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国务院办公厅: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意见指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意见要求,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聚焦减税降费,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研究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

意见还要求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2019年6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

在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扩大养老服务消费方面,意见要求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依法适当放宽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养老目标基金。

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在全国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

加快建设国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加强老年人身份、生物识别等信息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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