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7年11月19日,舒兰大米协会经舒兰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舒兰大米协会就着手注册“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因为使用了“舒兰”二字的地理标识,所以必须是地方政府授权舒兰大米协会注册权,舒兰大米协会方可申报带有“舒兰”字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7年12月13日,舒兰市政府批复舒兰市大米协会关于注册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请示: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舒兰大米协会按照国家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要求,上报了大量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文件及证明,以下按时间顺序展示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为舒兰大米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推介、证明等文本。

2007年11月16日,舒兰大米协会形成了申报舒兰大米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的材料 。

一、申报舒兰大米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舒兰大米协会申报舒兰大米标志商品证明商标的资料

产品名称:舒兰大米

类别:粳米

地域范围:北纬43°51'至44°38'东经126°24'至127°45'。行政区域包括舒兰市的朝阳镇、亮甲山乡、白旗镇、溪河镇、法特镇、莲花乡、天德乡、舒兰环城街、铁东街、吉舒街、水曲柳镇、小城镇、上营镇、平安镇、七里乡、金马镇,开原乡、新安乡共十八个镇、街、乡。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产品生产地域的地理特征:舒兰市地处长白山余脉,张广才岭向松嫩平原过度地带,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变化明显,雨热同季,光照充分,昼夜温差大,粮食作物一年一熟;土质肥沃,适合优质绿色稻谷种植。

产品的理化、感观等质量特色及其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产品的理化特征:舒兰大米粒型细长,籽粒长度为5mm—5.5mm,长、宽比1.5—2.0,米质半透明,色泽清白有光泽、蒸煮时即可嗅到浓郁的饭香味,米饭口感绵软柔糯,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油光,冷后仍能保持良好口感。舒兰大米成饭,食味清淡略甜,食之绵软爽口,开锅饭味沁入肺腑,根源在于干物质积累多;而饭粒表面油光靓丽,食之略粘,一碗米饭折到另一碗,空碗不挂饭粒,且碗内挂满油珠,剩饭不回生,这是直链淀粉含量高所致。即使同一品种采用同一种技术,离开舒兰地域改到另一地域种植,其米食味品质发生变化。

感观质量特色:舒兰大米直链淀粉适中,为16%一 20%;胶稠度高,达到70m以上,垩白粒率和垩白度低,分别在15%及3%以下,碱消值达到6一7级;加工精度均达到GB/T1354规定的特精米以上标准;黄粒米、不完善粒和杂质均低于CB/T1354规定的粒位;卫生指标也低于CB2715规定的指标,与其他标准相比,各主要指标均优于其他标准。

产地土壤重要条件:舒兰市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高达3. 14%,舒兰水稻有5.5万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7.7%,土壤渗透性好,适于水稻栽培。

产地气候条件:舒兰属于中纬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无霜期在110一135天之间,平均年降水量682mm,日照(4一9月)1304小时,有效积温2980℃。因舒兰市所处地理位置纬度比邻市榆树市和黑龙江五静市低,舒兰市的有效积温和日照时间都高于榆树市和五常市。在水稻灌浆到成熟的8、9两个月,舒兰中西部风和日丽、日照充足、昼夜温差拉大、年均温差13℃,比同纬度大5℃之多,最大温差近20C,就是这个温差,使水稻的成熟期相对集中。因此,水稻干物质积累多,直链淀粉含量适中,支链淀粉含量较高。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水资源状况:舒兰市境内水源充足,年平均降水量682.6mm,全市水资源总量10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总量838亿立方米,地下水2.32亿立方米,重复利用量2.24亿立方米,引客水 1.55亿立方米。水的硬度为58.7毫克,PH值为6.8。

舒兰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境内有松花江和拉林河两大水系。松花江干流境内流域面积623.8平方公里,拉林河及其支流境内流域面积3933.3平方公里,其较大支流卡岔河、细鳞河、呼兰河均发源于舒兰市。全市已建成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11座,小(二)型水库94座,塘坝水3250座,拦河坝150座,橡胶坝12座。水利工程配套,抗旱排涝设施齐全,达到舒兰水稻旱涝保收。

舒兰水稻生产灌溉之水,主要有松花江和拉林河两大水系,江河水中含有大量黄砂,富含硅元素,具有较强的净水作用,境内的其它河流和水库都属于低碱性淡水,水质良好,符合绿色食品基地的用水标准。充沛的水资源,安全卫生的水质,配套的水利设施,为水稻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农业生态环境状况:舒兰市“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貌构成说明。境内绿色植被和水草面覆盖率达65%以上,无排污企业和粉尘污染,舒兰大气环境符合国家A级绿色食品的大气标准。

全市幅员面积4557平方公里,辖区(经济开发区)、3街、9镇、6乡,人口67万。全市水田耕地面积5.5万公顷,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实现稻谷年产量40万吨,年加工大米近30万吨,跨进了全省水稻生产和大米加工的先进行列。舒兰市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市)之一,被国家确定为绿色食品生活基地,有机食品生产通过美国和欧盟(ECOCERT)国际有机生态农业认证中心认证,被确定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产品综合评价:舒兰大米出产于理想的生态环境,适宜的气候条件,选用优良的水稻品种,采用先进的栽培技术和加工工艺,米质优于其它产地,具有独特的区域特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体比较如下:

产品生产技术规范:栽培技术规范:品种选择:选用经过审定的,抗逆性强的,熟期适宜的高产优质品种。目前全市大面积推广优质水稻品种主要有五优A、稻花香2号、松粳6号、松98-122、东农V7、空育131等品种,其米质在国内都是一流的,优良品种水稻决定优质大米。

育苗:科学育苗。采用大、中棚及温室育秧,配制营养土。

本田移栽:采用稀植、超稀植插秧。

本田肥水管理:广泛使用生物有机肥,实行浅灌和间歇灌溉。

病虫草害管理:采用人工和生物防虫,选用生物农药和部分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每种农药在水稻生长一季中只允许使用一次。

收获:黄熟期采用人工或机械收割,原地自然晾晒,分品种储藏。

加工工艺:水稻原粮经过初清除杂一清理(碰选)一去石一砻谷一谷糙分离一厚度分离一碾米一白米精选一双色选一双抛光一白米分级一检验一包装一入库。

安全卫生要求:经沈阳农业部绿色食品检测中心检验,舒兰大米符合NY/T419-2000《绿色食品大米》的规定。产品不含磷化物(以PH3计)、氰化物(以HCN计)、氯化苦、二硫化碳(以 CS2计)等有害物质,砷、铅、汞、锅等重金属含量低于规定标准。

加工设备技术要求:加工企业具备筛选清理、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白米分级,色选、抛光等设备。化验室备有分析天平、筛选、干燥箱等仪器设备,能够完成大米加工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生产能力、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规定要求,设备台帐、设备图纸、设备安装基础图纸、维修计划、维修记录齐全。

产品的知明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产品知名度:舒兰大米因其品质好,安全、营养、食味佳,在省内和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舒兰大米就畅销北京、上海等国内大中城市,1990年被北京十一届亚运会指定为专用食品。舒兰大米通过实施绿优米工程,选用名牌优质米品种,采用先进加工包装设备,舒兰大米的声誉进一步提高。1996“丰珠牌”舒兰贡米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2002年以来,已注册的“丰珠牌”舒兰贡米、“凇晶牌” “雨泽牌”大米荣获国家粮食行业协会大米博览会“放心米”荣誉称号,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为“舒兰大米”颁过奖,国家粮食行业协会白美卿会长品尝舒兰米饭赞不绝口;我市吉谷集团研制生产的富硒米获吉林省首届赛米会吉林第一米。有诗曰:“碧水蓝天蕴珠玉,溢芳沁馨舒兰米”。可见舒兰大米享有极高的声誉。

产品销售情况:舒兰市现有水田5.5万公顷,年产绿色优水稻40万吨,年产优质大米30多万吨。目前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水稻加工企业100余家,年加工水稻能力超过100万吨。舒兰粮库丰珠米业公司(原吉林市北方精制米有限责任公司)、舒兰市莲花双中莲米业有限公司、平安永丰米业有限公司、平安健鑫米业有限公司等,年加工大米都在3万吨以上。这些企业都是引进国外的先进加工设备,具有一流的加工水平。以“丰珠牌”舒兰贡米、“双申莲”“淞晶牌”“晶都牌”为代表的“舒兰大米”畅销北京、上海等国内三十多个大中城市,同时销往日本、韩国、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国内外消费者青睐。

1984年,舒兰县被吉林省政府列为全省6个水稻生产基地县之一,水稻产量位居全省第二位。1985年全县种植水稻393661亩,占粮豆总面积的32.9%,产水稻145571吨,占全县粮豆总产的47.53%;水稻产值6521万元,为粮豆总产值的59.2%。到2006年实现水稻产量40万吨。

近年来,舒兰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舒兰大米产业,先后实施了水稻优质米开发,绿优米工程,水稻标准化栽培,扶持和引进龙头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措施。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稻米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组建了由市粮食局局长为负责人的舒兰大米协会,为舒兰大米生产加工和营销及原产地保护提供有力保证。并制定了《水稻大中棚育苗技术规范》《绿色水稻栽培技术规范》《舒兰大米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舒兰大米加工技术规范》《舒兰大米质量标准》等企业标准。开展了国家级绿色优质水稻标准化示范化建设和水稻集约经营示范区建设,同时建立安全检测制度。舒兰市粮油监测站在舒兰市粮食局和大米协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大米质量监控,凡是上市销售的大米,必须经过监测站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舒兰大米的任何标识、包装,维护舒兰大米品牌形象,从而进一步打造舒兰大米的品牌,努力将区域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舒兰大米的品牌是历史的积淀、是品牌经营发展的成果。通过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会使舒兰大米产业焕发新的生机。

三、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为舒兰大米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提供证明: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四、 “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舒兰大米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必须先制定《“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上报。2007年11月26日,舒兰大米协会制定了八章二十四条“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做出了如下规定:1、“舒兰大米”的专利权和使用权做出了规范;2、“舒兰大米”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做出了规定;3、细化了“舒兰大米”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4、为了保证“舒兰大米”质量委托或指定检测机构对其检测;5、舒兰大米”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了详尽的要求;6、“舒兰大米”证明商标的管理细则;7、“舒兰大米”证明商标的保护办法;8、证明商标的管理费使用及该证明商标生效日做出说明。

通过以上《“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来维护“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形象,规范经营者有序营销,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五、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为舒兰大米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提供的证明

提供的证明有:2007年11月,为确保舒兰大米的质量,委托舒兰市粮油监测站检验舒兰大米的协议书;2007年12月11日,舒兰市气象局为舒兰大米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供舒兰市气象条件的相关证明;2007年12月13日,舒兰市水利局为舒兰大米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供舒兰市水资源的情况证明。

吉林市政府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函

2007年12月17日,吉林市政府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舒兰大米协会申报注册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函: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舒兰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因素的确认报告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7年12月17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舒兰市农业局,同时形成“舒兰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因素的确认报告。其报告就“舒兰大米”基本情况、优良的自然环境和科学管理为“舒兰大米”生产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舒兰大米”品质的形成及特定品质赢得广泛信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舒兰市农业局也提供内容类似的报告,因篇幅所限只刊登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的报告。所以舒兰农业局的报告略。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以上3本文本就是各级政府的文件、各相关的部门的提供的证据:有舒兰大米协会的会员资质;负责检验舒兰大米的检验部门的资质及检验员的资质、检验设备的照片、被检验舒兰大米的检验报告;舒兰大米协会会员销售舒兰大米在各级部门评比获奖证书的照片,加工设备及厂房外景照片;有舒兰水稻人文、历史及专家的佐证;舒兰市政府制定水稻种植的方案及市领导讲话,舒兰水稻的种植发展规划,种植技术的规程(含培训农民的教材、水稻生产卡和管理手册)都需要统一上报。大量的文字和照片一并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其审批“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根据舒兰大米协会上报以上的各项资料,200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了“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下发了证书。

近两年的时间才获得了“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个“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真是来之不易!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编辑/张 蕾 供稿/政协舒兰市委员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