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棚耳房算不算大棚房,3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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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國上下都在整治違建,包括整治大棚房,這是利國利民的一項舉措,可以更發孤保護土地,實現藏糧於地,保證糧食安全。在大棚房的整治過程中,不僅會拆除建在大棚內的那些高端住宅或者休閒設施,對於大棚的看護房也做了明確規定。

那麼,菜棚耳房算不算大棚房呢?肯定不算,因為耳房是建在大棚以外的小房子,用來存放簡單農具和看護大棚的,所以這屬於大棚看護房。當然,看護房不是愛建多大就建多大的,有些藉著建設看護房的由子,在農田裡建起了住房,一家人吃住都在裡面,這實際上是變相的侵佔耕地建設住房,是一種違章建築,肯定會被列入違建進行拆除的。

國家對大棚看護房制定了嚴格的標準,大棚看護房必須是用來看護大棚的配套設施,不能成為住房,必須建設單層,嚴禁建成二層以上的別墅式建築,並且,單層的面積不能超過15平方米。題主所說的30平方米的耳房,顯然是超過了國家的標準,達到了標準的兩倍,屬於嚴重的超標。所以,雖然算不上大棚房,肯定也在整治之內。

對於這個問題,很多農民朋友不理解, 不滿意,以為國家的政策過於嚴格,這也可以理解。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矯枉必須過正,沒有個統一的標準肯定不行。要知道,真正把大棚建成住房的,並不是真正的農民,而是打著設施農業的幌子在農田變相開發房地產和休閒設施,嚴重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是違法土地法的行為。真正的農民,即使發展蔬菜大棚,也沒有捨得在農田裡建設高標準住房的,因為農民住宅離菜地都近,沒有必要再在菜地裡建設一套住宅,只是建個小房子臨時存放農具,或者在蔬菜上市時臨時看護,並不需要過大過於豪華。對於輕微超標的,超出幾平方的的範圍,沒有人會去叫真,給你把多出的幾平方米拆除。但是,像題主所說的這樣超過一倍的,就過於明顯了,估計在依法整治大棚房時,會列入整治的範疇,依法拆除多餘的部分。

其實,現在建設簡易的板房非常簡單,也省錢,這種房屋可以拆卸,建議農民朋友建設看護房時使用這種簡易板房,節省土地也節省費用,萬一超標,拆一塊去也相當簡單,不會造成浪費。總之,國家的政策在那兒擱著,不管咱理解不理解都得執行,小胳膊扭不過大腿,是這麼個道理吧?所以,咱們能不超標儘量不要超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齊東晏子


菜棚的耳房算不算大棚房,這個要根據總的大棚面積來看,不能一概而論,雖然說現在各地都在拆違章大棚房,但也不是不考慮實際的農業用途,見房就拆。


菜棚的耳房是什麼?就是在蔬菜大棚的最頭上蓋了一個耳房,像個小耳朵一樣,多接出來一塊,一般是用來存放一些農業用具、農藥化肥,或者是蓋簾兒之類的東西。如果說整個蔬菜大棚有3、4畝地,只是接出來小小的一塊,30平方左右的耳房的話,這應該不算是大棚房,根據實際情況來說可以不被拆除。

真正的大棚房哪個也不止30平方,而且它們都是打著大棚房的名義,實際上另作他用。有的可能就是搭了個簡單的大棚,或者是彩鋼瓦房,在裡面搞經營,而不是搞種植,這種必然屬於大棚房,需要被拆除。


有的根本就不是大棚房,直接就是蓋的一排大瓦房,在農耕地上蓋瓦房,不是違章大棚房又是什麼呢?農耕地只能用來搞農業種植,有的人在上面蓋了大棚房之後,當作會所,或者當做工廠進行生產加工,致使耕地面積銳減。

如果是上述兩種情況,那被拆除是毫無疑問的。但如果僅僅是蔬菜大棚的一個小耳房,平方不大,裡面存放一些與農業相關的農業設施與用具,這個是可以的。就像是在果園裡面蓋一個看護房,用來居住看護果園或者存放農用具,平方不大的情況下,都不會被看作是大棚房。


大棚房的拆除在實際工作當中,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處理。有真正農業需要的情況下,只要不佔用基本農田,可以被保留。但如果突破了基本農田的紅線,或者明顯的建築面積過大,另作他用,需要被無條件拆除。


靈子


一般日光溫室大棚的耳房就是3*4米,12平米就可以。

為什麼要建設30平米啊,太大了。不如在溫室大棚上多建一點面積。

耳房的功能就是放置一些生產農具和肥料,並沒有什麼其他用途。裡面也不休睡覺,裡面溼度太大,對身體也不好。

現在對大棚房嚴查的形式下,不給自己找不痛快。建議如果已經建設就趕緊修改還沒有建設的就見一個3*4米的耳房就可以了。還有這個耳房也不算大棚面積。一般我們說的建築面積,都是軸線尺寸面積。

給你發幾個我做的日光溫室設計圖,看看我耳房設計的多大。廣大網友都可以交流學習一下。





起點農業


菜棚耳房算不算大棚房,30平米?

農村拆除違建,現在正在風頭上,所以大家都關心什麼樣的建築是違建,生怕拆到自己頭上。就像題主所問自己30平米的菜棚“耳房”算不算大棚房?擔心屬於違建類型的建築。



那麼,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是大棚房,大棚房的認定標準是什麼。大棚房是指以農業大棚為名義進行的非農業建設,其表現是,承租方以建蔬菜大棚發展農業設施為幌子,在旁邊和內部建設所謂"配套用房",對外出租工出售,其實質是一種變相的房地產建設,名義上是休閒農業,實際上成為某些城市人的休閒別墅。他們利用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權長期不變的政策,從農民手中流轉土地,所進行的非法建設,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違章建築等視為大棚房的認定標準。


對於真正的設施農業,農村果園、菜棚等農作物種植旁邊建設臨時性的看護房,用於存放農具或作物成熟期的看護管理,這是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藉著建設看護房的理由,變相在果園建設吃住一體的住房,這當然是不合法的。對於不合法的建築設施,都不會按照既定事實給予認定的。 農村菜園的性質是農業用地,農民承包土地必須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只要不是基本農田,在承包地上建設果棚是合理合法的,因為蔬菜也屬於農業範籌。菜棚邊建設個看護房或存放農具也是為了更好地經營土地,保證土地收益。


但是,國家從2018年以來,堅決打擊非法用地行為,對大棚農業看護房和其他農用看護房的制定了基本的標準,即,對農業規模經營必須興建的配套設施,包括蔬菜種植等,農作物種植園的單棟或多棟農業大棚“耳房”看護房最大面積不得超過19.5平方米,超標的需要進行整改。

所以題主請對照具體情況,看看你菜棚30平米的“耳房”,屬不屬於違規政策一類的。屬於農業配套設施,只要不超過規定面積,是不會被清理的。


農嫂話農事


一個佔地十幾畝甚至幾十畝的農場,建一個十五平方的看護房,你得把農具,農資,還有農場的一切物資放進去,還得有人住的地方,住的下嗎?豬頭磚家我問一句,你會放的進去嗎?這就是把大象放冰箱一共分幾步,打開門塞進去關上,是不是豬頭磚家?天天屁事不幹,淨天天想著法禍禍農民。現在是什麼事都是一陣風,颳著誰誰敗興,老百姓現在都是草木皆兵,舉步維艱,幹什麼都不行,真他媽的一群豬頭磚家叫獸。


晴空萬里王慶生


烏魯木齊南草灘建有1300餘棟蔬菜大棚,是當地招商引資鼓勵農民自建自種,而且也有政府批文的,市上領導剪綵和號召,將6000畝設施農業管理好,種好,用於提高農民收入和做好烏魯木齊的"菜籃子”。可現在,以整改大棚房之名,一下子全部拆除了,連房帶棚全部夷為平地了,而且沒有說賠償,農民的血汗錢就這樣沒了?幾千口人不知何去何從?


集成牆板王1399988068


農民農用房不應拆除,現在土地流轉,農民建個看守房,吃住,放農機具,做糧倉,三十平米夠嗎?磚家的廁所多大?出來公佈一下。制定政策應為老百姓多想,看農民有多大需求去制定政策。真正的農民用農地經營致富,應當支持。純種糧食除非農業是國企,給農民發工資,要不個個是貧民。


焦山家庭農場


我們遼寧,撫順這邊在農田裡建別墅,廠房,倉庫佔農田的有好多沒人管,可農民的看護房大幾平米就給強拆了,啥事道啊


坤哥4775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耳房算大棚房,但是各地區對耳房都有一些限制。首先一個大棚只能有一個耳房,層數位單層,不能是兩層或者兩層以上,面積不能太大,像您說的30平方是偏大了。



朝晟溫室定製


溫室大棚的耳房不應只定位於看護功能!多數溫室農民為了生產管理、看護管理和生活方便,吃住在"耳房”中,也因此把耳房建得較大,為了消除高溼,建2間是必須的(與溫室相連的一間溼度高,只能放農具,用作廚房也可以)。這些農民,在農村集鎮上也有住宅,為了搞好生產管理,吃住在田間地頭,農民啊!真的不容易!大棚房整治不應針對這些農民!應針對借耳房行房產開發的開發商,只要是農用,就不應拆除,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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