

刘慧乘机给刘梅说,自己还有三个好姐妹,都没有考上大学,想一起找工作。只是现在还没有头绪,想让刘梅介绍工作。

刘梅一想可以多赚三个人的钱,非常高兴。就同意了刘慧,并跟她回家。

到了刘慧家,刘梅找了一个招待所,等着刘慧带朋友过来。刘慧本想去报案,但是发现自己没有任何证据。但是也不甘心,想报复下人贩子。这是她看见路边有一个独眼男人拢了一团火在烤。

刘慧上前搭讪:“大叔,你怎么不进屋烤火呢”

那独眼男人说懒得抱进去,麻烦。

刘慧和大叔闲聊得知他还没有娶老婆,因为长得丑,有没有多少钱。

刘慧说“我认识一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可以介绍给你们认识”

男人激动地说:“行,只要你带来,我给你五百块钱”

刘慧说“如果她不愿意呢?”

独眼说“你只要把她带来,后面的事情就不用你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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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回到招待所对刘梅说已经和三个同学说好了,只是有一个的父母不太同意,希望刘梅去劝一劝。刘梅跟着刘慧到了独眼的家里,说去找同学的母亲过来,出门拿了独眼的500元,就离开了。

回到家中,她越想越怕。就和父母说了来龙去脉,父母带着刘慧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来到独眼家里,并没有找到刘梅,原来独眼也是个人贩子,刘梅已经被转卖给李老头了。

检察院对这系列人提出公诉

刘梅拐卖5个妇女儿童,被判无期徒刑。“舅舅,舅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独眼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李老头收留被拐卖妇女,被判2年;刘慧因为拐卖妇女也被判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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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父母想不明白,找到法院。

法官解释:拐卖妇女儿童最低要判5年,判了3年已经是从轻处罚。

刘慧父母不服,提起上诉,最终是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律师列出三条:

第一,刘慧犯罪时未满18岁,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二,她主观恶意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为了盈利。

第三,刘慧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4个人贩子。

你认为刘慧究竟做得对不对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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