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同輝879
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專家建議取消,你贊同嗎?
既然是建議,那就是還有待斟酌。每個新規定出來時,不一定都能夠做到十全十美!我們普通人能做的,就是不斷的提高自己的素養!
都說眾口難調!現在很多家庭都有汽車🚗,既使自己家沒有的,親戚朋友家也或多或少都會有一輛汽車。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每個人都既是司機又是行人。
正月出行的時候,侄子開車送我去火車站。原本10來分鐘的車程,愣是用了半個多鐘頭,害得我差點趕不上火車!因為一路上的紅綠燈實在是太多了!尤其是市區,每個十字路口都設置紅綠燈斑馬線,讓我們這種趕點的人實在著急卻又不得不等。
也許有人會說,既然要趕火車,可以早一點啊。話雖如此,可是原本10來分鐘的路程,難道你會願意提早一個鐘頭出門?相信誰都不會樂意吧?
由此可見,禮讓斑馬線的確是浪費了很多人的時間。可是,我們的社會強調以人為本,人身安全才是第一。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司機行人的角色不斷自行更換的同時,好好思考一下究竟該如何做出對司機行人互惠互利的決策,只要大家共同獻計獻策,總能尋求到最有利的對策。
就我個人拙見,人員稀少處的斑馬線顏色設為綠色,人群稍微多點的地方為白色,人群密集的鬧市區的斑馬線設為紅黃色。再就是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不僅僅要設立警示牌,更要同時使用紅黃斑馬線。設斑馬線的地方,不僅僅要從視覺上給人舒暢的感覺,視野也必須開闊才行。這樣設置好了,再具體普及一下如何區別對待方為上策!這樣的話,可以讓同時身兼司機、行人的我們能夠更加自覺的按照斑馬線顏色的提示,自行選擇什麼時候過馬路才更為合適!
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的年代。普通行人代表的是大多數不趕時間的人,所以在此時此刻能抱著禮讓的態度,讓汽車先行會減少汽車啟動時的尾氣排放。當然急需趕時間的司機最好能避開鬧市區的通道。
大家認為我這個建議用來試點執行,能行的通嗎?
以上只是我個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大家指教。
細數暖陽
同意,交通規則,不單單是管制車輛,而是應該連行人一樣管住才對,我是一個老司機了 開車二十多年了,在我小的時候 和剛剛開車的時候 交通事故很少 尤其是車和人的交通事故 第一那會車也少 其實最關鍵的還是那會的人 看到車 都會首先選擇躲讓 首先選擇確保自己的安全 在通行 騎自行車的步行者 都一樣 大家再看看現在的人 雖然說現在的交通規則對機動車的規則越來越多 對司機的規則越來越多 確實司機和機動車也越來越規矩 可是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和行人的交通事故卻越來越多 說到底 這是單方面約束的結果 沒有禮讓行人的時候 還好點 禮讓行人以後 在紅綠燈路口 禮讓行人線上 閒庭信步 視死如歸的人 越來越多了 真不知道這個禮讓行人是誰提出的 哎 如果是規則就得誰都得遵守 不管是行人 機動車 還是非機動車 一視同人 誰的過錯誰承擔 不要分什麼弱勢群體 一律分的清清楚楚 只有這樣 公平公正了 每個人都會遵守規則 我們國人素質就會提高了 我們的交通道路也會暢通無阻了
隨風的心10
禮讓斑馬線弊大於利,應廢除!
一,成了某些素質差的特權,有些人自從實施斑馬線禮讓行人後,覺得禮讓是理所當然,過斑馬線時不緊不慢,甚至趾高氣揚,一副悠閒自得的模樣,讓人看著氣憤,跟廣州一老大爺遇禮讓時向司機鞠躬致謝形成鮮明對比。
二,成為交通部門創收的來源。駕車遇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罰100,扣3分。我那個鎮上一條街長不過1000米,禮讓線就有9處,罰得人們叫屈連天。還有,禮讓後,等七七八八的行人走完後,前面紅燈又亮了,後面的車再吃一個紅燈,司機拍著方向盤直罵娘,開車效率低多了。
三,追尾事故頻發。剛一加速,前車突然剎車禮讓,令後面的車促不及防追了尾,接下來就開始堵車。
學國外的東西,人的素質先要提上去,不然的話就成了東施效顰。
老秀才109566801
專家就是專家,老出餿主意。這個禮讓斑馬線不僅不應該取消,還應該強力執行,並且如果開車的在斑馬線撞死撞傷行人,應該等同刑事入罪,應該和酒駕一樣嚴格。因為不管是開車的,還是開飛機的,你每時每刻都會成為街上的行人,相信我們每個中國人都能感受到現在走在馬路上,是有多麼大的不安全感,如果不嚴格執行斑馬線法律,就不能保障行人的安全感,提出取消斑馬線禮讓的專家,請他們尊重中國人的人權,這是一個大國應有的風範。
李勇軍166012594
我是司機,也開了六、七年了吧,大概20萬公里吧,開車還算穩當!
但是我想講個事情:
有次傍晚我在一個小縣城住宿,飯後散步,走到一個路口,馬路寬大但是沒有中間隔離帶,我等到了綠燈後過馬路,就我一個人!人少車多!但是走到一半,人行指示燈就紅燈了,那個路口又沒有什麼中間綠化帶或隔離帶什麼的,我不能在馬路中間吧,第一個車看看我讓我了,接著走,是個小貨車氣勢洶洶扔下一句找死嗎開走了,然後我小心翼翼過了馬路!
我覺得這種情況行人還是蠻弱勢的,中國好多路況不是那麼太好,能讓就讓讓行人吧!
雖然我是司機,但我也是行人,我的家人(老人孩子)也是行人,所以雖然會造成堵車,還是希望司機禮讓行人!
moon961
1:道路本來就是供給機動車行駛的,血肉之軀晃悠個什麼啊!車讓人不是讓人以此為依仗在馬路上橫行無忌,看到車過來還往前衝,行人死了,司機刑拘賠錢,皆大歡喜嗎?
2:不作死就不會死,行人有著紅綠燈路口人行道不走,非要抄近道橫穿馬路,非要把自己的命放在別人手裡,還以為被撞一下休息幾天就好了,實則非死即殘,尤其是老年人帶著小孩橫穿馬路,虎毒尚不食子,你就是魔鬼。
3:沒有任何一個鋼鐵殼子想去撞血肉之軀,都是血肉之軀突然衝過來讓鋼鐵殼子撞,你看看出事故的大多是突然橫穿馬路造成的,司機都會避免麻煩不惹事,而一些行人眼瞎耳聾以為馬路是為行人準備的,肆無忌憚,遺禍社會!
4:一味的禮讓行人,是對駕駛員的不公平。一部分國家,很少發生車輛撞人,因為他們法律規定,橫穿馬路行人全責。咱們國家也一樣,不能一味指責司機,事故原因是相互的,真有老年人行動不便的情況(走人行道),司機一定會讓行,但是絡繹不絕的橫穿馬路者,已經嚴重影響了馬路的行車秩序,建議增加行人闖紅燈處罰力度和取消行人橫穿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全責而機動車10%的賠償規定。
吃瓜凌凌飛
應該改成一種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而不是強制機動車讓行。下面說說我遇到的一個真實例子:
我在路口等紅燈,綠燈亮起後我開始通行,剛到達十字路口的對面斑馬線時,一個人仰首挺胸的闖了斑馬線的行人紅燈走出來,按照現在的規則他已經走入了斑馬線,我的機動車應該讓行,當時我沒有停車,因為是三車道,他還在第一車道,而我在第三車道,還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而且我的車速也不快。我當時的想法是:我沒有違反交通法規,是行人闖紅燈違法,當時又是高峰期,我又是排頭車,不能因為他一人違法而導致大量的車不能通過路口而堵塞。
當時我就想好了,如果我被拍照,那我就要去申請行政複議,因為我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後來仔細查了幾遍,果然沒有被拍照。
我希望交通法規也應該加強行人的約束,也應該加強相應的處罰力度,做到跟機動車一樣也害怕被處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行人和車輛之間的矛盾。
旅行攝影獅阿光
對於所謂:禮讓行人的法規我表示不支持!
想回復我的,必須看完我的內容,亂噴直接刪除!這是我的原則。
我支持的理由是: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號指示享有路權!
一個管理規範的交通需要的是法規和道路設施的完善,而不是靠意志來實現。
斑馬線是行人的專屬通道沒錯,必須禮讓。
但是前提是:你通過的時候必須有綠燈指示!哪怕走到一半變燈,也要在道路中央安全島再等。
我相信每個人,哪怕是小學生也會根據倒計時和聲音提示掌握過馬路的時間是否合適,拿走到一半變燈的理由來搪塞就是“藉口”!
說說我為什麼不支持在沒有紅綠燈支持的地方盲目相信禮讓行人的理由:
如果是單向單車道的道路,禮讓行人這個行為還算合理,因為行人在這種道路一旦通過前車停車禮讓後車就會依次停下等候,雙方都安全,但是最好行人也要確認司機確實看到了你!低頭看手機,東張西望過馬路,自認為司機看到你就過,那就是行人自己問題了吧。
其次,在雙多車道的斑馬線就不同了。
雙向多車道會造成視野盲區,前車遮擋後車視線,往往前方側面車輛看到行人不是馬上停車,而是緩行,這就遮擋了同向車道側方視野,尤其是大型車輛遮擋更加嚴重。當側方車輛看不到行人,即使減速了,也不能避免“鬼探頭”式的過馬路行為,而行人根本意識不到這個問題!
造成交通事故行人死亡的悲慘事件。
所以我強調,給所有斑馬線安裝手動紅綠燈設施,這個在國外很普通!我相信中國滿大街的攝像頭比這個貴多了!
所有交通參與者都應該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都有人都應該承擔交通意外的責任和義務,而不是因為誰所謂“弱勢”就要求特赦!
依法治國,才是真理。
知識就是力量啊
很多城市都已經實行了禮讓斑馬線的措施,在相關斑馬線前的地面上施畫了“車讓人”字樣,安裝的監控抓拍攝像頭,規定只要行人出現在斑馬線上,繼續行駛的車輛就會被罰款100元,扣三分。
應該說,這樣做的出發點是好的,在一定程度上說是社會進步的一種標誌。但是在具體的實踐中也不是沒有問題。
首先是有的斑馬線行人非常多非常頻繁,行人有了優先通行的權利以後就一直絡繹不絕,而且即便是他們不走了,站在斑馬線一端機動車還是不能走,因為走了就算是沒有禮讓,就會被抓拍。這樣勢必造成長時間堵車。
其次,因為斑馬線在地面上,路邊高處沒有明顯的標誌,所以往往是車輛開到跟前才會發現有斑馬線,經常會有急剎車,從而導致後車追尾。這樣一來,所有的車輛在所有的道路上都不敢開起來,都開得很慢,加劇了城市道路的擁堵。
第三,很多人沒有斑馬線意識。不是說他們橫穿馬路不走斑馬線,而是他們有站在路邊待著的習慣,而站立的位置經常就是斑馬線。這樣經過的車輛禮讓他們也不敢走,他們本來也不想過馬路,於是就形成了一種莫名其妙的僵持局面。導致了道路資源的浪費。我就看見過這樣的時候司機不得不下車過去,去對路邊的人說請站到離開斑馬線的地方的情況……
鑑於以上種種情況,建議在施畫“車讓人”標誌的時候一定要根據每條斑馬線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有的可以不安裝抓拍,有的可以安裝紅綠燈;而所有施畫過“車讓人”標誌的地方都要提前在高處做出明顯的“車讓人”交通標誌提醒。
罰款不是目的,培養大家的文明交通習慣才是維持高效交通的必由之路。
東方連話
禮讓斑馬線這事要看在什麼地段,原則上是好的,機動車禮讓行人,體現社會對人的尊重和以人為本的文明程度,從普世價值看是積極的也是向上的。
但是所有的事都有好的一面和不利的一面,這就要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在人流相對較少的路口路段,以及有紅綠燈控制的路口,適當的禮讓行人完全可以。而在人流量大,特別是商業聚集區,人流車流較大,這個時候最好的做法就是信號引導,立交分流。再講禮讓,那車子要一天不用過了,所以立法的精神就是精細而原則,以人為本,尊重生命,公平是前提,而不是籠統不清,用慣性思維取代科學思維。廢棄所謂磚家認證而讓百姓參與,在貌似嘈雜的呼聲裡,知道最基本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