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旅遊禁收小費,可現在國外遊小費越收越多。導遊人均每天要收100元,你怎麼看?

盛大spd


首先弄清楚導遊收的是啥錢,現在好多國外遊的線路,在機場要交給導遊一筆錢,或者在交團費的同時額外收一筆錢,很多人以為是小費,其實並不是。

我手機裡就有一個這樣的廣告,這是一條新馬泰的線路,每人才1999元,含機票和吃住,明顯是低價團。在團費以外,還要交1000元的費用,這個費用裡雖然有小費的名目,但是導遊收了是要交回旅行社的,其實是幫旅行社代收的,因為除了稅和簽證以外,還有旅行社的利潤,否則1999元一個人,旅行社是虧錢的。

日本從今年的1月7日起,對每位離開日本的遊客收取1000日元的離境稅,很多遊客不清楚,看到是團款以外的費用,以為也是小費,其實是日本國稅廳收取的。

所以咱們遊客需要弄清楚導遊收的到底是什麼費用。

事實上,國家旅遊局對導遊收取小費的處罰非常嚴格:

《旅遊法》第41條規定:導遊和領隊不得向旅遊者索取小費

《旅遊法》第102條規定:導遊和領隊向旅遊者索取小費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退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或吊銷導遊證。

這裡小費指的是導遊私自向遊客收取的小費,不包括旅行社讓導遊代收的費用。

處罰這麼嚴厲,有多少導遊願意以身試法?

小費是對服務方的認可和讚賞,如果遊客對優質的導遊服務非常滿意,用小費表達謝意,給與鼓勵,那導遊也是非常開心的,但這一定是自願行為。

上次去泰國旅遊,最後送機場的路上,導遊提出司機師傅很辛苦,每人給點小費意思一下,多少隨意,我看有人給了100,有人給了20,也有人沒給,導遊最後也沒說啥,沒有任何強迫的成分。強迫別人給小費,就失去了小費的意義。

如果有導遊強制性收取小費,建議投訴到旅行社或旅遊局,《旅遊法》會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


看小明


對於國外很多旅遊消費,都要支付小費的情況,我認為這是一種落後文化的象徵,儘管這種情況也存在於發達的國家。

小費的起源,是指服務行業中顧客感謝服務人員的一種報酬形式。源於18世紀英國倫敦,當時酒店的飯桌中間擺著寫有:to insure prompt service(保證服務迅速)的碗。顧客將零錢放入碗中,將會得到招待人員迅速而周到的服務。把上面幾個英文單詞的頭一個字母聯起來就成了tips,譯為小費。大概付總支出的5%至25%。隨著英國在全世界的擴張,被帶到了很多國家或地區。其實,中國古代早已有給“賞錢”的習慣,賞賜對象有店小二、奴僕、書童、小廝、跟腳等。

中世紀末,德國的酒店主通常都要向客人索取小費,時稱(給侍者的)“飲酒錢”,因在酒店裡當幫工的女眷和夥計是不拿報酬的,以小費充作薪水。其實,這是典型的不公正和剝削現象。

小費目前是在一定國家或地區中,服務消費方給予服務提供個人的打賞,但這種模式弊端很多。首先,對於消費者來說,造成不公平對待,本是同樣的消費,由於小費的問題,造成不同對待。其次,造成服務提供方唯利是圖,長此以往,形成逐利第一,服務第二的風氣。再次,天然形成主僕及階層分化,最終打上思想烙印,而在潛移默化中視之為常理。再其次,風氣一旦形成,小費的界限會模糊,容易越界,比如向旅遊執法人員支付小費等。最後,造成不合理的二次消費支出,打亂旅行計劃。

約100年前,西方出現過一次反小費浪潮,當時的反小費協會認為給小費是一種不良風氣,號召人們加以抵制,開始效果甚微,原因是很多侍者以小費為生。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餐、旅館開始實行“10%服務費”制度,將價格提高10%作為服務人員的固定工資。收入儘管已有保障,然而新規定還是難以戰勝老習慣,對服務上乘者,有些家裡有礦的顧客,依舊甘心解囊,給小費的風氣始終沒有根絕。

有些國際習慣需要接軌,但有些國際習慣不光要接軌,還要幫助他們改軌,尤其是相對落後的文化習慣。

對於這種旅遊中需要面對的消費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國內旅行社與國外旅行社對接,在消費前,設定旅行費的一個百分比,作為最終小費,先設定好統一的標準。然後,遊客手中有一個打分表,根據最終的打分情況,按比例統一支付服務小費。這樣服務提供方,就會極力的提供全方面更好的服務,照顧好所有人,而不是所有人中的部分大方的有錢人。一旦服務不好,支付的小費就會減少,餘額會被均分後,退回給消費者。再也不會看到,在大巴車前,拿著花環笑臉合影,下一個遊客合影之前笑容瞬間消失的美女了。

相信隨著我們逐步擴大旅遊市場的覆蓋,我們將會把自身的優秀文明和先進觀念,帶給世界各地的朋友。小費問題,是人類發展史中的一個特定階段的特定現象,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會漸漸退出歷史舞臺。


地名故事


首先說一下外國人的消費習慣,在國外服務生的工資是非常低的,所以他們大部分的收入都是靠收小費,像餐館,咖啡廳,酒吧之類的。

在國外收小費是一種習慣,是客人對其服務的一種認可,當你打出租的時候,如果多付2歐小費,司機會非常高興的給你把行李全拿下來。

國外的導遊,一般都是那種接散客的,從國內弄個團過去,然後花200歐一天請個當地導遊,所以給小費也是導遊增加收入的一種方式!


yanger媽咪


首先,美、加、澳、歐洲的小費,算是當地社會人文和歷史發展結果的一部分。 特別是美國,小費是服務業的重要收入之一。資本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老闆給服務崗位開的工資不高,而是用客人滿意與否,是否給小費,直接掛鉤員工收入,同時,老闆們相對付出的人工成本也能降低不少。相當於一個自成約定的小費文化習俗。這就導致比如餐館、酒店服務生、司機、導遊等等,小費成了他們收入來源。所以,受僱於美國,加拿大,歐洲,澳洲當地旅遊公司的導遊,小費是他們很重要的收入。

而中國,沒有這種資本發展歷程,國情、市場經濟體制不同,所以沒有小費這種習俗。

但是,不排除有些情況,就是某些國家原本沒有小費習俗,但是知道國人旅遊團不熟悉情況也不便於和當地人溝通了解,導遊就用歐美小費制度來無理要求,並不是籤旅遊合同裡公司明確說明的,那這種純屬於旅遊亂象行為,發現了一定要集體抵制投訴!


瑞雪漫行


小費是什麼,就是大家可給可不給的額外的費用。然而我們國內會有些人因為客人不給小費而改變服務態度。就像您與一個同學天天一起去飯堂吃飯,由於您不吃雞蛋就把雞蛋給同學,時間一長有一次您不給他了他就會記恨您沒什麼兩樣。國內很多服務業的太長時間享受客人給小費,都覺得給小費是應該的,必須的,若不給服務態度都不一樣。必須讓他們/端正一下自己的立場與態度,記住自己的身份與工作。國家有必要整理一下,讓他們/她們清醒清醒。


西南阿三


中國的旅遊法針對的是國內的旅遊服務行業,在國外歐美國家通常都有給小費的習慣。給小費是對服務人員工作的一種肯定和酬謝,這樣也能激發服務人員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的熱情度。同時消費者也能享受到更優質的旅遊服務。在不同國家的不同場所收小費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家出國旅遊的時候要入鄉隨俗。


揹包小子游天下


中國旅遊法對收小費這一塊管理的比較嚴格,這不能阻擋其他國家給導遊小費,導遊是個非常辛苦的職業,景區進不去找導遊,房子有問題找導遊,飯菜不好吃找導遊,所以出國的導遊更要操心多,給一定的小費可以讓導遊給你們更好的服務。


wg17868547888


中國旅遊法只能管到國內,打小費是外國的傳統,出國旅遊也要入鄉隨俗,但小費數額不應該有規定,有錢的可以多給,沒錢的可以少給,不要給遊客造成壓力


證道141997009


這個和文化有關係,也算是一種附加服務,入鄉隨俗吧!理性對待!


西安旅遊集散中心


國外提倡的不一樣,國內有自己的規律去生存,國外哪套也不適應中國的行情。國內的服務體系一定是由經營者去管理協調,不然現象亂飛,對於這個龐大的服務體系會存在一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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