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张扣扣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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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至此张扣扣除夕杀人案应该高一段落,没有任何悬念了。

一开始我刚听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也认为,这个小伙子是一个有血性的汉子,他不应该被判处死刑,可是凡是就怕琢磨,这个案子影响这么大造成如此大的社会舆论,法院依旧派处张扣扣死刑,那就一定有其中的道理,于是我就去各种地方查找这个案子的具体资料,下面就是我对这个案子来龙去脉的整理,咱们从头开始看。

让我们一同回到1996年8月27日日这一天,就在这天下午19点左右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因为出外办事,回到村子里,当她经过王家门口时看见王富军在门口坐着休息。

城市里的人不了解农村里的生活,如果大家在农村生活过几年的都知道,这东家长西家短的,总有那么一些破事,你们家房子比我们家房子高二十公分影响我们家风水啦,你们家耕地的时候占了我们家五公分的田埂啦,都是一些想不到的事情,会留下一些难以调节矛盾。

汪秀萍之前不知道什么原因跟王富军闹过一些矛盾,这时看到他就怒从心中起,于是一口口水吐到王福军的脸上。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是王富军,你会怎么做?一般男人心眼比较大,没那么记仇,或许他都忘了什么时候,什么原因跟汪秀萍结了仇了,这没来由的被吐了一脸口水换谁也忍不了。

就因为这个事,两个人就吵吵起来了。这时王富军的弟弟王正军听到动静,赶了过来。1996年王正军17岁,难免有点年少气盛,听到哥哥这样被人侮辱就跟汪秀萍撕扯起来。汪秀萍哪里是王正军的对手,于是就顺手从旁边捡起一节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吃痛,也从旁边捡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汪秀萍应声倒地,于当天22点死亡。这个事情张扣扣全程目睹,时年13岁,仅比王正军小四岁。

根据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颅脑损伤而死亡。被告人王正军的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由于王正军时年17岁,还是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年后提前狱,王家之后共赔给张家9639.3元,这在96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张扣扣2001年初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新疆服役两年。2003年复员,此后曾在外地打工,2017年12月回到家乡。这段时间他基本没在家呆过,而且过的很不顺利,甚至有过几次被骗的经历。这些经历如果说对张扣扣后来杀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影响,那是不可能的,几乎没有人能坦然面对惨淡的人生。

就这样没工作没事业张扣扣,从2017年12月到2018年2月度过了百无聊赖的两个多月。所以说,人不能让自己太闲着,太闲着容易生是非。

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在家过年,便先后购买、准备好帽子、口罩、单刃刀、玩具手枪、汽油瓶等作案工具伺机报复,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谋杀,这样的事件对社会的影响是及其恶劣的,相比当年王正军的案件,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我觉得应该归到过失杀人罪),张扣扣的性质要恶劣的多。

2018年2月15日12时左右,张扣扣看到王正军、王校军(王正军之兄,男,殁年46岁)与其亲戚一行十余人上山祭祖,便戴上事先准备的帽子、口罩进行伪装,携带单刃刀、玩具手枪尾随。待王正军、王校军祭祖返回,行至原三门村村委会门口村道时,张扣扣趁王正军不备,先持单刃刀对王正军进行捅刺。王校军等人惊慌跑离现场时,张扣扣又持刀追上王校军进行捅刺,其间王校军摔进路边沟渠,张扣扣跳进沟渠继续对王校军进行捅刺,直至王校军倒在沟渠不动,又返回对已倒在路边的王正军再次进行捅刺。随后张扣扣进入王自新(王正军之父,殁年70岁)家院子,持刀对坐在门口的王自新进行捅刺,直至王自新倒地不动。

1996年汪秀萍是因王富军而起,因王正军而死,跟王校军没有任何关系。

张扣扣在杀死王正军之后,又追击王校军进行捅刺,随后又杀死兄弟三人的父亲王自新,试问一下这只是简单的复仇么?

所以一审判决认定,张扣扣因工作不顺而迁怒王家人,是有一定的根据的。

至于张扣扣的姐姐所说的有关母亲的死:“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纯属是无稽之谈。在汉江是中级人民法院1月8日对张扣扣的审理记录中,张扣扣亲口承认,当年棒打汪秀萍的正是王正军。

2019年1月8日,汉中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本案结束,没有任何可回旋的余地。

一个人,当不确定他会是张扣扣还是王家父子的时候,他对什么是正义的判断,会更慎重一些。当固守己见的双方学会换位思考,试着从对方角度认识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路径,离形成共识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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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是一个好儿子,但不是一个好公民。

中国是个法治社会,依照目前的刑法,张扣扣被判死刑是毫无争议的。非法剥夺3个人的性命,手段残忍,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量刑标准。

的确,从小目睹母亲被杀,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为母报仇看似义愤杀人,但是却不符合司法解释中义愤杀人的条件,毕竟过去的时间太久,而且被害者3人已经受到了法律制裁(虽然制裁太轻)。不符合义愤杀人要件,就无法从轻处罚,即便是法官和检方再仁慈,也无法撼动法律的权威。

从道义上讲,为母报仇,天经地义,我非常的同情张扣扣,换做是我也会这么做。所以说,小伙子是个孝子,你可以昂首挺胸的去九泉之下面见母亲,希望你的来生没有仇恨,更希望你的事迹能让国家法治更进一步。


张大豹子


看了这个案件有几点感慨:

记得有人说过欠三条人命以上的都会被判死刑。我觉得这个案件应该和张妈妈那个案件联系起来,一命抵一命,应该还剩两条人命了。

还有,法院以张抗抗报复社会为由,判处张死刑,被绝大多数网友诟病,不知法院是否意识到这点。一般人认为报复社会是对无辜的人下手,此案冤有头债有主的,张抗抗当时并未对王家的其他家眷动手。

最后,张抗抗12岁亲眼目睹亲娘惨死,长大进入社会后屡屡被骗。我们真应该非常庆幸他只杀了仇家。

天道轮回,希望这个社会多善待老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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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常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自古以来此两者便是人们最大的痛恶,张扣扣为母报仇,他用了中国最古老的一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从而去完成了为母报仇的心愿,完成了一个孝子所作的事情,有仇必报,兼为人愿。但在现实的法治社会中,张扣扣没有去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复仇,而是舍得一生剐,为母报仇,以死去报答兹母的养育之恩的过急思想,这里去认真地分析一下,张扣扣为何去用过急的办法去报仇呢?可能他会想到,为什么当时杀母的凶手,虽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未以命丧命,想来这便是张扣扣以命报仇的根源吧,但愿我现在的法律社会,应给于张扣扣一个公正的判决。


糊涂秀士


我想从张扣扣性格方面分析,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偏执,原生家庭悲剧给他带来伤痛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可一定程度上也遗传了已经去世的妈妈,他妈妈在村子里难相处,口碑不好,如果不主动挑衅,不吐口水,也不会发生悲剧。这种性格的表现形式就是认死理,不吃亏,别人都的听他的。 隐忍,草莽英雄气概,二十多年念念不忘。 自卑 ,生活不顺,没钱,多次被骗,难倾诉。诸多原因,情绪一旦挑起加上导火索必然爆发 说他是替母报仇的大孝子,可从他日常表现来看 对年迈的老父亲也不是很亲近,作案之前争吵过,完全没想过他痛快之后,他老父亲怎么办,只有满心的复仇。 庭审中 ,没错 ,不后悔 , 可又表现出求生的欲望。 性格决定命运。矛盾的性格。


某玉o


扣扣一案!是失败案例!争议是回避真相!没有给人民一个说法!扣扣死刑争议不大!但对起因没有深挖!属于有法无天理!是世人所不能接受的!法院应顺应民意!重理扣扣母亲一案!还所有事实真相于大众!法要有公平正义!才能维护社会安定!同时,也告戒世人。注定是个悲剧!扣扣母亲悍妇泼辣!终招杀身之祸!法的作用在于公平正义!减少避免不必要的祸事!扣扣母亲一案显然处理不当!13岁孩子怎能目睹解破?埋下更大隐患!完善法律法规才是当务之急!!!


用户71798327921


张案,搅动了许多愛"复仇"者的心。有人就是这样,总以为自已就是有理。这样的人搞到一块,就是这样个画面,你骂我一句,我就回你3句,另一方又反回骂3x3=9句,再回骂9x3=27句,,,,,,

于是 打起来了,你打我一下,我回你3下,,另一方反回打3×3=9下,再回打9x3=27下,,,,,

于是杀起来了,你杀我一个,我杀你三个,写到这里推测下一一一

下面纯个人推测,不喜忽喷。我倒希望法院不要判张扣,甚致也不拘留,直接放回家,让他们"复仇"互杀,1可以杀3,那么3也可以杀9,9也就可以杀27,27也可以杀54,,,,法律不用公共权力干涉,让他们循环地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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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我小时教育我,做人保本份就已过份了,这话让我受益终身。她老人家现年86岁,就是到菜园提几颗白菜,都会有人抢着帮忙送回来。总有那么些人,不知怎样做人,整天总是复仇复仇地,这样容易害了自已,害了儿孙。


陶旺军


这个案子比较引人注目,原因之一是道德与法治的冲突。从道义上讲替母报仇斗杀仇人是尽孝,(具体细节没有详查,一切消息来源于网络新闻)是个尽孝守义的好儿子,为人子者若不能为父母伸张正义,终老之时将以何面目去见死去的母亲。从道德层面来讲,替母弑仇,应该是受颂扬的。可是,在法制的方面来看,他的复仇方式又过于残忍,连杀三人而且数刀毙之。故,其行为必然陷入生与死的矛盾之中。然而,法网无情,维持原判是符合法治社会的需求的。 回首往事,张扣扣童年之不幸为今日之悲剧埋下了种子。其实,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仇恨让他终身(如果被执行死刑的话)不得安宁,由于仇恨让他失去了温暖的家庭他爱过但没有组织一个家庭,也许这也是悲剧发生的一个原因。没有人来帮助他排解他心中的仇恨之火,孤独的心灵被复仇所牵引。他还曾经是一位军人,是一个愿意为国奉献的公民。但愿一切不幸的人们都得到宽恕。与其让他死于刑场,不如让其躬身自省,彻底改造悔悟。毁起躯体,不如救其精神。希后来之人不再有悲惨的童年,仇恨的青年时代。


天欲晓莫道君行早


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张扣扣杀人案手段残忍,充满血腥,但从根源上还是能找出这起惨案的内在原因。

现在人们都在谈论的是张扣扣是否死刑,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这个判决的结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刚才讲的还有最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杀一儆百!

张扣扣的杀人案,从一开始就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母亲被杀,相信是每一个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无法接受,并立志要血债血偿的!

如果王家杀人以后不那么猖狂,而是积极稳妥的处理两家关系,即使再大的复仇怒火也会随着时间而逐步减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没有杀人偿命,反过来还是那么肆无忌惮,张扬地挑衅张扣扣底线,这也是不可排除被杀的原因之一!

张扣扣,为母报仇死而无悔了!可是,留给人们的警醒是多样化的!

在坊间,张扣扣为母报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会,张扣扣杀人偿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张扣扣杀人实属被逼无奈(凭什么王家杀人不用偿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与否,人们心里有杆秤!

毕竟这种事没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人们就可以这样讨论,那样议论,可是,一旦事情落在自己头上就另当别论了!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静,千万别嚣张,否则,得一时开心,恐将势必给自己带来麻烦!


打日本的兵


如何认识一种法治精神时代的法律制度问题?这样的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心理是什么?以及对社会危害性的认知。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本身没有什么讨论价值!仇杀,典型的道德正义感的案件。法律否定性没有疑问。疑问在于否定的程度,现在道德层面,法律替仇杀者们相互报了仇。站在法律层面,法律的社会调整价值并没有实现,如果社会再发生同样的事情:社会价值的选择将是与法律对抗到底,换句话说:杀戮将是一杀到底。因为法律已经不需要信赖!选择与社会决裂,就不能向社会投降。这个案件本身队社会的教育意义不在于杀,而在于教育和抚平社会伤痕!毕竟现代法律意识,法律不仅仅是铡刀。各国废除死刑,也是有着进步意义价值取向,法律不仅仅杀恶人也杀义人。总之适用法律的价值观判断上,并不是法律条文本身或者1=1。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不同。学识与素养不同。对待法律的正义也不同。无条件的法律赞歌,其实是无责任意识的法律理念。废除死刑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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