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属于网络诈骗吗?你怎么看?

开平辉哥007


我在前面也提了一个相似的问题,这里我就简单的说一下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国家应该代表全国人民,把这个公司的全体发起人起诉到法院,以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甚至是类似于反人类罪进行审判量刑,并将其丑恶嘴脸公布于天下,将这些披着合法外衣,进行着嗜血、吞噬行径的人和公司,打入地狱,使其倾家荡产,永世不得翻身。

国家的法律是保护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绝不能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视觉中国的行径,完全与钓鱼执法如出一辙。如果这样的公司不受严惩,不被解散,法律的尊严何在?

这件事与流浪大师沈巍和奔驰女车主哭诉等事件结合起来看,更令人不寒而栗。

沈巍可以说是学富五车,却不能融入官场只得流浪;奔驰女车主是个研究生,一直认为天下有说理的地方而受尽屈辱,不得不撒泼耍赖,使其对自己十几年所受的教育深度怀疑。

而视觉中国,却完全走到了反面,养着一大批律师,每天都在诉讼,其目的不是维护版权人利益,而是碰瓷、敲诈!连国旗、国徽都说是自己的。它咋不上天呢,说月亮🌙是自己的,地球上的人天天都给它交版税!

之所以把最近几个轰动网络的事件放到一起,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性:文化人。

对于沈大师的感悟是:天下虽大,却容不下一个读书人。

西安女车主:文化人只知道讲理,而社会需要的泼皮耍赖。

视觉中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善良的读数人无法立足于社会,处处碰壁,甚至不得不走向反面;而泼皮无赖却如鱼得水,成为上市公司高管、“正义”的化身,是不是颇具讽刺意味?

静待事件的发展。


阿苏老故事


可以肯定的是它不属于网络诈骗,但是它的做法属于比较霸道的情况,看网络上大家的吐槽都是没有授权就几万上千的罚,而且不同意删除,还有就是不该是它的版权也强制收费的情况。

首先说一下,拥有版权的图片和字体收费完全合理合法,别人的劳动成果必须要保护,这个没得说,然后没有授权发现后罚款的金额大家觉得很夸张,但是法院也不可能说它要多少就罚多少,这个还是看损失情况。在这里我给广大自媒体人提醒一下,用图片还是需要谨慎点,该花的钱还是要花,这个就跟赚钱了要缴税一个道理。

然后说一说它的霸道情况,不同意删除没有版权也算它的东西。第一个还可以说得过去,除了霸道之外都合理合法,没有版权还算是它的东西就已经属于违法了,这个就相对于它自己本身窃取了别人的劳动成果。这个情况搞它一样可以罚款众多,如果你在它里面发现你自己没有授权给它的图片,教你一招,找个人买一年期使用权。然后拿到发票等证据直接法院传票,不接受删除和和解,必须按最高的情况罚款。这个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然你用法来违法,那么必须要让你认法。

最后说一句:免费时代已经过去,版权时代已经到来,只有互相尊重才能赢得未来。版权是相互的你也有他也有,只有相互尊重才能一起创造未来。


滇东南客


法律有规定,不经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任何人有罪。


陆家嘴金融刑辩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犯罪的主要行为、环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他这种行为,确实有存在这样的嫌疑,甚至利用漏洞来赚钱金钱,应该大力打击


星星闪闪发光


属于!完全就是,公司诈骗比个人诈骗更可怕,而且还属于团伙作案!


一枚老张



指尖上的艺术家


确实属于作恶,至于是否犯罪,证据不足


初春才鸣


绝对属于诈骗,关键是法院为什么都判他赢。我公司因图片和字体被迫给了十几万


赛客小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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