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民行检察:谁让被毁山林再现葱郁

山林是我国重要的生态资源 是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们的印象里山林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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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岱岳区良庄镇山阳北村的一片山林 却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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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周现存的郁郁葱葱的林地看 这里原本也应生长着茂盛的树木 那么,这座山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一切,还要从2003年开始说起... 2003年,良庄镇山阳南村的村民梁某与山阳北村村委签订了《梧桐峪山场林地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承包期限为30年,自2003年2月12日至2033年2月12日止,并约定不私自采伐树木,不破坏设施及管道。然而,从2005年开始,梁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雇佣挖掘机将承包林地内部分山体破坏,修建硬化道路,垒砌坝堰,搭建羊圈,致使原有地形、地貌及林木遭到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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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泰安市林业局发现了梁某的违法用地行为后,将线索移送泰安市森林公安局侦查。泰安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又将案件移送至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过后发现,这起案件中涉及公众利益的保障和维护,需要与民行部门同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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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部门的检察官对案件卷宗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多次面对面与泰安市森林公安局侦查人员核实案件事实,还请专家出具了森林植被生态损害评估及生态恢复方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向岱岳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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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梁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支持了检察机关的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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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被破坏的山林正逐步被修复。 ↑↑谁让被毁山林再现葱郁↑↑ • END • 编辑:时庆海 审核:邹静 来源:TATV法治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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