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小學發演出券家長質疑被“套路 西安市教育局通報調查結果

4月6日,有家長向華商報反映,學校給孩子發了一張音樂童話劇《絲路精靈九色鹿的傳說》的券,憑此券家長購票,可免費帶一名學生入場。然而不少家長去了劇院買票觀看後,吐糟被“套路”了。

華商報記者馬上介入調查,發現票價最低58元最高368元,1010個座位中58元、118元的加起來才87個,家長說根本買不到,需要買188元及以上的票。

券的背面,還有一欄“溫馨提示”:每位同學看完此劇後以《誠實的我》為題寫篇作文或畫幅圖畫,互相交流學習。

華商報記者在演出地西安人民劇院暗訪時發現,售票處工作人員用寫“正”字的方式記錄憑券來看演出的學生,在記錄本上,以學校為單位,後面跟著“正”字,每來一個學生,都會畫一筆,已經記錄了四五頁。僅從前兩頁看,華商報記者數了一下,有約50所學校。從“正”字筆畫數,有249個學生來看該劇。

4月7日,華商報A05版報道《西安數十所小學發演出券 家長質疑被“套路”》,引發全社會關注。家長質疑,是否學校老師與演出主辦方存在“利益輸送”?當天,華商報記者繼續追蹤此事。

4月8日,華商報B01版報道《西安市教育局:不允許商業廣告進校園 馬上調查此事》,在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劇院表示是三方合作,採取這樣的方式是為了更好賣票;有老師表示是否觀看可自願選擇。西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視此事,馬上介入調查。

4月9日,華商報A06版報道《“老師年輕,沒多想就把券發給學生”》,華商報記者深入採訪學校,並看到了個別學校的監控,有學校表示一男子混進學校發演出券 ,有學校表示正在調查;西安市教育局局長牽頭開專題會,兵分三路展開調查,同時致函公安機關進行協助。

4月10日,華商報A06版報道《網友與家長紛紛吐槽有類似遭遇》,採訪中,網友與家長紛紛吐槽,另外,學校的回應與2018年的報道一致,家長質疑“套路”深。

4月12日,華商報A03版報道《有老師被取消評優資格 有學校扣發保安工資》,在對學校的採訪中,有學校負責人表示已詳細調查此事,是外來人員混進學校,將券發到老師辦公室,部分老師防範意識不強,將券發給學生,目前已對失職人員做出批評和處罰,同時全面提升學校門禁制度。

4月12日晚,西安市教育局在官網通報對此事的調查結果。

通報內容如下:

2019年4月7日《華商報》報道稱“學校發票讓學生觀看,家長購票質疑被‘套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西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視,見報當天即做出安排部署,開展調查處置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迅速排查

4月7日該消息見報後,市教育局第一時間即召開專項會議研究安排,要求各區縣、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迅速展開全面排查,摸清情況。市教育局、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聯合成立專項調查組也同步開展調查,並分3個調查小組會同公安、紀檢等部門於4月8日起分赴雁塔、未央、灞橋等區、學校、演出活動組織方實地調查瞭解。4月10日下午,市教育局召開各區縣教育局參加的專題會議,對事件及調查結果進行彙總,對涉事學校數、學生數較多的區縣提出批評,並提出嚴格的工作要求。

4月11日下午,活動組織方陝西省西安人民劇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人民劇院”)向我局發來情況說明;4月12日上午,活動組織方南昌夢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昌夢蝶”)向我局書面致歉並就社會質疑的有關問題予以具體說明。

二、查清事實,嚴肅處理

(一)觀演券發放的實際情況

經查,《絲路精靈九色鹿的傳說》《小紅帽》兩劇的演出由人民劇院與南昌夢蝶2家單位共同組織,人民劇院負責提供場地、演出內容並辦理相關報批手續,南昌夢蝶負責本次活動的宣傳品設計印製和營銷推廣工作。陝西省民間藝術劇院為演出方。本輪2個劇目的演出於2019年4月5日至7日在清明節假期期間向社會公演,3天共計演出13場。本次演出活動經蓮湖區行政審批局批准舉辦,演出經營資質及票價政策等均進行了備案。

活動組織方為擴大演出知曉率,營銷團隊共安排了30名線下推廣人員,分區縣、分學校在我市城區數百所學校門口及學校附近向家長群眾發放了不屬有價證券或具商品價值的廣告宣傳單(並非個別媒體誤傳的免費票),共約4萬張。由於絕大多數學校不接受推廣人員進校,發放地點主要在校外,但也有一些推廣人員冒充劇院工作人員、冒充學生家長身份(有的用假身份證明在學校門衛處進行登記、有的謊稱是該校某某班學生家長被老師叫來談話、有的打通被叫人顯示為某年級某班班主任,其實電話號碼是營銷同事冒充學校老師以欺騙安保人員,有的在放學時間從其他家長處打聽到一些老師的信息便冒充是其熟人)等以各種理由混入校內及教師辦公室,謊稱已跟學校溝通過,向老師誤導推薦;或趁辦公室無人時將宣傳單放至教師辦公桌上。

由於宣傳單上印有“人民劇院”“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謹以此劇獻給全體教師和家長以及熱愛學習的孩子們”等字樣,加之推廣人員自稱劇院工作人員,導致個別老師受到誤導,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向班級學生進行了分發,但也對學生提出了是自願觀看;也有個別教師下課回辦公室後看到宣傳單,誤以為學校組織,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向學生進行了發放。調查中發現,大部分教師警惕性較強,在未得到學校明確通知的情況下,並未向學生髮放宣傳單,因此涉事學校的不同年級、同年級不同班級發放宣傳單情況不盡相同。

同時,持有宣傳單的學生家長按引導掃描二維碼後即可登入“西安人民劇院”微信公眾號,加之活動組織方在宣傳單上印有“溫馨提示:每位同學看完此劇後以《誠實的我》為題寫篇作文或畫幅圖畫,互相交流學習”等字句(活動組織方聲明該行為僅為推廣手段,與學校無關),也誤導了不明就裡的家長認為該活動由人民劇院與學校共同組織,故而帶孩子前去觀演。

據活動組織方解釋,並經調查組察看,宣傳單上未印有“免費觀劇”,但印有58元至368元等6檔成人票價及“憑此券家長購票,可免費帶一名學生入場”等宣傳語。該劇包含58元,118元低價票在內的所有價位門票在取得活動批文後便在網絡上進行線上銷售,因線下數量有限,存在現場無法買到低價票的情況。這是導致前去觀演家長強烈不滿的重要原因。

據活動組織方解釋,在觀演過程中對入場觀眾進行了分校統計,並隨機發放了文具等贈品,其目的用於大數據分析,主要是想了解西安市不同區域觀看兒童劇目的人群細分情況,另外也用於內部考核,與其他無關。

活動組織方承認:西安市各級教育部門、各類學校非活動舉辦方,也未參與任何策劃營銷活動;相關營銷行為不存在與學校領導、教師的利益關聯,更不存在個別輿論猜測的所謂“回扣”問題。

經各區縣、開發區教育紀檢部門調查,未發現本次公演活動與學校存在利益關聯。

(二)觀演涉及的學校及學生情況

經過全市教育系統排查,此次營銷人員混入校園發放宣傳單共波及全市中小學、幼兒園47所(其他均為校外散發)。從區縣分佈來看,數量分別為:雁塔區16所,未央區14所,灞橋區8所,長安區3所,高新區3所,蓮湖區2所,經開區1所,其他區縣未排查出問題。共涉及學生532人,其中未央區204人,雁塔區189人,高新區48人,經開區36人,灞橋區29人,長安區19人,蓮湖區7人。

此外,排查中也發現學生親屬轉贈演出票或網上購票、部分家長從人民劇院官網獲知信息而自行帶孩子觀看等現象。根據活動組織方提供的數據顯示,本次觀演活動共有113所中小學、幼兒園的學生通過多種方式參加了觀演。

根據活動組織方提供的院線售票情況顯示,本次公演共安排13場次(滿員合計入場觀眾應為13130人),但實際上座率不足三成,全部場次共約2600人觀看。

(三)暴露的主要問題

社會機構以商業利益為出發點,通過不正當宣傳手段,誤導家長帶學生觀演的行為是造成這次事件的源頭所在。不少家長對社會上有著廣泛影響力的知名文化團體及企業持有善意理解和信任,這也是被誤導消費的重要原因。但市教育局也清醒認識到,本次事件也暴露出教育部門、有關學校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部分區縣教育部門在防範商業廣告進校園方面還存在不足。市教育局於3月15日就印發了《轉發關於近期幾起商業廣告進校園事件有關情況通報的通知》(市教辦發〔2019〕78號),明確提出:要求各區縣教育局、各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教基廳函〔2018〕77號)和《通報》傳達到每所學校、每名校長、每名教師,對轄區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全面排查,落實責任,確保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各中小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要樹立風險防範意識,建立風險防範屏障,杜絕各類商業廣告以任何形式進入校園;對所有進入中小學、幼兒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在園幼兒參加的活動,向學校、學生髮放的試卷、獎狀、校服、教科書、教輔材料、文具教具等,以及進入校園的APP進行嚴格排查,特別要防範外部人員借各類活動製作、夾帶、發放帶有商業廣告的物品。但通過調查摸排發現,一些區縣教育部門在防範商業廣告進校園方面的警惕性不高,管理力度不強;少數區縣未能加大宣傳力度,更未嚴格落實市教育局提出的“全覆蓋傳達到每名教師”的要求,存在對轄區各學校相關工作落實不細、督查不嚴等問題。

二是部分學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個別學校的門禁在上學和放學時管理不嚴不細,存在讓社會人員冒名進入校園的漏洞;個別學校未能堅持“凡進必審”,對進校人員未能形成嚴密的審核、監控和追蹤機制。

三是個別教師思想麻痺。在一些學校,個別教師紀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不強,政策學習不及時、不到位,在沒有了解真相、及時請示學校相關負責同志,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向學生髮放了宣傳單。

(四)問題處理的措施

1.對雁塔、未央、灞橋等3區教育局管理不嚴、落實不力,導致轄區內發生營銷人員進入多校發放宣傳單的現象在全市教育系統予以通報批評,並對其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2.責成以上7個區縣、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對發生入校發放商業宣傳單的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和安保人員予以嚴肅處理,並向市教育局報送處理結果。

3.鑑於活動組織方在營銷策劃過程中,其行為對學校及家長、群眾產生嚴重誤導,市教育局將本次公演涉及的團體機構列入全市教育系統不誠信企業名單,並建議全市中小學、幼兒園2年內不組織參與其舉辦的相關活動。

三、落實責任,加強防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要求各區縣、開發區就西安市教育局《轉發關於近期幾起商業廣告進校園事件有關情況通報的通知》進行再強調、再傳達,確保傳達到每所學校、每名校長、每名管理者、每名教師;對轄區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全面排查整治,落實責任,確保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二是市教育局將於近期出臺關於防範商業廣告進校園工作的督查考核辦法,進一步明確區縣、開發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學校和有關人員的管理責任及問責辦法。

三是要求各區縣、開發區教育部門儘快召開校長警示教育大會,明確要求,強化責任,提高學校防欺詐和各類商業廣告或變相廣告進校園的警惕性和鑑別力,提高校園安全防範和淨化校園環境的治理能力。市教育局也將於近日召開全市校長大會,通報情況,敲響警鐘,汲取教訓,杜絕再發。

四是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和群眾舉報力度。歡迎社會各界撥打“12345”市民服務熱線、市教育局為民服務熱線(029-86525726)和各區縣、開發區公佈的投訴舉報電話,對發生商業廣告進校園活動進行監督舉報。市教育局將對有效舉報給予獎勵。

五是將杜絕各類商業廣告以任何形式進入校園作為對區縣教育年度目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市教育局將於近日啟動市級督查,以督查抓落實,以督查推整改。

西安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華商記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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