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西充化鳳山微電影城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廣告宣傳

四川民生報道網訊:2019年1月17日,西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西充縣仁和鎮檢查過程中發現,於西充縣仁和鎮21大隊4組住戶外牆張貼有中國微電影城廣告,在該廣告右上角標示有"70萬方世界級城市綜合體"字樣,經執法人員初步認定,該廣告內容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並於2019年1月17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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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取證,上述廣告為西充化鳳山微電影城開發有限公司宣傳廣告,該廣告業務交於某婚慶公司聯繫設計、製作、發佈,廣告模板經西充化鳳山微電影城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審核確認後進行批量製作發佈,發佈形式主要有張貼牆體廣告、遊街、發放宣傳冊等。廣告內容中含有"世界級""樓王"用語,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第(三)項 "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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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調查過程中仍發現有4輛廣告車在西充縣城、義興鎮、槐樹鎮、雙鳳鎮遊街宣傳,車上張貼含有"中國微電影城"、"珍藏樓王"字樣廣告。(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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