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图已绘 舟山市级派驻(出)机构改革这样落实“点睛”

2019-04-13 08:48 | 清廉舟山微信公号

蓝图已绘 舟山市级派驻(出)机构改革这样落实“点睛”

4月12日上午,舟山市纪委监委召开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派驻(出)机构设置、监督范围和人员配备,这标志着舟山市已完成市级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开启了派驻监督的新篇章。

据了解,市委高度重视此次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统筹考虑,综合推进。市纪委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在学深悟透省纪委监委改革精神基础上,制定工作目标,倒排时间进度表,通过推动派驻(出)机构改革,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中央、省委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需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派驻机构“组多人少”、力量分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使派驻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优化布局、整合机构是此次市级派驻(出)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借机构改革之机,市纪委监委重新梳理派驻机构监督单位,并将近几年新设的自贸区管委会、绿色石化基地管委会、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等单位纳入监督范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据统计,截至目前,被监督单位已达83家。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并结合舟山实际,市纪委监委将派驻(出)机构从原先的32家缩减到19家,缩减率为40.6%,除了公检法3家为单独派驻和1家派出机构外,其余15家为综合派驻。其中,此次改革还整合了驻功能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对市管国企、市属高校明确了授权监督,并进一步明确了派驻(出)机构工作职责。

“此次市级派驻(出)机构改革力度大、关注度高、涉及人员多,为近年来少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派驻(出)机构总数减少,但是在力量上更加突出精而强的特点,提升了全覆盖质量。每家派驻(出)机构由原来的2至3人,增加到了5至6人,并适当将力量向驻功能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倾斜。同时,综合考虑干部的能力、职级、年龄和性别等因素,对人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领导人、业务骨干和年轻干部的梯次配备体系,实现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力量更加集中、监督更加有力的改革目标。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按照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党建工作和经费保障“六个一体化”要求,逐步推进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将进一步精准把握职责定位、盯牢监督对象、开展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方式,有效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把改革效能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原标题《“蓝图”已绘 市级派驻(出)机构改革这样落实“点睛”!》。编辑黄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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