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它会议不能开,法案不能通过,英国权杖代表着怎样的权力?

孙华艺


原本意在“傲娇一下”的脱欧公投被“玩脱”,变成了“真.脱欧”,不仅导致当时一再推动“脱欧”公投的前英国首相卡梅伦辞职,也让继任者特蕾莎.梅进退两难,这不,12月10日下院针对脱欧协议的辩论又闹得不欢而散。

正所谓戏法人人会变,奥妙各有不同。2018年12月10日的下院辩论被搅黄是几乎所有人都预料到的——但搅黄的方式却几乎所有人都始料不及。

当天辩论正酣,反对党工党国会议员卢塞尔-莫伊尔(Lloyd Russell-Moyle)突然从议员绿色坐席冲下来,抱起下院中央长桌上摆放的女王权杖就往外走,此举遭到下院议长贝尔考(John Bercow)和众多议员的怒吼,随即他悻悻地把权杖放归原位,自己却被轰了出去。

许多观察家都准确地指出,卢塞尔-莫伊尔此举意在拖延时间,阻挠讨论和表决——但权杖究竟有何法力,能让他自信可以做到这点?他的这个举措为何遭到全场议员近乎一边倒的“拉黑”,甚至和他同属工党的议员也不例外?

众所周知,英国议会是历史最悠久的议会,它始于公元13世纪,是根据1215年“失地王约翰”即约翰一世和贵族、绅士、地主和大商人们妥协产物——英国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召集的,分为由贵族等世袭和终身代表参加的上院(House of Lords),和由平民和有任期代表参加的下院(House of Commons)。

历史长就意味着“规矩多”,英国议会有很多繁琐的“规矩套子”,比如发言只能用第三人称或以对议长陈述的方式,议长发言开始所有人必须坐下,又比如在议员发言时其他议员“开嘘”是合法的,但执政党和反对党议员间两条相隔3.96米(指下院,为两把标准英国佩剑的长度,当初划定的目的是防止议员一言不合拔剑打起来)的红线决不可逾越,否则议长可以招呼“保安”把“犯规者”轰出去。

“规矩”也包括各种“行头”,比如被戏称为“约柜”的Despatch Box,这是议长座位两侧的两个箱子,最初据说是公文递送箱,如今则成为两党前排议员发言的讲台,执政党和反对党一侧的“约柜”里面放的“镇柜之宝”各不相同:执政党一边最初只放了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后来信奉其它宗教者当选议员,加放了一本《古兰经》,一些印度裔议员正努力把更多宗教的典籍塞进去,象征信仰和坚持;反对党一边则放着一本二战“纳粹伦敦大轰炸”时从一座被炸成废墟的教堂中找到的一本残破圣经,象征“不屈不挠”。

“约柜”和议长席之间放了一堆卷宗,据说是历年保存的议会讨论笔录;卷宗前有一张稍矮的长方形条案,条案上就是故事的“主角”——女王权杖了。

因为英国议会最初是奉国王敕令召开的(目的是征税,哈哈),而权杖则象征着国王的授权,因此只有在权杖被安放“到位”时,议会的开会、讨论和议程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非法集会”,一切讨论结果无效——这话放在现在不过是走个过场,搁古代可不是闹着玩的,据说在英国就有因忘记在开会前放置权杖而被撤职查办的议长。

议会散会时要举行一个简短但不可或缺的仪式,把权杖“请”走,然后所有发言都变成“闲聊天”,议会正式会议就此结束——现在明白了吧?卢塞尔-莫伊尔“请”走权杖,那根金光闪烁的大家伙一旦离开条案,议会里所有的讨论、发言和表决就都成了“逗你玩”,所以不但议长和执政党议员,就连他“同党”都急了。

说这么半天权杖权杖,这权杖到底是怎么个来头?

您看这权杖个头不小,卢塞尔-莫伊尔拿着挺不得劲的,因为它的确是个“大家伙”:长4.9英尺(一米五),重22磅(10公斤),据说是纯银镀金的。为什么要这么沉这么大?因为最初“权杖”并不是什么“法宝”,而是如假包换的一件兵器,它“上边粗底下尖”是因为脱胎于狼牙棒,而粗的那头如今珠光宝气镶嵌了许多浮雕和漂亮的零碎,其实那些都是当年狼牙棒上用来杀伤敌人的铁钉、棱角之类演变的。

其实这种习俗中国古代也有,汉光武帝刘秀没当皇帝时曾说“做官要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金吾是底下一个把,上面一个球的长柄打击武器,也叫“金瓜”,“执金吾”就是使用这种武器的皇家仪仗队军官,他们衣着光鲜,待遇优厚,所以当时还是个太学生的刘秀才如此眼馋。

最初欧洲君王的卫队普遍装备这类兵器,后来形势安定了,御林军很少出征,这些“御用兵器”渐渐演变为仪仗和摆设,变得越来越富丽堂皇,也越来越不像个“凶器”,君王常常将这些权杖颁发给一些机构,作为授予某种权限的象征,这种习俗最初流行于欧陆,14世纪流传到英格兰,最早获得权杖的是伦敦警察局,1396年约克郡成为首个获得权杖的英国城市,而英国议会获得权杖则要更晚一些。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英国13世纪就有了议会,议会非敕令不能合法活动,而象征敕令的权杖直到一两个世纪后才获颁,难道这一百来年议会都在进行“非法地下活动”不成?

当然并非如此:敕令敕令,就是国王的命令么,权杖是国王的替身,在国王把权杖授予议会前,他是通过每次议会开会时亲自出席来解决议会“合法性问题”的——前面说到开议会最初的目的是国王为解决财政困难说服贵族和富豪捐款和纳税,攸关钱袋子,国王当然要亲力亲为,真身在此自然也无需“替身”。这个规矩事实上一直保持到今天:如果国王亲临议会旁听,在国王在座期间权杖要被“请出去”直到国王离去。因为象征国王授权,所以今天的英国权杖上都装饰着各种皇家图案和符号。

很显然这个权杖既是沉甸甸一大块银子,又嵌满金银财宝,如果被拿去卖了岂不是糟糕?


其实没啥大事:权杖是脱胎于狼牙棒的,御林军的狼牙棒要多少有多少,别的不说,议会用过和正在用的权杖可不是只有一根,而是有13根之多,其中10根最值钱的被保存在皇家要塞“伦敦塔”的珍宝屋里锁着,“现役”的议会权杖,上院有俩(分别是查理二世和威廉三世时代的,也就是17-18世纪的古物),下院被抱走的那根则是17世纪中叶查理二世留下的)。

除了上议院和下议院,苏格兰议院、威尔士议会也有权杖,不过前者不是英国国王而是苏格兰国王留下的。前面说过最早获颁权杖的是警察局和市镇,今天还有许多市镇将保存下来的皇家权杖当成市议会的“法物”。其实不仅各级议会,其它各种机构只要获得皇家敕令就可能得到一根权杖,比如许多英国行业协会、大学和会所都有如假包换的权杖。有一种说法称,金色的权杖比银色的“高级”,但皇家并未首肯——不过议会权杖的确是金色的,而大多数城镇的权杖都是银色的。

英国以外很多国家的各级议会也有保留权杖的传统,其中有些议会的传统和英国一点关系都没有(比如土耳其、菲律宾和美国),权杖的功能各异(如在斯里兰卡和菲律宾,拿走权杖议会可以照开不误),质地和“卖相”也不同(如美国的权杖普遍比较朴素,有些城市议会的权杖就是一根刻了几个字的大头木棍)。

最后要说的是,议会之类机构的权杖,全名是“仪仗权杖”(Ceremonial mace),是脱胎于皇家卫队武器的敕令象征,而古代油画里帝王将相手里拿的“权杖”(mace)则脱胎于马鞭和拐杖,象征持有者本人的权威,功能和含义其实大相径庭,尺寸分量也迥异(帝王将相的权杖都很细小,当然了,堂堂陛下拿根10公斤重的狼牙棒成何体统),严格说并不是同一种东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