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马关通报7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问题!


问责!马关通报7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问题!

“四个意识”不强

责任落实不到位

工作不严不实

……

问责!马关通报7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安排部署和县委的要求,马关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现将7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问责!马关通报7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问题!

马关县仁和中心卫生院院长黄俊科未严格贯彻落实健康扶贫相关规定的问题。

2017年12月,仁和镇老格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成投入使用以来,一直没有配备药品、未开展诊疗服务。

2019年2月,马关县纪委给予黄俊科谈话诫勉的问责处理。

马关县木厂镇党委、政府和老王寨村相关人员在动态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

2018年10月,木厂镇党委、政府和老王寨村相关人员在动态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老王寨村委会陶某某、可某某等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完全达到脱贫条件的情况下作脱贫退出,被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组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马关县纪委给予木厂镇党委书记王元勇,木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志明,木厂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职工罗俊文,木厂镇老王寨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赵凰富,木厂镇老王寨村党总支书记侯发云,木厂镇老王寨村委会主任王志成等6人通报的问责处理。

马关县木厂镇党委副书记罗朝磊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罗朝磊作为木厂镇党委、政府挂钩木厂村委会的领导,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对木厂村委会林某某户居住危房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组反馈存在问题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未及时进行整改,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9年3月,马关县纪委给予罗朝磊通报的问责处理。

马关县南捞乡塘房村党总支书记李秀龙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实不细的问题。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李秀龙对负责的龙头山、大三家、麻栗山3个村小组贫困户底数不清,部分贫困户情况不熟悉,被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组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马关县纪委给予李秀龙通报的问责处理。

马关县夹寒箐镇新堡寨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实不细的问题。

2018年8月,马关县夹寒箐镇新堡寨村党总支书记周开兰、夹寒箐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刘安维在开展低保动态管理时,工作不细致,将新堡寨村簸箕田村小组死亡人员马某某(2016年5月死亡)作为低保对象录入低保管理系统并发放低保金472元。2019年2月,夹寒箐镇党委给予周开兰、刘安维通报的问责处理。

马关县夹寒箐镇水碓房村委会危房改造验收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2018年8月,夹寒箐镇水碓房村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李富荣,水碓房村党委书记熊平,水碓房村委会主任杨兴坤,水碓房村委会副主任胡永卫,夹寒箐镇司法所所长张仕超等5人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汪某某、汪某某(同姓)两户群众的危房改造工程量不实,施工方多领取改造工程款3402.2元。2019年2月,夹寒箐镇党委给予李富荣、熊平、杨兴坤、胡永卫、张仕超等5人通报的问责处理。

马关县都龙镇社会事务办职工王一伦对低保发放名册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018年9月,王一伦在上报低保名册时,审核把关不严,未将低保发放名册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未将关某某、陈某某、杨某某、王某某、吴某、田某某等6位死亡人员信息进行删除,导致上报低保发放名册错误。2019年1月,都龙镇人民政府给予王一伦通报的问责处理。

问责!马关通报7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问题!

以上7起典型案件,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确保2019年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政治监督,全面履行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19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例会精神,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微马关)

编辑:李正红 排版:罗钢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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