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網購者對商家惡意差評,海門法院判了

記者昨天從市人民法院瞭解到,去年11月該院受理的一起關於電商平臺起訴網絡差評師的侵權案件近日審理結束,判決生效,三被告惡意差評的行為最終被認定構成侵權,該案也是全國首例電商平臺以侵權為由起訴網絡“差評師”的案件。


三名網購者對商家惡意差評,海門法院判了


2017年4月開始,杜某、邱某、張某三人利用賣家非常在意差評的心理,共謀通過惡意差評在淘寶上敲詐商家。三人的惡行並沒有持續太久,阿里巴巴安全部在接到商家舉報後,協助警方偵破了此案。


三名網購者對商家惡意差評,海門法院判了


海門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孫鋒:2017年4月,杜某、邱某、張某三人利用惡意差評在某電商平臺上敲詐商家。由杜某挑選店鋪和商品,邱某、張某購買商品後再給商家差評,等與商家聯繫後,再由杜某進行敲詐勒索,涉案價值2萬餘元。2017年11月,三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到一年不等的刑期。

2018年7月,在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後,三人再次成了被告。阿里巴巴以三人通過惡意差評註入虛假評價數據,侵害了淘寶評價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為由,要求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法院判令賠償1元,並在淘寶網主頁向商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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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目前我國法律對惡意差評這種網絡行為,在立法上還沒有很明確的規定,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三被告惡意差評的行為對淘寶公司是否構成了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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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代理人:我們今天所主張的,我們受到侵害的是數據權,是一個數據信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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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我們承認,我們不是說沒有對他們造成傷害,我只是說這種傷害的大小,是不是就是比別人更嚴重,比別人付出更多?我說的是這點,我們不是說我們沒有做錯以後還會這麼做,我們以後會以此為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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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判決認為,三被告以敲詐為目的對商家進行惡意差評,客觀造成淘寶平臺上相關數據的不真實,直接影響並破壞了其構建的信用評價體系,損害了淘寶公司合法的民事權益,三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

海門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孫鋒:本案中,電商平臺的銷量、評價等數據經過長期交易積累而形成,這些數據具有可分析性、可統計性,有使用價值,對於權利人而言,可以排他的佔有和使用,三被告惡意注入虛假數據,構成了對原告的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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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淘寶公司要求三被告共同賠償1元,法院認為符合法律規定,予以准許;對於淘寶公司要求三被告在淘寶網首頁賠禮道歉,法院認為三被告雖構成侵權,但並無證據證明三被告針對淘寶網五家店鋪進行惡意差評的行為已損害到整個淘寶平臺的市場聲譽,且淘寶公司並未以其名譽權受損直接主張權利,加之涉案差評早已刪除、傳播範圍小、邱某和張某已當庭對淘寶公司表達歉意等因素綜合考量,對該項訴請依法不予支持。

海門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孫鋒:本案中,原告作為國內知名的電商平臺,對行業生態現狀應該是十分了解的,通過司法訴訟來淨化行業生態,將有助於形成長期、有效、良性的網絡空間治理規則,促進整個電商行業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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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也建議,如今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對於消費者而言,我們要分清“差評”和“惡意差評”,對於電子商務從業者來說,一旦發現自己遭到惡意差評被敲詐勒索時,應果斷報警。海門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孫鋒:對於一般意義上的消費者維權所給出的差評乃至進行的索賠,這個是合法合理的,但如果是以敲詐勒索為目的的職業差評師,這個性質就變了,有可能會構成敲詐勒索罪。對於商家而言,首先一定要保證自己商品的質量和服務品質,不給惡意差評師可乘之機。另外,如果一旦發現或懷疑自己遭到惡意差評並被敲詐勒索時,應果斷報警,切勿怕麻煩圖一時的息事寧人,第一時間妥善留存證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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