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连坐牢不悔改 再次盗窃六进宫

连连坐牢不悔改 再次盗窃六进宫

一名东胜籍男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被判刑5次,近日又被东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查,1月16日1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走进东胜区百家汇菜市场,以扒窃方式盗走受害女子李某某衣兜里的510元。次日,被告人张某某被抓获,到案后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再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7月8日被判处拘役5个月,同年8月11日被刑满释放;2014年3月31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2015年7月14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3000元;2016年7月7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于2016年9月15日刑满释放;2017年5月1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于2017年9月26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案发后,受害人的损失已获赔偿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