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新市民、
積分入學家長看過來!
4月15日,桂城街道出臺《2019年桂城街道新市民積分申請指引》,細化積分入學、積分入戶等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並正式公佈桂城街道新市民積分制自定指標計分所需材料(僅限2019年積分入學)。
此外,桂城街道流管局將於4月18日-4月19日期間,舉辦多場新市民服務政策宣講活動,有需要的市民可到現場諮詢。事不宜遲,快來看看桂城街道積分申請指引
適用對象
持桂城街道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經本人申請,納入桂城街道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範圍。
積分入學
1、在南海區居住登記滿半年證明(以佛山市流動人口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登記記錄為準),其未曾入讀公辦小學或初中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子女可在其居住地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
2、申請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新市民,可向其居住地(以居住證地址為準)所在社區服務中心的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窗口提交申請,具體如下:
必須提交材料:
① 填寫《南海區新市民積分入學申請表》;
②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 在桂城範圍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南海區居住登記滿半年證明);
④ 父(母)子(女)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如:結婚證、戶口簿或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選擇性提交資料:
根據《2019年南海區新市民積分積分標準和證明材料一覽表》提交其他積分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詳戳→
其中,《2019年南海區新市民積分積分標準和證明材料一覽表》第19項“區自定指標”中,40分由鎮(街道)積分辦統籌(積分所需材料如下)。
2019年桂城街道新市民積分制
自定指標計分所需材料一覽表
(備註:根據“區自定義指標”鎮街總分不超過 40 分,僅限於 2019 年積分入學)
3、積分入學申請時間:
注:受理階段,申請人需到積分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請、積分材料並領取受理回執。申請人需在5月10日前提出積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節假日、週六日除外)
4、已納入積分管理的新市民,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時,只取夫妻一方的積分。
5、6月24日前,街道積分辦進行積分入學積分情況的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7月1日前由街道積分辦和教育局聯合公佈入讀學校和入讀名單,不服從安排者,視為放棄學位。教育部門根據公佈的入學指標數和排名情況,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讀;不服從安排者,視為放棄入讀資格。
6、街道積分辦通過“千年古都 幸福南海”(南海區人民政府),網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徑:組織機構通知公告)或“桂城流管局”微信公眾號以及各社區的宣傳欄公示、公佈積分情況、學位情況及具體入讀名單。
7、溫馨提示:目前,南海中小學的招錄順序首先是安排戶籍生入讀戶籍所屬學校,其次安排政策性借讀生入讀學區所屬學校,最後安排積分生入讀公辦學校,
由於入戶政策及計生政策放寬,預計今年積分學位會減少,建議家長要做好兩手準備。積分入戶
1、在佛山市連續按月繳納1年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市繳納了社保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可在居住地申請積分入戶排名。
2、已納入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需申請將戶籍遷入桂城街道的,可向其居住地(以居住證地址為準)所在社區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窗口提交申請,並領取受理回執,具體如下:
必須提交材料:
① 填寫《南海區新市民積分入戶申請表》;
②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 在桂城範圍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④ 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申請人和隨遷家屬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⑤ 在我市連續按月繳納1年社會保險且上一自然月在本市繳納社保證明;
⑥ 本人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若掛靠的,提供戶主、產權人同意證明材料(戶主及產權人戶口溥、身份證原件,房產證所有人、戶主到社區積分服務受理窗口現場簽訂同意入戶的書面證明;入集體戶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⑦ 本人簽名的無犯罪記錄承諾書。
選擇性提交資料:
根據《2019年南海區新市民積分積分標準和證明材料一覽表》提交其他積分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詳戳→
3、積分入戶申請時間為:全年均可受理。
4、區積分辦於每季度在全區按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進行排名,並將排位結果在南海一點通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區積分辦向積分排名在區政府入戶規劃名額之內的新市民發出積分入戶卡,入戶卡領取地點為社區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窗口。
5、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新市民,自入戶卡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憑入戶卡及其他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入戶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入戶資格。
其他說明
1、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計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一票否決指標和各區自定指標組成。具體積分項目指標見《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計分指標》。
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
2、 計分方式:
入學總積分=基礎分+加分+各區自定指標分。
入戶總積分=基礎分+加分+減分+各區自定指標分。
3、相關職能部門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計分指標》對參加積分申請的新市民開展核查評分工作,並各自負責對相應審批材料真實性進行驗證。
4、新市民有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等不誠信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當年積分申請資格;取得入戶、入學資格的,取消其相應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在我市申請積分制服務。
5、新市民申請人在符合相關申請條件的前提下,以積分排名從高到低的方式獲得公共服務。在總積分相同、排名並列的情況下,以首次在我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先後時間確定排名。
新市民服務宣講活動
4月18日-4月19日,桂城街道流管局將分別在平西、平東社區等開展“融合共建 共治共享”2019年桂城街道新市民服務政策宣講活動,向市民解讀新市民服務政策、積分入學等內容。有需要的市民可到現場圍觀並諮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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