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開始實施。即日起,昆明市將不再辦理“非標”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凡未進行註冊登記,或不能出示在有效期內的預約憑證的“非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昆明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
“非標”電動自行車過渡報廢時限為四年。
雲A開頭的“小白牌”是“非標”電動自行車的專屬號牌,在發放的“雲南省電動自行車行駛證”的背面標記了“車輛強制報廢日期2023年4月14日”的信息。
交警提示
昆明交警將嚴格執行“新國標”。對相關違法行為行為將嚴格查處:
1、駕駛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對於在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現場按照《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一)項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一律扣車。
2、駕駛新購買且不在我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對於在4月15日後購買的,按照未註冊登記車輛上路行駛處500元罰款,違法一次查處一次。
3、駕駛新購買並在我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但未註冊登記的。
車輛所有人應當在新購車一個月內辦理註冊登記;超過一個月的,現場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處50元罰款。
4、駕駛外省、市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在我市轄區道路行駛。
現場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處50元罰款處罰。
5、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
依據《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扣留電動自行車。按照一般程序,依據《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之規定,處500元罰款。
阿貢答疑
Q:辦理註冊登記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車輛所有人本人身份證、車輛合格證原件、購車發票原件、電動自行車。
Q:新購“合標”電動自行車須在多長時間內註冊登記?
駕駛新購買並在我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但未註冊登記的。車輛所有人應當在新購車一個月內的辦理註冊登記;超過一個月的,現場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處50元罰款處罰。
Q:“合標”電動自行車應該符合哪些要求?
(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二)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三)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四)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五)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六)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
Q:市場上的哪些電動自行車是“合標”的?
昆明市第一批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產品名單(部分)如下:
發佈: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分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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