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裝”後的檢察機關該幹啥——子洲檢察院踐行“人民的名義”

看似“權力”減少的檢察機關,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中注意力將更加集中。

職務犯罪偵查權,是外界對檢察機關最為熟知的權力之一。

經歷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各級檢察機關的職責正發生重大變化。最能體現權力的反貪反瀆沒有了,檢察機關還能做些什麼?

在子洲縣,一個基層人民檢察院以法律守護者、公益代表人的新身份,更主動、更有效地踐行“人民的名義”。

“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院,會變得更加純粹,減其實也是增。”子洲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延偉說,以往分散用力的檢察佈局向訴權方向集中,以訴權為核心整合檢察職能,將更加接近人民。

“轻装”后的检察机关该干啥——子洲检察院践行“人民的名义”

驅散“黑惡陰雲”

2016年9月20日中午,子洲縣老君殿尚家溝村民李某正趕著羊群準備回家,三個戴著頭套的人突然衝過來用鋼筋棍將他打傷,隨後乘車逃離。

幾個月後,第一名犯罪嫌疑人白某落網,子洲縣公安局向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逮捕。“該名嫌疑人已構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慮到仍有2名犯罪人員在逃,對白某取保候審不利於社會安定,我們決定批准逮捕。”子洲縣人民檢察院刑事部副部長鍾波說。

為了查明這起事故的原因,檢察干警在老君殿鎮走訪、座談後,鄉鎮幹部、群眾普遍反映李某平日態度囂張、危害鄰里,岳母、妻子出面舉報,李某被列為重點打擊對象。

此時,打擊村霸專項行動已經全面鋪開,另外兩名在逃嫌疑人在強大的法律震懾之下,主動投案自首。

原來,由於李某在村中橫行霸道,多次被舉報卻沒有實際效果,3名犯罪嫌疑人為了討好曾跟李某有矛盾的老闆,才想如此“教訓”一下他。

就在此案開庭,所有人以為一切塵埃落定時,2017年6月24日,何家集鎮發生了一起惡性殺人事件,被害人正是李某的岳母。

走訪調查中,幾乎所有的聲音都指向了李某,與死者有矛盾,多次發生爭執,並揚言報復。李某隨即被確定為第一嫌疑人。

但在調查過程中,案子卻出現了分歧。現場出現的3把菜刀,李某父母子女口徑不一,兇手的反偵查意識,讓案情陷入僵局。

作為群眾口中的村霸和犯罪嫌疑人,檢察院成立了專案組專門負責尋找他在村上的違法犯罪線索。

經過調查,群眾出面作證,李某終於承認在村中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打架鬥毆的事實。同時,命案調查也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李某的犯罪嫌疑被排除,犯罪嫌疑人另有他人,案件已被移送至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最終,李某被判尋釁滋事罪,鑑於其有認罪悔罪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

在這三次事件中,李某從被害人到“村霸”,到犯罪嫌疑人再到解除嫌疑,檢察院提前介入、審查逮捕與出庭公訴等一系列工作中,既對其享有權利的依法保護,也對其犯下的罪行進行打擊處罰,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是運動式治理,只有遵循明確的法律規範和程序要求,才能最大程度發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益。”子洲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海林說。

“不讓我包沙,休想從這過。”

一句只有10個字的話,蠻橫而又充滿著威脅。說這句話的人是子洲縣馬蹄溝鎮的村民張某。

從2016年10月開始,張某就多次阻攔村上正在建設的項目。甚至曾揚言工地灰塵影響自己的健康,打傷無辜的建築工人。

當檢察院摸排出張某線索時,子洲縣人民檢察院刑事部副部長白海波馬上全程介入調查。2017年5月,張某被刑事拘留,12月就被判處破壞生產經營罪入獄。

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百姓,現在像李某、張某這樣的“村霸”“鄉霸”在子洲縣基本銷聲匿跡。子洲縣人民檢察院通過各種專項行動,與公安機關的緊密協作,對涉黑涉惡涉亂案件提前介入,防止了黑惡勢力反彈回潮,保一方百姓安定。

供給更多“司法產品”

2018年8月23日,子洲縣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掛牌成立。作為集檢察服務、檢務公開、監督評議、檢察宣傳等功能於一體的統一對外“一站式”服務平臺,12309既有實體大廳,也有網絡平臺。

“如果說,實體大廳方便人民群眾和檢察機關‘面對面’,滿足了有‘見面’‘見人’需求的群眾,那12309檢察服務中心網絡平臺則實現了群眾足不出戶、‘動動手’即可向檢察機關反映訴求,提出建議的需要。”子洲縣人民檢察院訴訟監督部副部長鍾蕊介紹,網絡平臺和實體大廳優勢互補,構建全方位立體式服務平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真正讓群眾一聽到、一看到12309就想起檢察院。

司法為民,不僅要讓群眾享受便利,更要讓百姓感受到法的溫情。

2018年5月16日,子洲縣周家礆鎮高家坪村村民王某在家中被人殺害。然而犯罪嫌疑人卻是王某的兒子,因為家庭矛盾,兒子用菜刀將母親當場砍死。

對於王某丈夫高某來說,一面是被害人家屬,另一面是犯罪嫌疑人家屬。自己已經60多歲,家境困難,既承擔著巨大的痛苦,又無法獲得任何賠償。

這一特殊情況,在子洲縣人民檢察院進行國家司法救助貧困戶專項行動中,被摸排出來。

“按照程序,檢察機關可以依職權自行提起司法救助也可以依當事人申請提起司法救助。”子洲縣人民檢察院訴訟監督部的工作人員馬文梅說,“考慮案情的特殊性,我們及時聯繫了被害人家屬。”

接到電話的高某才知道自己可以申請司法救助。2018年10月31日,在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高某按程序提交了救助申請書後,高家坪村也為他出具了貧困證明。

不到2個月,2萬元的救助金就發到了高某手上。當天,還有4名因案致貧刑事被害人家屬也收到司法救助金。“國家司法救助工作開展,對困難家庭給予物質救助,更是一種心靈的撫慰。”子洲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劉小虎說,“對助推當前脫貧攻堅也具有積極意義。”

2018年3月,檢察院對全縣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貧困戶進行摸排。通過四路工作組進村入戶,5名貧困戶順利進入程序。專人負責、簡化程序,快查、快審、快結辦案流程,貧困戶在最短的時間內就能得到救助。

60多歲的劉長業,就是在司法救助中受益的貧困戶之一。

19年前幫別人刻碑,他8000多元的工錢一直拖欠到現在。雖然他已經勝訴,但被告確實無力償還資金。“老人是貧困戶,也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我們就馬上啟動了程序幫助老人渡過難關。”馬文梅說。隨後,劉長業拿到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為更好地幫助群眾,2019年3月27日,檢察院在馬蹄溝鎮政府設立了全縣首個12309便民檢察服務站,檢察機關將不定期到服務站進行現場“問診”,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轻装”后的检察机关该干啥——子洲检察院践行“人民的名义”

為民開展“公益訴訟”

2018年10月,子洲縣人民檢察院與縣國土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時發現,水地灣便民服務中心李某一、李某二的養殖場修建在基本農田上,觸碰了耕地保護紅線。

縣國土局的整改責任通知傳達到水地灣鄉政府後,養殖場一點動靜都沒有。

子洲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副部長賀姣坐不住了,“由於國土部門和鄉鎮屬於同一級別,所以下發整改通知後,沒有到最後期限,鄉鎮很難主動作為。”她便與另外兩名幹部,去水地灣鄉進行現場勘察,在評估過是否屬於公益訴訟案件受案範圍後,及時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

檢察建議到達鄉政府後,水地灣鄉黨委書記劉偉馬上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並組織幹部召開了座談會,他承諾說:“原來是為了農民自主創業發展,才弄了這個養殖場,但沒有依法按照程序批准,非法佔用了農地,對此,我們一定積極整改。”

兩天以後,水地灣鄉便民服務中心的養殖場便整改完畢,恢復了農地屬性。

當綠水藍天受到破壞,國有財產受到侵犯,“舌尖上的安全”受到威脅,人民該向誰尋求幫助,又該由誰來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回答了上述問題。”延偉說,“當然,提起訴訟並不是制度設計的目的,根本目標還是通過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為了提高檢察監督的效力,節約司法資源,要嚴格執行訴前程序,積極推動行政機關主動履職糾錯,又要抓住典型,實現起訴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8年,子洲縣人民檢察院向榆林市人民檢察院上報公益訴訟線索62件,做出立案決定58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58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件4人。其中,通過訴前檢察建議,促成收回國有資產損失411萬餘元。

“我們在老君殿鎮走訪時,意外瞭解到有的採石場繳納了水土保持補償費,有的卻壓根不知道。”賀姣說。當她到縣水務局查看賬目時發現,延長石油子洲勘探項目部十年來,建設天然氣井場及道路佔地面積合計1000多畝,一直未向縣水務局繳納過水土保持補償費,同時縣水務局也未主動徵收過。

賀姣說:“我們認為縣水務局存在怠於履行職責,未按時依法收繳水土保持補償費,導致大量國有財產處於流失狀態,對國家利益造成了損害。”

2018年10月23日,檢察院向縣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徵收欠繳的水土保持補償費用,切實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不久,延長石油子洲勘探項目部在子洲區域建設的40多口天然氣探井工程水土保持補償費共計179萬餘元被順利徵收。

2018年,子洲縣人民檢察院還開展了“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訴訟專項活動,督促縣內多家純淨水企業將其存在不規範的情形全部整改到位,督促21家接種單位更換了儲存疫苗冷櫃,督促畜牧部門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

這僅是地上的、靜態的、看得見的公益訴訟治理效果,還有水流走了、動態的、看不見的長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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