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楼业主不慎坠落到被一楼业主硬化了的绿化带里死亡,一楼业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长风抚水1


首先,我需要说的我不是专业的律师,回答可能不完全精确,请见谅。1:6楼的住户坠楼身亡本是一件不幸的事已经够可怜了。2:1楼的业主认为坠落至自家花园不吉利索取赔偿本不值得说三道四,但个人认为死者为大不提倡。3:1楼业主的私家花园在法律意义上没有这个说法,私家花园(不论是电梯公寓还是别墅社区)均是占用小区公共绿化,业主可以到规划局查询任何小区都有一个硬性指标绿地率,很多一楼客户有私家花园属于开发商为了房子好卖违法圈占,而且违规的开发商也会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私家花园严禁硬化。4:坠亡业主与硬化地面没有因果关系但是坠亡家属是可以起诉1楼的。


qzuser204294997


有一个特别的案例,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吗?某地区一人跳楼自杀,结果落到地面时砸中一个行人,导致行人当场死亡。



刑法当中明文规定:1、假如坠楼者因失足坠落而导致给别人带来伤害,那么这个是无罪的。2、如果这个人是主观跳楼自杀,并且具备独立刑事能力的成年人,砸中行人导致行人死亡,那么这个是过失死亡罪。判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此人是失足坠落,而且个体具备独立的危险判断能力,也没有给其他人带来任何伤害,所以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说实话,6楼家里面出这样的意外本身就很难悲惨了,1楼邻居这时候还要钱刁难,就显得非常说不过去。难道把遗体一直在你们家,你就那么舒服吗?过分了!

话再说回来,6楼这位死者坠亡,本身具备判断危险的能力,尽管如此,他还是冒险操作,导致了这样的后果。与一楼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而一楼本身的公用面积占地硬化,这是另外一回事,与本案无关!并不是导致死亡的理由。


美护悠然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一楼业主硬化绿化带的这是事情,一楼业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小区绿化带是小区业主共有产权的,一楼业主无权对绿化带进行硬化。

其次,6楼业主的死亡需要对一楼业主的责任进行判定,由于一楼业主的违法行为虽然不是直接导致6楼业主的死因,6楼业主的失误也是其死亡的起因,如果六楼家属起诉一楼业主的话,法官判决的话应该会让一楼业主也承担一部分责任。

六楼业主应该将物业公司也作为被告,因为如果一楼业主硬化绿化带发生很长时间了,那么物业公司有义务要求一楼业主恢复绿化带或者物业公司自己恢复绿化带然后跟一楼业主追偿。

由于物业公司没有进到自己的义务,所以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孙赫律师


首先死者为大,向死者默哀。

说个案例吧,好比你在全封闭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时时速120公里行进,突然钻出一个人你把他撞死了,抛开道德层面的赔偿不说。可能你这一辈子开车都有阴影甚至不敢开车了。

那么在这个事故里面,一楼业主索取精神损失费是占理的,毕竟是在自家门口死了人,他们的心理阴影也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消化掉。然后一楼业主私自违规占用小区绿化作为自己使用,这个应该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并不能和死人混为一谈,这是两个独立的事件。除非是因为一楼业主比如私自改装了外墙材料造成了工人攀爬不稳等导致了事故才应该接受刑事责任。


上白班的打更人


摊上这么个邻居,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如果这种赔偿还成立的话,那么以后殡仪馆的车从你家门口经过时是不也要赔偿啊?你们单元里以后死个人是不都可以要求赔偿啊?另外你还得上老天要赔偿,没有经你同意就下雨刮风影响了你生活。这要是二楼掉下来一个美女,你是不还得没收啊?为了点钱连良心都不要了,可耻。

都是同一个小区单元住的邻居,人家出了这样的事本身就已经很悲伤了,你们居然还要人家所谓的精神赔偿费,不给不让抬走遗体,做人还是得讲点良心的,不然你死在家里估计都没人帮你往外抬。

对于这种赔偿,法律是不会支持的,死亡属于意外死亡,没有主观意愿。如果说,是死者跳楼自杀,跳到别人家院子里,那么要点赔偿可能还情有可原,但像这种意外失足摔死的,根本需要负责任,你们就是起诉于法院,一楼也得不到支持。

另外,我认为这个六楼还应当起诉一楼,擅自将就原本属于小区绿化的位置铲掉,进而用水泥进行了硬化,六楼完全可以拿出这个正当的理由,水泥硬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死亡的力度,掉在绿化丛中和掉在水泥地面能一样吗?如果摔下来时有绿化丛,可能还有生还的希望呢。既然一楼不仁,那么六楼就公事公办好了,让法律来判断。


元芳有看法


现在流行出事就找别人责任

蓝先生说,小区里的违章建筑,导致她四岁的孩子不幸的坠楼死亡,现在他要为自己的儿子讨说法。蓝先生的房子刚刚装修好一年多,但是一场事故之后,一家人便很少住在这里。用他的话来说,家里没有了温馨,只剩下痛苦。

江苏南京鼓楼法院宣判一起“离奇”事故。一年前,一名吸毒男子从四楼坠落,遭后方汽车碾过,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事后死者家属起诉车主,法院一审判决车主担70%主责。

去年10月死者陈铭(化名)在鼓楼某小区内吸食冰毒后,在爬窗离开的过程中从4楼坠下。由于正值深夜,汽车司机冯亮(化名)没注意有人坠楼。行驶过程中第二次下车查看才发现了被其碾压车下的陈某,随即报警并拨打了120,但陈某最终抢救无效。

找一楼责任?

违规占用公共区域

那是不是还可以找物业的责任呢?

监管不到位

还有城管的责任

同样是监管不到位

肯定会有律师愿意接这样的案子

能出名,能赚钱

一楼也可以起诉死者家属

因死者的原因1楼成了凶宅

应对该房屋的贬值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阿阿阿杰


这么说吧,我家有把菜刀,在我不知情或者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你拿我家的刀自杀或者杀别人,你说我要负责不?


廖洋新


不用。要不然每次枪击案,造手枪的还不都得赔钱。每一次车祸,我也没见你是汽车制造商赔钱。我还要告他呢,他把我宁化的第一面砸他了。我就记得我见过一个自杀的从六楼跳下去,一脑袋扎到了楼底下卖胡辣汤的锅里,卖胡辣汤的不愿意了。那家人陪了一口新锅又赔了500块钱。这件事情才聊。但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在那家吃了。


用户4623794521877


你还不如直接起诉地球,谁叫它有吸引力让你坠楼?或者起诉开发商,规划局,建筑公司,他们不规划,不开发,不修建这栋楼房你就不会坠楼了!不要脸到极至了!!


白头翁3534


首先,他们要精神赔偿毫无法律法规支持,清洗清理要求是可以的。其次,如果真的是不给钱,不让拉走,可能还涉嫌敲诈勒索或寻衅滋事。关于改造的绿化,如果想起诉需要证明不改造是否会有不同的结果,需要专业鉴定。总之,至少大头是六楼自己的责任,精神赔偿可以诉讼,我国精神赔偿是很慎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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