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主和奔馳和解了,其他消費者怎麼辦?中消協最新迴應

4月17日凌晨,記者從西安奔馳女車主方獲取了與奔馳達成的《諒解協議書》。女車主家屬陳先生處表示,當初的8點訴求中與個人相關的部分已經全部兌現,其中包括:

奔馳方面的道歉;


換一臺新車;


退還金融服務費;


車內裝飾升級;


提供4S店1對1VIP服務;


奔馳方面負擔女車主陽曆和陰曆生日兩次生日會的費用,作為精神賠償,但沒有其他的現金補償。

女车主和奔驰和解了,其他消费者怎么办?中消协最新回应

“我們對這個結果挺滿意的,一方面西安利之星4S店現在暫停營業了,另一方面金融服務費的利益鏈也查明白了,我們的個人訴求也都達到了。”陳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現在準備和愛人去吃個烤肉喝兩瓶啤酒,然後回家睡個好覺。“明天開始就回歸正常的生活的,其他的就交給相關部門去調查處理吧。”

網友:這就算完了?

雖然當事雙方已達成和解,但網友對這件事的質疑卻並沒有結束:

其他車主的“金融服務費”怎麼算?

女车主和奔驰和解了,其他消费者怎么办?中消协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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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賠償”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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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何時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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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報道,維權女車主曝光的所謂的1.5萬餘元“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支付給奔馳4S店內第三方公司的報酬。

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第三方陝西元勝公司派駐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員收取的。

在這份維權女車主與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簽訂的墊款服務協議上,顯示獲批的貸款為419160元,其中3%(計12575元)為車主向元勝公司支付的報酬。元勝公司只留貸款金額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賬戶。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以信息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為名,為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開具發票。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登記的經營範圍中無信貸業務。

在簽訂協議過程中,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工作人員充當了什麼角色?元勝公司又是否涉嫌超範圍經營?這都有待監管部門的調查和披露。

中消協最新回應:汽車金融服務費應明碼標價

今天上午,中消協在京舉辦“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座談會”,對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提出四點意見: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企業聯合制定的PDI規則屬於行業自律規範,不應限制消費者權利;經營者應當尊重消費者權益,誠信、快捷解決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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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中消協還介紹了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輿情報告。報告顯示,網民質疑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合法性,呼籲加強監管,整頓行業亂象。

結合奔馳車事件及汽車消費領域投訴問題,中消協提出: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一些經營者向消費者交付不合格車輛,卻以汽車三包規定為由拒絕承擔退貨責任或相應賠償責任,有違法律規定。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但當前汽車銷售服務中,存在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保押金或續保保證金等問題,有些經銷商代辦業務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多收上牌費、金融服務費,還不開具發票,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對於這些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厲懲處。

下一步,中消協將積極採取措施,著力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問題:進一步加強消費維權志願者隊伍建設,不斷壯大社會監督力量;深入研究汽車消費領域的突出問題和消費維權難點,積極參與相關領域的立法立標工作;探索建立汽車消費領域信用公示機制,公開披露故意拖延、無理拒絕以及其他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失信行為,強化企業信用約束。

4S店頻現侵害消費者權益現象

曾幾何時,授權專營店(4S店)的模式,是質量過硬、服務上乘的代名詞。品牌汽車製造商審核銷售商的資質並准許專營,讓4S店銷售的產品無假冒偽劣之虞,售後服務也更加專業。然而在現實中,4S店面對供貨商和廠商,往往在價格上缺乏話語權,就只能在消費者身上尋找利潤空間,例如車輛裝飾、加價提車、扣押車輛合格證等,讓消費者苦不堪言。更重要的是,出於對市場佔有率的考慮,往往在一定區域內只有一家單一品牌的4S店,各專賣店之間不能跨區銷售。缺乏有效競爭,讓收費不透明、漫天要價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頻頻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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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況下,消費者購車往往成了“自求多福”。碰上了質量合格的產品,消費者自然歡喜。而碰上了質量存在瑕疵的“問題車”,消費者則破費周折,艱難地開啟“維權模式”。同時,對於名目繁多的收費和所謂的“一條龍服務”、“購車套餐”,消費者常常霧裡看花,成為任人宰割的羔羊。

推動購車消費清單化、服務清單化變成現實

以此觀之,4S店出現宰客現象背後的本質就是4S店這種汽車銷售模式本身。難道就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對此,一方面取決於監管層的力度。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移動資費的各種套餐?之前,這個領域的問題一樣很多,不少套餐條款的背後都藏有陷阱,但經過政府多年的持續努力,套餐設置的透明化、規範化成果有目共睹。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還明確要求,規範套餐設置,使降費實實在在、消費者明明白白。事實也證明,套餐設置規範化對於企業來說也並非壞事,相反還促進了運營商規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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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移動資費領域能做到透明化,汽車消費領域沒有理由做不到。所有的費用明碼標價,做到服務清單化、消費清單化,並直接在網上接受監督,監管部門也隨時監督落實情況,如有違規處以重罰,這必然有助於讓消費者購車消費明明白白。

另一方面,從市場的角度講,一些4S店之所以能夠欺客,部分原因在於一個品牌的4S店在一定地理區域內帶有獨佔性,因此4S店才有了議價的底氣。隨著互聯網+汽車業務的發展,一些品牌汽車製造商已經開始推行直營模式,比較典型的如電動車廠商特斯拉,通過網站直接訂購,然後配送取車,明碼標價。這種模式已經為一些新興汽車製造商所採用,將來有可能對傳統的4S店銷售模式形成挑戰。4S店如果不思變,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勢必會將消費者推向廠商直營店。坑害消費者,必將遭到消費者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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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不能就以個案的解決而結束

消費者維權的個案,總體來說解決起來相對容易,本次事件也以雙方的和解而暫告一段落。但廣大消費者期待的是,本次事件不能就以個案的解決而結束,必須通過這一事件推動整個行業進行實質性變革。難度的確不小,但在當今促進消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這是必然要走的一條路。消費已經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第一推動力,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潛力還有進一步發揮的空間。而在我國,不光是汽車消費領域,其它消費領域也存在有欺客、宰客的問題。清理這些問題,讓消費者放心消費,本身就是在清理中國經濟高質量增長的路障。同時,讓消費透明化也是在促進公平,間接提高消費者的購買力。無論是從歷史經驗還是從國際經驗來看,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很好的維護,甚至消費者在法律範圍內表現得有些挑剔,本身就有利於促進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

維權靠“鬧”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現象,也不是一個消費型經濟體該出現的現象。從這個角度講,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應該成為一個契機,真正推動中國消費市場向著法治化、公平化的軌道更進一步,這才是我們今天關注這一事件的初衷。

4問汽車金融服務費

一問:汽車金融服務費是一筆什麼錢?

記者採訪多位近期貸款購買新車的消費者發現,被收取金融服務費是普遍遭遇。

上海市民韓雪說,她在一家奔馳4S店貸款購車時,被要求交納4000元的金融服務費,轉賬後沒有提供收據和發票。“當時我也有疑問,但銷售說買車辦貸款必須交,行業裡都是這樣,我也就交了。”

但記者在多家知名汽車廠家官網查詢,均沒有看到有金融服務費。

濟南一位汽車市場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是經銷商來收取的。

“我們在市場摸底暗訪中發現很多4S店會巧立名目收取額外的費用,其中就包括金融服務費。”上海市消保委汽車專業辦秘書長王瑛說。

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到底提供了什麼服務呢?一位4S店工作人員直言,其實也沒什麼增值服務,無非就是幫客戶錄一下貸款資料然後提交上去。

——二問: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有何套路?

記者調查發現,經銷商誘使消費者辦貸款交服務費早已形成套路。

山東一家豪華汽車品牌4S店的從業者張自強告訴記者,買車貸款可以通過銀行或者廠商自有金融公司,“我們會告訴客戶,走銀行手續多,很麻煩,在我們這裡貸款手續更簡便。”

全款買車在多數4S店反而不受歡迎,銷售人員會通過調節優惠幅度進行比價,引導消費者貸款買車。

陳先生在上海一家沃爾沃4S店購車時,原本想全額支付約25萬元買車款,但銷售建議他辦理車貸,因為不僅可以享受零利息貸款,保留一些日常需要的流動資金,而且比全款購車便宜幾千元。

“當時被銷售說動了,在廠商貼息誘惑下辦理了貸款。後來發現,在交納一筆金融服務費後並沒有比全款買車便宜。”陳先生說。

據不少購車者反映,銷售人員並不會在推薦貸款時告知需要交納金融服務費,往往是在交納首付款後再提出,並表示如不交納這筆錢,首付款就無法退回。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對大部分消費者來說,經歷了漫長的看車、談價、簽約之後,面對這種情況往往會選擇妥協,而經銷商正是利用消費者心理屢試不爽。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在多家4S店暗訪時堅持不交金融服務費,被銷售人員告知車價無法優惠,或者需要捆綁其他收費項目,有的銷售人員直言“不交就到別的店去買”。

記者調查發現,“別的店”也幾乎都有這項金融服務。業內人士表示,收取金融服務費已經成了行業明規則。

——三問:經銷商為何熱衷收取金融服務費?

業內人士介紹,收取金融服務費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

“每家都在收。”專業辦理車貸服務的林先生告訴記者,金融服務費的收取是有利益鏈條的,業務員、主管、店長等都要分成。

“全款車除了一個車架能夠賺點錢以外,其餘的就賺不了什麼錢。如果貸款買車,涉及的費用構成就有很多了,店裡能賺更多錢,銷售人員也可以從服務費中提一到五成的績效。”張自強說。

上海一位做進口車的銷售人員介紹,金融服務費並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大多按照貸款金額的2%至5%收取,也有的按照車款1%來收。“在行業裡,這筆錢不轉對公賬戶、不開發票是普遍現象,錢一般都是4S店收走了,銷售人員有提成。”

經銷商推薦貸款購車也有來自上游廠商的指標壓力。北京汽車市場一位知情人介紹,一個汽車廠商的銷售流程與金融貸款流程分屬不同體系,但4S店有銷售指標和金融滲透率的雙重考核壓力。因此銷售人員往往配合金融人員向消費者力推自家金融的低息貸款服務。

——四問:收取金融服務費有無依據?

專家認為,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而且存在諸多違規問題。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理事賈新光認為,金融服務費純屬經銷商巧立名目進行亂收費,不當得利應予退還。

“沒有事前明確告知要交納金融服務費,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有的是事前告知了,但其實也是一個霸王條款,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權,要辦理車貸只能選擇交服務費。此外,這筆收費不開具發票,甚至直接進入了私人賬戶,這就涉及偷稅漏稅問題。”上海滬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紹平說。

記者梳理發現,多地監管部門和法院對汽車金融服務費不予支持。

3月中旬,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2018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中就與汽車金融服務費有關。合肥通源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通過“豐田金融”按揭貸款銷售汽車100輛,並向100位消費者收取金融服務費總額41.74萬元,最終,該公司被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43萬元。

2017年7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決了一起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朝陽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宏和通達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不具備提供金融服務的資質,實際上也沒有向購車者提供任何金融服務,故宏和通達公司向購車者收取金融服務費沒有依據。

銀保監會表示,將根據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的調查情況依法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個案已經解決了,

但對購車貓膩的調查不能因此結束,

希望每名購車者,

今後再也不會落入同樣的圈套。

來源:央視新聞、新華視點、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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