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創業我投1萬佔20%的股份有字據,之後同學不辭而別,他現有千萬資產我的利益怎麼算?

大魚商道


我覺得提問很模糊,很多問題不明確!



一是你只是說同學立有字據,證明你有20%的股份,那你們的合作方式是什麼?有限公司?合夥企業?

你是實際股東、出資人,還是僅僅只是依據你同學出具的字據,字據是公司名義出的,還是你同學個人名義出具的。

二是你沒有說明公司現在的經營狀況,你同學的千萬資產是公司資產,還是你同學的個人資產?!

你同學都消失了,說明公司肯定是遇到困難了,如果是無法經營虧損了,那現在面臨的是清算問題,如果你是正式合夥人或者股東,也有連帶責任!

至於你同學的千萬資產,他能不辭而別,估計就是做了準備了吧。。。

所以,你現在如果是股東或者合夥人,你同學不辭而別,你要首先考慮的不是利益問題,而是善後問題!!

建議立即收集、整理詳細證據、資料,諮詢律師!


甄元尚品


雖然題主曾經出資1萬,但同學的千萬資產或許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同學創業,你出了1萬,佔股份20%,有字據。

1、首先,有幾個問題需要先確定:

這字據是什麼性質?投資入股協議?還是借款協議附加股份?

字據的效力如何?

如果是投資入股協議,具體的標的公司是哪個?這家公司的工商信息有沒有你作為股東的名字?

該投資入股協議對具體的權利義務、收益分配等內容具體是如何約定的?

2、其次,分析下千萬資產和投資1萬的關係

暫且就當是投資入股協議,而且協議有效。

假設,當時這位同學創業時候成立A公司,你作為投資人出資1萬,佔股20%,而且已經作為該公司的股東並進行了工商變更登記。這意味著,在A公司,你是合法的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各項權益。

但這不意味著他的千萬資產就一定是和A公司有關係。

一般情況下,創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實控人出於種種考慮,會設立各個公司,還可能會搭建複雜的結構。

假設,如果其設立的所有公司在法律上都歸屬A公司實際控制,那麼這些公司名下的資產都跟你有關係,你作為最終的股東,有權參與分配利益。

但是,如果之前設立的A公司早就停止經營,或者雖然沒有停止經營但是卻沒有任何實際經營成果,千萬資產是由其他公司或者其他業務創造的,跟你參股的A公司沒有半毛錢關係,要求參與分配自然是站不住腳。

3、所以,問題的關鍵有兩個:

(1)確定協議的效力

(2)拿出切實有效的證據,證明這千萬資產和你當初的投資有因果關係,尤其是法律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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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天蝸牛


你好,你同學創業你投了1萬元進去,佔股20%,後來你同學不辭而別,現在他資產千萬,你的利益如何計算,我覺得需要理清楚幾個問題,才能正確劃分自己的權益。

首先你得確定你同學現在的這千萬資產是不是都是你們一起投錢創業掙來的,如若是,那麼就很好計算了,按照你的股份和當初簽訂的字據協議進行分割,估計可以分到不少錢。如若你的同學這千萬資產不全是你們一起投錢創業掙來的,那麼就要先確定你們一起創業一共有多少資產,有多少利潤,然後按照你們當初簽訂的協議進行資產分割和利潤分派。因此,搞清楚你們共同投資創業有多少資產,掙了多少錢才是你計算自己利益的基礎。如若這個沒有搞清楚,就算有錢也無法分的。

另外一個就是確定你們當初籤的投資入股協議內容是否全面,各項權益分攤與計算是否有標準可循,若有爭議如何解決。如果這些都簽訂了,什麼都約定好了,那麼你的那一份權益都可以要回來。但如果你當初僅僅是有入股的字據,其他的什麼協議內容都沒有約定,那麼講實話你想要錢可能就難辦了。因為從你同學不辭而別的做法以及現有的資產來看,他很可能不想給你分什麼錢了,加上好多東西都是他最清楚你可能根本不清楚,即便你有股份,可能只要你同學做一些手腳,當初的那些投資也可能沒啥錢分的了。那說實話就夠你折騰的了。

從你投資1萬元佔股20%到你同學擁有千萬資產,我想這個過程一定也有一些年頭了,不大可能是短期內能達到的,既然如此,那麼你同學竟然走了也不跟你通知一聲,相應的分紅啥都沒有給你,那麼事情過去很久了,估計這個錢不好要。所以我的建議就是,如果能協商處理,你同學能補償你一筆錢,那就拿著散夥算了,真要打官司,沒這麼容易啊。

以上也僅僅是我的一些個人猜想,希望對你有用。


Sir聊HR


股份不是你說就是真的,要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才算數!

同學借你錢,有字據只能證明債務關係成立,並不能表明他現在的資產和借來的錢有關係。

反過來說,如果生意失敗,欠了一千萬,你願意承擔其中的20%嗎?如果不能,你就不算股東,那股份也就無從談起!

股份是有風險的,不能只想好的,不認壞的。

投資有風險,股東要謹慎!

把錢要回來,就算是一個教訓吧😄!



生活對我說


這是一個無頭案吧。

投1萬佔股份20%,且有字據,是什麼樣的字據,一紙承諾還是有合作協議?如果只是承諾,並沒有合作協議,那就找不到他所給你的20%股份是什麼公司的股份了。如果他手下有若干個公司,而給予你的股份,是一家並不賺錢的公司,你不公拿不到分紅,可能原始投資還要縮水。自然,與他現在的造成資產也就毫無關係了。

如果他給予你的是一家效益還算不錯,且有較高利潤和淨資產的公司,那麼,20%的股權,就有可能獲得一些分紅收益。一旦公司轉讓,還可以獲得股權溢價收入。因此,有沒有證據證明投資的是哪家公司。至於是不是他身份千萬的依據,也必須看具體公司。

如果你投的是他的唯一一家公司,且這些年來沒有註冊過其他公司,倒可以與他理論一番,看看能否在他的千萬資產中分得一部分。

從總體上講,你投了一萬元,他就不辭而別了,可以看出,他並不是一個好朋友,是一個可以利益共享的人。因此,他能這樣做,也一定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因此,要想得到更多利益,難度很大。能夠把一萬元退給你,再給一些諸如利息等方面的補償,應當就不錯了。

儘管如此,還是建議你通過法律途徑跟他較量一番,這樣的朋友,估計理是講不通的,法庭上或許會讓一讓。


譚浩俊


股份制亦稱“股份經濟”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屬於不同人所有的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一使用,合理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也是企業財產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股份制的基本特徵是生產要素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權轉化為集中的使用權。股份制是與商品經濟相聯繫的經濟範疇,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在自身發展過程中,經歷了幾個不同的社會歷史階段並採取了不同的具體形式。

資金所佔股份百分比=投入資金÷公司總資金×100%。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像你這種情況先和你的同學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在找專門的律師諮詢,然後取證,最後起訴,看法院能判給多少利益你就得多少利益。


陪賺是人生


首先作為一個創業者,最基本的要求是具備契約精神,承諾的就要兌現。作為一個投資人,投項目的時候,也需要有一個標準化規範化的合約,來保障自身的利益。由此可見你們之間並沒有契約,也沒有對這1萬元未來投在那個項目有明確約束,盈利與虧錢之後的權責約束與推出機制。

熟人創業投資的是人,還是項目?

如果同學找你借錢去創業,那麼你是針對這個項目本身,你看他,還是因為人。如果是因為項目本身,最後項目失敗了,那就應該為你自己的眼光,去付出這1萬塊錢的代價,畢竟你看走眼了,這跟賭場上押寶到底是一個道理。

假如你是因為這個人去投他,那你可以告訴他,你這個項目我投的錢不是投給項目,而是投給你這個人,未來你做任何項目,我都要佔據多少的股份,並簽訂法律文件。

如果早期能把這兩者理清,那麼你就可以與同學簽訂對應的協議。

千萬資產利益怎麼算?

如果說你的同學是因為你那一筆1萬塊錢,創業的第1家公司就成了,且你在工商登記中為股東,擁有20%的股份。假如該公司至今沒有變換過公司的登記,沒有變換過股東,那這個千萬資產跟你是有關聯性的。反之沒有以上的條件,跟你是沒有任何關聯。

投資給同學1萬元,要不要追回。首先同學拿了你1萬塊錢,立字為據成為項目股東。那麼期間他是否失敗,或者是否沒有退還你這1萬塊錢?假如,退還了跟你沒有關係。

如果你投給他錢,他卻不辭而別,那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你可以告他詐騙,並且有權追回這1萬元,要求支付相應的利息與經濟補償。

問題是無法證明同學千萬資產與你投資的1萬元的原始股有何關聯。不能說你投了1萬塊錢給同學,去做項目,他將來賺錢了,所有的資金,你都有佔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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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行動家


怎麼算?扒拉手指頭算能算明白麼?凡事都要講究個證據,要懂得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既然當初投一萬佔了20%的股份且有證據,那麼就直接去告你的同學不就完了,請個好律師直接就完美解決了。

不過有兩點我比較好奇,第一,是你投著一萬元是什麼時候的事情,這個字據的格式是否符合欠條的基本格式;第二,同學是如何不辭而別的,這千萬資產又是怎麼來的?而你又是怎麼得知他有千萬資產的?

如果你投這1萬元是很久以前的話,我估計你能要回來這1萬塊錢就算不錯了;如果字據的格式或內容有問題,興許連這1萬元你都要不回來。

而且,所謂的不辭而別是什麼意思?是他直接卷錢跑路?還是人家正常搬家?如果事前者你當初為什麼不報警?現在看到人家有錢了想要勒索點?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你是怎麼得知同學有千萬資產的?找人調查過他?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可能觸犯了法律哦。更搞笑的是,你能證明這千萬資產與你當初投資的1萬元有直接關係麼?如果不能,那就別想著分人家的財產了。、

如果你能證明那千萬資產是因為你的投資而賺到的,那理論上應該有你200萬的分紅,不過話說回來,你有什麼方法證明呢?你沒有,只不過是看到同學賺到了錢想分一點而已,我勸你最好別有這種想法,投資這東西本身有賺有虧,同學有錢了你認為是他通過你的本金賺的,那如果虧了呢?同學反過來要求你承擔當年的損失你會同意麼?凡事換位思考下,再去反省下自己的要求是否過分。


實體店老王


如果當初明確佔20%公司股份,而現在這個公司現在市值一千萬,有合約或者是股東,我覺得應該是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股份以及分紅的,如果那麼多年你都沒有參與經營,想去要這個股就看你要不要臉了,合約備註不參與經營除外。


五月初壹


第一你參與了經營嗎,第二你那一萬夠個啥,掉水裡都不會響,百分之二十,所以你的錢可有可無,再者你覺得你朋友的一千萬是靠了你的一萬怎麼可能。你朋友不辭而別就做的不對,你最多就是叫他補償點你,而且還得看,你當初那一萬是不是大家都虧損了,說白了,這錢你要不到,也沒法律依據要,最多要當初的那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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