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張扣扣案:莫因極端個案動搖對法治與常識的堅守啊,對於張扣扣案你有何看法?

時評五味野


張扣扣案二審法錘落定,維持原判,執行死刑。

近期以來對張扣扣殺人案的關注度和點評率極高,從中可以看到人們對法律和人性的討論是如此的熱烈和積極,這是個很值 得肯定的大事,說明老百姓法律意識的提升,對頗具影響力的大案要案的關注和探討。

張扣扣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也曾參過軍,受到過教育和部隊生活的錘練,原本是可以有一個安定祥和的生活的。可就因為在他還不諳世故的少年時(13歲),親眼目睹了自己親愛的母親遭遇慘無人道的殺害,而且母親就慘死在這個13歲少年的懷中,這又是多麼慘酷和驚心動魄的事實啊!張扣扣在失去母愛的歲月裡,一天天一年年艱辛地長大,而且當年殺害他母親的兇手僅僅是服刑四年多就被釋放了,九六年至今已二十多年了,殺母仇人就這樣活龍活現的在他眼前真實的存在著。而張扣扣一家人,特別是張扣扣卻一直忍辱負重地活在母親慘死的陰影中。

常言道: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一個熱血男兒,為母報仇,雖與法不容,卻是人之本性的天然俗成。是的,張扣扣未婚未育,終於積攢了二十多年的復仇計劃爆發了,殺害了殺母兇手家的三口人,還用汽油瓶燒燬了殺母兇手家的小汽車。為此他也付出了二審判決中的生命代價。

張扣扣案,先由主因後有結果。他是為了給自己的母親報仇。而且做案目的明確,沒有濫殺無辜。在他殺死仇人之前,沒有前科也沒有歷史汙點,他是單純的為慘遭殺害的母親報仇,報仇!報仇!!

本人認為:此案有很深很濃的人性淵源和中國長期封建社會因素的社會基礎,是一個較為複雜的法理、情理、人之本性的背景因素,也折射出了,我們法制社會進程中的新思維和新慨念。由此,我們的執法部門應做如何的反思?我們平民百姓又該從中吸取什麼教訓?這是個值得深重思考的問題。

張扣扣,就要被執行死刑了,從法律層面是罪有應得,但以人性而論,卻又有點因果效應,人們覺得為母報仇,是人子的責任!

張扣扣案會不會因張扣扣被執行槍決而淡出人們的視線,我們只有是拭目以待。




山高水長159172087


我7歲時,同村有個潑婦在村裡逮誰罵誰欺負人。我媽媽年輕時也是個剛烈的性子,這潑婦頻頻坐在大街上指桑罵槐的罵我們,我媽氣不過,就去揍她。我當時小嚇哭了,抱著她不讓她去,潑婦家的兒子比我大2歲,上學晚,跟我是同班,他也上去抓我媽媽。我就瘋了一樣上去咬她,直到她們鬆手!

從那一刻起,這件事情一輩子我都記在腦子裡,你欺負我媽,我一定要報這個仇!我打不過他,但是我從小跑的就快,村裡比賽誰都追不上我。放了學,跟村裡孩子玩,我就拉著他們跟我比賽跑步,跑到所有人都追不上我,被我遠遠的甩在後面為止才罷休!



到了3年級之後,我長的越來越高,體質越來越好。在一節體育課的時候,終於讓我抓住了機會!我拿著準備好的荊條(農村編筐子的那種,柔韌性很強,不到2釐米粗),找到她兒子。第一下我就抽他小腿肚子上,第二下我就抽他手上,他疼的跑不動,手也動不了。我就瘋狂的朝他身上、臉上抽,直到揍的他哇哇大哭,在後面追著要揍我!我圍著操場跑道(小學操場是200米的),跑了5圈,直接把他累趴下,還是追不上我!我反過來再抽他,問他以後還敢不敢欺負我媽!直接打到他求饒,說再也不敢了才罷休!從那起,每天上學我都拿著荊條,一直到上初中,他都不敢跟我說話!


張扣扣在13歲這個年紀,目睹自己的至愛的至親遭此不測,至此,再也沒有母親的關愛,再也沒有母親的體貼,一個13歲的孩子內心是多麼的痛苦煎熬,是無法想象的!不知遭受了多少同齡孩子的嬉弄嘲笑,也不知承受了多少來自王家的挑釁和羞辱。


一個本應在自己的母親疼愛下的男孩,在青春叛逆期來臨的一霎那,目睹的是淋漓的鮮血和遙遙無期的漫無未來的生活。當我們還在母親的懷裡撒嬌沉浸在無限的母愛中的時候。他或許正在漆黑的夜裡,一個人蜷縮在被窩裡矇頭痛哭,甚至都沒有人幫他拭去眼角的淚……

一次次在噩夢中驚醒,看到母親的樣子,奈何無論怎麼用力,再也無法抓住母親的手。仇恨的種子就在無盡的悲傷和黑暗中生根發芽!或許他去當兵就是為了去磨練自己的身體和意志。他臥薪嚐膽,聞雞起舞。就為有一天親手殺敵,快意恩仇,以慰母親在天之靈!



作為一個同齡男人,情感上我理解他的所想,也理解他的所為!他經歷過最痛苦的失去,他勵志要血債血償。我無權評價他的選擇!!!因為這是一份來自人性內心深處最原始的訴求,他堅定的要得到!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有資格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來品論他的是非曲直!!!


當然,從法律上來講,殺人償命,無可厚非,法不容情!希望張扣扣一路走好!也希望生者珍惜生命!更希望人們和社會能反思:暴力事件的始末,案發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麼?我們真正做到尊重和敬畏生命了嗎?


美護悠然


二十二年來張扣扣是怎樣過來的,如果張扣扣有一個完整的家和我們大家一樣能夠得到應有的母愛。能夠和別的孩子一樣回家的第一句話叫聲“媽媽”,早上起來上學之前能夠吃上媽媽親手做的一頓早餐,週末能夠睡到媽媽說娃上學挺累的讓他好好睡一覺等到自然醒,過年過節的時候能夠和別的孩子一樣穿上媽媽親手縫製的衣服,走到別人面前炫耀一下媽媽的功勞。可是,這一切與張扣扣無緣,在他幼小的心靈只有媽媽的慘死和當時的表情以及他當時多麼的渴望能夠得到別人的幫助。一個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傷害大家可想而知吧,如果張扣扣和大家一樣在幼小的時候能夠得到溫暖的母愛,今天或許他是國家的棟樑之才,或許他會有一個漂亮的老婆和幾個可愛的孩子可悲的是這些他沒有得到。試問誰之過,時間不會倒流。張扣扣童年的多麼損失慘重,人生沒有重來時。我想張扣扣當時是一個“愛鑽牛角尖的人,一個死腦筋的人”。他在二十二年裡只想一件事“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他走到今天的“無能變現”都與媽媽的慘死有關。

誰生下來就是一個北大,清華的高才生。誰的父母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夠改變貧窮的面貌,誰的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後比他們更有出息。可悲的是張扣扣在他幼小的心靈只有自己沒有保護好媽媽,讓媽媽慘死在別人手裡。幼小的時候,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張扣扣和我們一樣,他的理想是長大當一名科學家,光宗耀祖。可惜的是他的理想從十三歲那年發生了質改變,他不能得到媽媽的呵護。在媽媽無微不至的關心和愛護下能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這一切的一切都與他擦肩而過。他童年的回憶是別人家的孩子有媽媽,別人家的孩子過年過節有媽媽親手做的可口飯菜,而他的童年是在爸爸農忙的時候自己洗衣做飯。每個人生下來只要四肢健全,頭腦清楚,都有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同樣在一個起跑線上的他已經輸掉了沒有媽媽鼓勵和支持。這些一切的一切誰能夠彌補給張扣扣,讓他失去了自己的夢想,每天不能安心學習,心裡只有為媽媽報仇的想法。久而久之使他成了一個很自卑的人,覺得自己的一切不如別人好。我不是專業醫學方面的,請問大家自爆自卑是不是一種心裡疾病。如果自爆自卑是一種心裡疾病給張扣扣量刑方面能否考慮一下。試問張扣扣幼小心靈受到創傷誰之過。


手機用戶5879176181


人性本惡,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不被陽光所照耀的黑暗面,報仇,復仇的心每個人都有。

我來說說我之前交往的一個女朋友吧!

她雲南彝族姑娘,吃苦耐勞,她媽媽一個人含辛茹苦把她帶大。

在她上大學的身後,有個男的跟著她,來到了媽媽在學校門口開的小店裡。

他媽媽對她保護很好,怕她吃虧,就把他趕走了。

後來,她媽媽包田種花,搶了別人生意,對方花錢找人來,上門打了她媽媽一頓。

傷勢很重,住院好久,姑姑照顧,警察壓根不管,說一些冠冕堂皇的話,打太極一樣推過來推過去。

因為母女兩沒什麼關係背景,她自己只好自己,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買了炸藥。

然後,直接找到了那個打人的家裡,把炸藥放出來,然後就說道歉什麼的。

搞得那家人雞犬不寧的,我聽了之後也非常的震驚,真的,一個弱女子,大學畢業的才女,執法懂法,也明白這麼做會有什麼後果。

但還是這麼做。

我覺得跟張扣扣差不多,內心深處都有自己的底線,張扣扣的底線是母親,這位彝族姑娘的底線也是母親。

都是為了捍衛一些東西,所以走向了極端,不過,這位姑娘情況還好,一切和解了,只是比較遺憾的是,花種不成了,一種花,別人就來搗亂。


遇我得福


我非常理解張扣扣為母報仇的行為,但不贊同傷及無辜。

我在想兩個問題,如果張扣扣後來人生軌跡變得好一些,如生活富裕、娶妻生子、有家有室,心態變得正常,會不會不報仇?至少,不會連殺一家三人

第二個問題,就是如果張扣扣文化層次要高一些,後來不是去打工,而是去上了高中、大學,甚至研究生,會不會也不會去報仇了?

我家來自農村,以前也遇到過類似事件,只是,沒有那麼嚴重。1994年10月,我家建新房舉辦慶祝喬遷之喜,那一天,因為瑣碎事情,父母跟二伯一家鬧矛盾,導致二媽叫上在縣城生活居住的三個女兒、兩個女婿,拿著棍棒武器,到我們家,對我父親父母一頓毒打,父母當時就被打暈過去了,喜事變成慘悲。

後來,村子裡的人和親戚急忙送到醫院,先是送到鄉衛生醫院,再是縣醫院進行搶救,最後送到省醫院,診斷為腦震盪,大概治療了兩個多月。

我們有五兄弟,事情發生的時候,都在上初中或者小學,是其他人告知我們,急忙趕回來的時候,父母已經被送到醫院去了,我們當時瘋狂地拿著炸藥包和菜刀、砍菜刀,要去報仇,但被其他親人和村民攔住了,來參加喬遷之喜的姑媽、舅舅等親戚如和大伯堂哥等親人說,你們這樣做,以後父母誰來照顧?你們一輩子也毀了。你們成績都那麼好、懂事,要讀書,考大學,再報仇不遲,我清楚記得,親人們是撕心肺裂地給我們做工作,最後,聽從親戚親人們的勸解,放棄炸死他們。

我們五兄弟發誓,長大後,一定要報仇,仇恨的種子,一直種在心裡,伴隨了20多年。

打我父母的,最後賠償9000多元,估計是找關係還是咋的,竟然沒拘留和判刑。

我們五兄弟就想,要報仇,靠啥?權利,當我們有權了,一定讓他們付出代價,進入監獄的代價,那時候,想盡辦法考大學。

所以,我們五兄弟,發奮讀書,努力考大學,最終,都考上了大學,但是,在時間和歲月的洗禮中,自己文化的提高和社會閱歷的提升,尤其是隨著日子的越變越好,仇恨的種子,在漸漸淡化,也不再那麼恨了,也不再像小時候那樣,一定要把他們統統抓進監獄了,只是,一直沒有來往。

這些年,我二媽的小兒子(當時還小,在上學,沒參與)因為跟我年齡差不多,也上過大學,思想比較開明,為人處世,沒的說,他不斷在中間做化解仇恨工作,我這個堂兄弟,以前是我的發小,小時候關係很好,但25年那件事情發生後,我們就沒有往來,他這些年不斷在做兩家人和解工作,特別是他5年前,結婚時,邀請我爸爸媽媽參加,我爸媽沒去,後來,聽說他一直在大門外等我爸媽,等了兩個小時,最後父母還是沒去參加,他失落傷心地哭了……

前幾年,聽說當初毆打我爸媽的,就是我二媽的一個女婿,出車禍死了……有一年,回去在大街上,碰到我二伯(當時沒有參與,也沒有阻止),打招呼,同行的二媽知趣地默默離開,看到她滿頭白髮,乾瘦的身體,漸行漸遠,有一種不說不出的心酸,聽二伯說,她得了很多疾病,身體不好,我頓時覺得,這種仇恨,是否還要繼續下去?有點迷茫……

這些年,因為這個小堂弟做思想工作,我父母跟我的二伯一家有所緩和,在縣和市裡工作的兩個哥哥和一個弟弟也原諒了他們一家人,只有我和五弟(省城上班)沒有原諒。

2018年春節,大年29日,給我們兩家做思想工作的小堂弟在村子裡舉辦百家宴,請全村人吃年夜飯,他邀請我一定要參加,當時回到村子裡,在二伯家裡,看到了二媽,70多歲,蒼老的不行了,頭髮全白了,走路也一瘸一拐,我突然覺得,是該放下25年的仇恨了,我25年來,當第一次叫她一聲二媽,我看到她轉過身去,抹眼淚……

這一聲喊她,也把25年的仇恨化解了,心理也舒暢了很多,感覺壓在心頭的石頭沒了,後來,其他兩個堂姐,也認了(另外一個是我小學同學,20多年來,再沒見過)。

說我的經歷,並不是說一定要忘記張扣扣的殺母之仇,我的經歷嚴重程度沒有他那麼重,如果我遇到他的經歷,一輩子不會原諒仇人,但我想,我不會採取那種手段,當然了,每個人的想法和人生經歷不一樣,不能用自己的生活準則去要求別人,張扣扣沒有錯,錯的是當初那件悲劇,以及這些23年來,張扣扣人生軌跡沒有向好導致,如果,他的生活軌跡是另外一回事,可能就會好一些,可能也是另外一種結局。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一個人生死都是必須的,但是分為兩種情況:遲與早;值與不值!張扣扣只是死的早一點,但是死的值,為什麼值,第一,他為母報仇,也許母親不認可,但道德和良心沒有錯,社會是認可的!第二,張扣扣不是無故殺人,或亂殺無辜,社會沒有指責唾棄他,反而為民除害,是民間英雄,只是法律不允許,我們不反對法律,但我們支持張扣扣的復仇行為,從倫理上來說,兒子沒有白養,從社會上來講,他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反而威懾了那些有錢有勢群體,不要欺負弱勢群體,欺負弱勢群體,遲早要遭報應的。


嘉醫養生


央視的評論還是中肯的,張扣扣被判死刑,這是早已能夠預料到的必然結果,張扣扣的行為如果不判死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在沒有死刑的國家。

張扣扣的律師們做了一些努力,其實在他們接這個案子時,他們比誰都明白,這是一件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事情,但是,作為法律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是理所應當的,更何況這是一個極具轟動效應的官司,從法治精神和人道主義的角度都是需要律師介入的。

雖然我們確實很同情張扣扣的人生遭遇和他帶著悲情色彩的復仇行為,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不能因為情感因素去折中。那樣去做就不是法制精神的行為,而是人治行為。

隨著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健全,社會的巨大發展進步,我們的法制社會建立,法制精神成熟,張扣扣必然會受到公開公正的審判。

在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無論任何情由,因為情感衝動而報復性的、故意的連殺三人,都是不可能獲得赦免的,如果這樣嚴重的罪行都能夠被赦免,引發的社會性、法律性問題的連鎖反應,將會徹底顛覆現有的法制基礎。

水滸傳裡那樣的快意恩仇,只是文藝作品的誇張加工,而且那個時候的社會基礎也就那樣子,一個縣令就可以積批捕、審理、判決甚至執行多種權力於一身,說難聽一點,處置一個案子和一個人的命運全憑縣太爺的心情,這種程序下完成的判決如何保證其公正性?

張扣扣為母報仇大開殺戒自然是錯的,即便其情可憫,但是此風絕不能長,在一個公民社會中,如果私仇可以壓倒公權,那人民的生命安全將再也無法保證。私鬥成風、任意仇殺成了常態,社會的治安如何保障?

再者,“清官難斷家務事”,私人間的仇恨肇因原本複雜、夾纏不清,完全憑自己單方面的情感立場就去行兇殺人,世間將不再有公平正義。

比如張扣扣事過十多年,在仇恨應該消弭的時候,才突然大開殺戒,這真的僅僅是為母報仇嗎?

案發後指認現場

有沒有人生的不順導致人生態度消極以及由此引發的怨恨因素?挾私洩憤這種可能也不能排除。

當然,再有一種可能就是心理變異因素,也就是精神健康方面的因素,作為公正執法,我們應該需要還原整個事情真相,做出不偏不倚的判罰。

總之,無論任何因素,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人,為母報仇是出於個人的孝道和忠義,但是必須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張扣扣已經準備好了,作為公眾和看客的我們,更應該準備好。

最後,願張扣扣一路走好,願天堂沒有欺凌和仇恨。


明德山人6998



張扣扣為了給23年前死去的母親報仇。除夕夜持刀殺害王正軍等三人。陝西高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扣扣死刑。

張扣扣殺人案,是為23年前母親被人殺害而實施的復仇行為。儒家支持血親復仇,《禮記·曲禮》:殺父之仇,弗與共戴天。

受儒家思想影響,中國歷史上血親復仇的事件很多。

周王朝,父母被別人殺害後。兒子只要到官府報案登記,說明情況。調查之後屬實,不但官府追捕罪犯。也允許兒子殺掉仇敵。昔日謂之捕盜,今日謂之正當防衛。

1925年軍閥混戰時,施從濱戰敗被俘。1926年初,孫傳芳將施從濱斬首,並暴屍三日。詩云:“翹首望明月,拔劍問青天”,施從濱之女施谷蘭改名為施劍翹。父親被殺十年後,施劍翹趁孫傳芳在佛堂上香之際,用槍把孫傳芳擊斃。

起初施劍翹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後減為7年。施劍翹的胞弟施則凡和堂弟施仲達以“孝女為父報仇,懇乞轉請政府特赦事”上書最高法院及司法院。報社輿論紛紛支持特赦施劍翹。1936年10月14日,時任中華民國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國發表公告,決定赦免施劍翹。不久,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下達特赦令,施劍翹在入獄11個月之後被特赦釋放。自此,這場孝女為父報仇案件終於塵埃落定。

前文有言,周王朝父母被殺後,可以復仇。施劍翹為父復仇案終被赦免。以上兩個案例並不適用於張扣扣案。

首先,今天並無血親復仇之法。

其次,在周王朝,父母被人殺害後,一需要向官府報案,申請復仇。二是罪犯殺人後,逍遙法外。

而在張扣扣案中,王正軍殺死其母親後,已經被法律懲處。王正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後獲得減刑,三年後被釋放。

即使在周王朝,張扣扣為父報仇之行。依然是犯罪。

最後,再討論張扣扣是否十惡不赦,罪大惡極之人。

首先要分析張扣扣為什麼要殺人。

其一是為母報仇。

其二是王正軍雖然被法院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卻獲得了減刑,只坐牢三年,就被釋放。即便你是張扣扣,你也一定會覺得太便宜他了。王正軍並未得到應有的懲罰。這突破了張扣扣最後的底限,便殺人復仇。

並且,張扣扣並未殺害王家的婦孺。說明張扣扣並非窮兇極惡之徒。


孔子曰:“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續”。孔子審案的原則是:‘求其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鄙人以上所論,則是張扣扣可生據。


若王正軍不被減刑。張扣扣可能僅僅是恨王家。而不會殺人。王正軍減刑是壓垮張扣扣心理的最後一根稻草。

張扣扣確實犯了殺人罪。但他罪不至死。


楊朱學派


為什麼有很多人都認為張扣扣做的對?一是為母報仇應該,二是沒有禍及他人明理,三是殺人後沒有潛逃是條漢子 ,我記得二十幾年前我們這裡有一個小姑娘大概不到二十歲吧,父母離異獨自跟著奶奶生活,被一個鄰村的神棍誘騙恐嚇多次侮辱,後來就是強姦,沒有人撐腰不敢報警,又打不過惡棍,最後騙其孫輩四個小孩出來後毒死,案子破了,法院判她死刑,當事村裡也聯名上書為其求情,但並沒有引起社會轟動,她很值得同情,但她殺錯人了,不該傷及無辜!後沒有自首,張扣扣案雖說法不容情,但這傢伙是條漢子,一路走好!


用戶76068043519


說點題外話。世界上有很多不限制槍支買賣的國家,比如美國、意大利,有人就很羨慕,認為我國也應該放開槍支管制,允許私人持槍。

但你想過在中國放開槍支管控的後果麼?首先你走在大街上,天天會上演警匪大片,噼裡啪啦非常刺激,稍有不慎則飛來橫禍,喋血街頭。其次,你與他人吵完架後你晚上估計的起來幾次,看看自家的門鎖了麼,這就是現實。

假如張扣扣持槍,那麼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我想不僅是殺三個人那麼簡單,可能更多,有句俗話說的好:槍是男人的膽。張扣扣為母報仇,從成年人的角度來說,本身就是一個笑話,試想一下,假如張扣扣現在工作、生活遠超過普通人,他會鋌而走險,殺人越貨麼?我想不會。

所以不要拿著為母報仇的噱頭,搞殺人越貨的勾當。可能為母報仇是眾多因素的一種,但絕對不是主因,主因就是心理失衡,產生厭世情緒,幻想做一回為母報仇的英雄,讓別人記住自己,可惜留的不是美名,而是反面教材。

張扣扣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也實施了殺人的行為,在實施階段,刀刀致命,毫不留情,主觀惡性之深,已經顯示了其做好死的準備。

留名要趁早,不過不要拿著為母復仇的幌子幹殺人越貨的勾當,他不是英雄,也不孝順,只是一個幼稚的可憐蟲,或者說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末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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