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一男子为泄愤谎报警情被拘留

市民都知道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要拨打110,但哪些时候可以拨打110?如何正确拨打110?许多人并不十分清楚。4月11日,平南县公安局依法对一名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予以了行政拘留处罚。

平南一男子为泄愤谎报警情被拘留

2019年4月10日晚21时许,平南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电话中,报警人罗某新声称在平南城区某小区的一间发廊内,有人卖淫。接到警情后,110迅速指令辖区乌江派出所前往查处。按照110指令,乌江派出所值班民警来到报警人举报的发廊,但是民警并没有发现发廊内有违法现象。

经走访,民警发现报警人罗某新(男)与发廊老板林某某(女)相互认识并谈过恋爱。两人分手后,罗某新多次找到林某某,要求复合。4月10晚21时许,罗某新得知林某某现男友出现在发廊后,就来到发廊找到林某某进行纠缠,在再次遭到拒绝后,罗某新拿出手机拨打了110电话,谎称发廊内有人卖淫……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为方便群众报警求助,请市民不要拨打与报警求助无关的电话,以免占用有限的线路,使处于危难、急需帮助的群众不能及时拨通110。公安机关对所有呼入电话均实行录音,警方郑重告诫各位市民,对以拨打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报假案或夸大警情性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平南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775-7834808;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信函地址:平南县扫黑办(平南县政府大院5号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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