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發生火災消防栓竟失靈 商戶損失能否衝抵房租?

海安的一位毛先生,前些年在當地租了間門面經營衛浴生意,不料後來店裡發生了火災,損失不小。毛先生認為,店門口的消防栓有問題,加重了他的損失,就多次找到開發商想討個說法。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毛先生就想用這部分損失來衝抵房租,他這個想法到底行不行呢?

這家店鋪是曲塘鎮上曲新花苑的臨街商業用房,約60多平方米。五年前,毛先生與聖都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租用時間2014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商鋪租費前三年為15000元/年,後兩年為18000元/年。毛先生預付了一年租費,開始用來經營衛浴產品。不料,2016年1月,發生了一場大火,店裡的財產損失較大。

火災發生後,毛先生多次找到開發商,就有關消防設施出現的問題進行交涉。

開發商認為,商鋪是在通過驗收合格後出租的,他們不應承擔店鋪因火災所受的損失,加上火災後,毛先生繼續使用該店鋪經營,理應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所欠的房租。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況下,開發商將毛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開發商與毛先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毛先生應付原告租金欠款51353.42元,以及合同解除後佔用的相關費用。火災沒能及時撲滅,所造成的損失雙方未能協商解決好,不能成為毛先生拒繳房租的理由。目前,雖然遭受火災損失還沒有一個合理說法,但毛先生仍正想辦法爭取解決面臨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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