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模”的光鮮背後,多少兒童權益正在被犧牲

近日,一段童模拍照過程中被一成年女子腳踹的視頻在網絡流傳。據童模合作商家表示,該女子為女童妞妞的媽媽,妞妞作為一名童模與多家店鋪合作,接單量大。此事迅速在網絡上引起公憤,女童媽媽隨後回應稱絕無虐童之意,只是在溝通教導中動作稍大,並未想對孩子造成傷害。針對此類事件,目前已有110家淘寶店聯名呼籲規範童模拍攝行業,“嚴禁一切粗暴對待兒童的行為,拒絕使用一切在拍攝過程中存在損害兒童權益行為的圖片、視頻”。

童模事件之所以引起人們憤慨,不單單因為大人的行為可能對孩子構成家暴,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人們擔心在童模這個特殊的行業,大人無視孩子的權益和感受,用暴力方式逼迫孩子適應成人世界的規則,來獲取可觀的收益,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童模行業參與主體——兒童的特殊性,決定了在行業內起主導作用的是兒童的監護人,兒童自身則淪為家長的提線木偶。而未成年人由於身心還不成熟,對侵害自身權益行為並無意識,只能一味接受家長安排。

童模行業在過去幾年一度飽受爭議。這些擔當童模的孩子們,在本該享受無憂無慮童年的時候便早早地被家長“推向”社會,接受程式化的工作,也在耳濡目染中學會了成人世界的那套“生存法則”,成熟程度讓大人驚愕。家長們通過這個行業可能嚐到了利益的甜頭,但對於孩子而言,那些天真爛漫的時光將一去不復返,未來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都有可能因此受到影響。對孩子的過度消費,帶來的後果是不可逆的。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和未來,保護孩子的童真,讓孩子們擁有一個乾乾淨淨的童年,是保證他們健康成長的前提,也是家長和社會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前不久,國家廣電總局發佈《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要求節目製作機構不得製作、傳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進行商業宣傳的非廣告類節目,同時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防止對未成年人的過度曝光和消費,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諸如此類的規定決不能只停留在電視網絡層面,像童模行業這種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灰色地帶,更應該明確行業細則,嚴加監管,將未成年人的保護落到實處。對家長而言,作為孩子的監護人,首要責任是保護孩子健康成長,而非一味“啃小”,用親情和愛綁架孩子,把孩子當作賺錢工具。愛孩子,就該尊重孩子,不論是身體還是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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