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罪大恶极可还有律师作无罪辩护,该怎么正确看待律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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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罪大恶极,谁定的罪?如果说法院已经判定了,那还要审判干嘛?即便法院判定了,也还有继续上诉重新审判的可能,就算最终判定,也有冤假错案,如果没有律师辩护,可想而知。假设犯罪分子确定有罪,但是他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他的错误的观点要有一套他认为正确的,但实际错误的证据或者道理支撑,而法庭就是要找到他的破绽,驳倒他的观点,最后给他定罪量刑,这样才可以让他心服口服,让社会心服口服。我们假设没有律师,那么只有法院和检方,法院只参照检方或者原告提供的证据,那么难免出现片面和偏差,对于事实的判定是不科学的。这个问题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有罪推定”。任何一个嫌疑人,在判定之前,都应该对他进行“无罪推定”。不要觉得,怎么这么麻烦,麻烦就对了,简单往往就会粗暴。


黄河的士


题主这个问题的逻辑起点并不准确!

首先,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并不是为其脱罪,而是为了保障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利。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并不仅仅包括无罪,也包括正当的审判程序、不受刑讯虐待、罪与刑相适应等等。

其次,辩护制度是一项法定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以及未成年的嫌疑人必须有辩护人。

第三,即使是一个罪行确凿的死刑犯,对其判处死刑的依据、执行时机、回见家人等等方面也有很多需要辩护的地方。

所以,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不是在包庇犯罪分子,而是律师依据自身职责,履行当事人和法律赋予的义务。


老法狗


说实话,我对侓师没啥好感。总觉得侓师就是为了钱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某些侓师为了钱根本没有什么正义感。前几年,我的一个同事和儿媳妇闹了点茅盾,一气之下把儿媳妇撵回了娘家。说这老公公也够可以的,愣是找侓师wei托起诉让两个孩子离婚。这个侓师收到钱后竞帮着把两个青年真的离了婚。你说可笑不?俗话说,宁可破座庙也不破个婚,这侓师够缺德的吧?就是这个侓师还鼓动人家打官司,明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质上就是为了挣钱。难怪有个西方思想家说:侓师天天盼人打官司。


若智叟


说一个真实案例(专业刊物发表的),某嫌疑人因贩毒被抓,按刑法规定可判死刑。案情:嫌疑人在一个饭店大厅吃饭,挂包挂在坐椅背后,因警方从挂包中搜出2公斤海络因毒品而被逮捕、以贩毒罪被起诉,罪刑可判死刑。律师作无罪辩护,理由:搜到的毒品包装未作指纹鉴定,无法确定该包毒品为嫌疑人所持有,结合案发现场,不能排除被人裁赃。法庭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嫌疑人犯罪事实,根据“疑罪从无”的规则,判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无罪释放。这个案例说明,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是很大的,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被告人争取应有的合法权益。至于题主所说的罪大恶极,只是通常的说法。法律讲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大罗150191802


发这问题的作者,你这话题明显在挑争议,不管犯什么罪,不管什么人,都有人权都可聘请律师,自己没能力聘请,还有法律援助,律师是犯罪嫌疑人的代言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人身的合法权益,这是人权,如果没有律师,保障不了人权,没有人权,以法治国能发展吗,你这话题明显挑事,带偏网络民众,律师不管赚多少钱,他始终是捍卫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冒着与国家公权力力争的危险,进行人权的刑事诉讼,律师的责任,是对法律系统负责,所有犯事的人没在起诉前,都叫嫌疑人,如果判决因为法律系统缺陷造成事实错误,有了律师,才能明确完善这个系统,如果没有律师,会导致更大不公,律师也是更促进审判的公平公正,不是每个律师都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为嫌疑人做无罪或减轻处罚,也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为本,律师也是在正确的价值判断上为嫌疑人提供人身人权保障,律师不是为公平公义而生的,法官才是为公平公义而生的,


丹桂之乡美丽浦城


明明罪大恶极,这样的前提假设是多么的幼稚无知!试问,有几个杀人犯行凶的时候,他的头顶有个监控,清晰的拍下了他行凶全过程?你杀人的时候会选择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十个命案起码有五个都是若干天后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完了警察抓住一个人,就说他是凶手。这样的嫌疑犯如何就“明明罪大恶极”了?佘祥林杀妻冤案,人人都骂佘罪大恶极,当年娘家人携村民几百口跪求法院判处佘祥林死刑,结果如何呢,十五年后,那个被他杀掉的老婆亡者归来了。


diaojieyan律师


看了几个回答,感觉都不太满意。有的把律师说的很崇高,有的把律师贬的很低。我认为,律师就是为了钱在工作。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请的律师,除个别特例外,哪个律师不是为了钱才答应代理案件的?所以,律师不仅是职业,而且更是商人。有人会说,从事哪个职业不要报酬?可是,大多数从业人员是不直接向被服务对象收费的。如,老师的收入不直接来自学生,公交车司机的工资不直接来自乘客,医生的工资不直接来自于病人。一旦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我认为职业就成了第二位的,商人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律师的本质,在我国首先应归类于商人。为什么医生收入和处方挂钩,就会导致大处方?道理是一样的。之所以有的律师没有道德底线,是和律师的商人属性分不开的。在这种属性下,律师勾连法官,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幕后交易,就一点也不奇怪了。有的律师歪曲事实和法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作为自己有能耐的范例吹嘘。事实不是这样吗?


zcy淡淡如水


如果说,只是给罪大恶极者一个象征性的辩护权利,我倒视其为这是人类文明进步使然。

然后,事实并非如此简单,相当部分律师是在利用自己的“技巧”为犯罪者开脱罪责而奔波,从而获取应得利益。不要不承认。

当然,不否认有正义感的律师,有自己严格的职业操守,把职业道德看成自己的人生信仰。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时,也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总结:律师行业“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好歹良心自知,请对号入座!

感谢提问!🙏



老聃22


律师就是个职业,也可以看成特殊一点的服务业,律师没有立场!律师不帮正义,也不帮邪恶!只帮钱,只帮能出得起价钱的顾客,顾客是上帝,只要律师接了案子,不管金主十恶不赦还是罪大恶极!律师都要出于职业素养,尽力帮金主做无罪辩护!!帮金主打赢官司!!只有官司赢得多了,律师才能出名,身价才会涨!因为没有人会愿意出钱请只会输官司的律师!!

当然,归根结底律师也是人,人心是什么样的,大家都懂!有的律师眼中只认钱,摈弃了做人的良知和底线!谁出得起钱就帮谁打官司!有的律师,又保留着做人的良知和底线!如果金主是大奸大恶之人,所犯的是十恶不赦的大罪!那给再多的钱,律师也不会接这官司!遇见真正需要法律帮助的弱者,有的律师一分钱不要,也愿意把官司接下来!因为律师作为一个基本的人,良知,道德是无价的!!


李央2


不能单凭表面现象,而不鉴别罪与非罪的法律本质。如:去年报道的电车白衣男反杀小车男案。从故意杀害1人的事实认定,杀人者已涉嫌罪大恶极的故意杀人罪死刑。经过法检公司严格审查,认定白衣男正当防卫不过当无罪。

一、律师做无罪辩护是需要担风险的,对有确凿证据和法律规定认定无罪的人,律师做无罪辩护是申张法律正义。

二、对于罪与非罪证据同时并存的疑难案,一方律师做无罪辩护,另一方律师做有罪辩护,更有利于法官查明案情,预防冤假错案。

三、对明知罪大恶极,律师仍伪造伪证做假无罪辩护,律师也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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