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这里有一份宣传手册,请您查收!

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

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我们特别整理了扫黑除恶宣传手册

【扫黑除恶】 这里有一份宣传手册,请您查收!

1.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坐大成势,违规违法为黑恶分子入党、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等。

2.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严格人选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3.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习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牢固。

4.什么是候选人联审机制?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5.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

具有以下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6.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

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设建强战斗堡垒;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7.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如何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县乡两级党委要直接抓在手上。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要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乡镇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8.城市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的“地下出警队”或“黑保安公司”。

9.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10.城乡结合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抢占地盘”为特征的,以暴力或威胁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

【扫黑除恶】 这里有一份宣传手册,请您查收!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应如何举报?

看这里

【红河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县扫黑办(0873—4629530)

县基层人民法院(0873—4621497)

县人民检察院(0873—4623229)

县公安局(0873—4628557、4563110)

县司法局(0873—46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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