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市委編辦全體機關幹部開展固定黨日集中學習研討活動。全體機關幹部利用兩個小時的時間對《公務員法》全文進行了細緻學習,並對重點部分進行了討論。
《公務員法》2018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2019年6月1日起實行。《公務員法》共分十八章,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舉措,對於健全乾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幹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現實意義。《公務員法》對規範公務員管理,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加強公務員監督提供了法律保障,為今後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奠定了堅實基礎。全體機關幹部也紛紛表示要認真履行公務員義務,擔當作為勤政廉潔,推進機構編制各項事業取得更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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