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房子判給我了,對方佔著房子不給我怎麼辦?

qzuser2055316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進行強制騰房和辦理產權過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所以,對方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是司法所具有的強制力。當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申請。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規定,強制遷出房屋,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所以對方強行佔有房產,拒絕搬出,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將其遷出。若對方拒不配合,法院還可以對其採取罰款和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若情節嚴重,對方還將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依法可以對其進行刑事處罰。


葉律師


辦法有兩種,一種文的,一種武的,一種合法的,一種違法的。

你要用合法的,你就申請執行,如果對方就是不走,騰房是挺費勁的一件事,這還需要看在房屋住的是什麼人,如果是老年人,執行法官頭老疼了,如果是年輕人還好辦些,真不要騰,拿拒執罪一嚇唬基本就走了。要是老年人,你得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曾經參與的案件,被執行人離開房屋,但找來了他爸媽,都八十多歲了,當時是挺大場面,把救護車,社區工作人員都喊來了,法官說今天出多大的事都必須騰,結果那老人是真不慣病,直接抱著煤氣罐,拿著打火機,看看誰感動啊,最後老頭勝利了,法院撤退了。

第二種辦法,是用武的,就強制把門打開,然後把人清走。這種方式有時一不小心就容易出事,所以小心慎用。

以前有一聽說過一個案件的執行方法感覺能挺有效。先不執行了,案件放著,顧人在房屋附近留人觀察,發現規律。找好時機,等人不在家,直接僱個開鎖的,然後就把門鎖換了,再找個搬家公司直接就給搬走。被執行人估計會訛你一下,搬時錄像很重要。


曾律師講法律


  【過戶】

  拿到法院的判決書後,第一件事就是到房產交易中心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需要帶上判決書、身份證、戶口本等,並交納一定費用,將產權證上的名字改為自己。

  【溝通】

  如果對方沒有及時搬出房屋,可以先和對方溝通,看是否有具體困難,是自己還有沒履行完的義務,還是對方一時找不到可搬之處。大家互相諒解,化干戈為玉帛。

  【談判】

  如果是對方無理由不搬出的話,那就要和對方好好談談了。可以找親戚朋友做工作,找對方的長輩、朋友、同事、領導做工作,儘量使問題得以和平解決。

  【賣掉】

  也可以將房子賣掉,但必須要和買方說明情況,這樣可以將矛盾轉移,由新的買房人和對方交涉,避免自己的尷尬。

  【執行】

  以上各條都行不通的話,則只好申請法院執行了。切記,申請執行的時間是在法院判決書生效的2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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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法講理


房子在對方名下的話,申請強制執行,房產局會直接過戶到你名下,但是至於他不搬出去法院執行比較難了,可能需要另外起訴。


律幫法律諮詢


這也叫強制執行,太可恨了吧,法院,法律,法官的權威還抵不過一個老賴嗎,你們在保護誰,這樣的人在侮辱法律還不該判刑嗎,霸佔別人的房產是不是犯罪為什麼不制裁他們


發報高手


房子是當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法院判的,被再婚男方買了,怎麼辦


點喔290


為什麼不走判決不公嗎?


13655272768


打,打,打,打的它抱頭鼠竄,最後,所有的電器,傢俱都是你的,


手機用戶51366557252


我的動遷安置房被法院賣了


人爸爸


到法院申請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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