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電視開機必看廣告 律師: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日常生活中,廣告可以說是無孔不入。近日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成為輿論焦點,所有的矛頭再次指向了電視廠商,外界普遍認為開機廣告損害了消費者權益,甚至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這種“一邊倒”的指責,電視廠商除了積極整改外,還應該思考一個問題,用戶為什麼那麼討厭智能電視開機廣告?

智能电视开机必看广告 律师: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細究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 強行植入,用戶需求受到阻礙

打開電視看電影,是用戶最為直接的需求。但是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強行植入阻礙了這種需求,用戶必須等待一段時間才能看到電視節目,這種“延遲滿足”與大多數互聯網用戶所追求的即時滿足產生衝突,互聯網用戶被迫壓制自己的“慾望”,心中的積怨自然會歸咎到開機廣告的始作俑者電視廠商身上。

其實不光是智能電視,智能手機中也充斥著類似的“開機廣告”,幾乎打開所有手機APP都有3-5秒的開屏廣告。這種廣告的強行植入,似乎成為業界普遍認同的獲利方式,但這種犧牲用戶體驗甚至是品牌口碑換取的短期利益是否值得還有待考量。

2、 無法關閉,脫離用戶自主掌控

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強制性還體現在用戶無法自主掌控廣告時間,也就是說一旦開機廣告出現,用戶就必須完整的看完,一秒都不能少。這種“明明是我家的電視,卻完全脫離控制”的心理成為引爆用戶不滿情緒的最大導火索。

有媒體曾表示,用戶應該理性看待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並指出“用戶對手機APP廣告視而不見”。其實不然,用戶對手機APP廣告屬於可控範圍,大多手機APP開屏廣告用戶可以選擇手動關閉或跳過,而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多數情況下不能刪除,更改。與其說用戶對手機APP廣告視而不見,不如說是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從一開始就剝奪了用戶的決策權。

3、 單調重複,用戶觀賞價值較弱

社會在進步,人們對廣告的質量要求也在不斷提升。以往百試百靈的“廣告重複”在當下用戶群體中效力大減,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因其平臺的特殊性,同一廣告無論是重複次數還是廣告的重複頻率都會略高於其他平臺。重複的廣告內容有利於品牌曝光,但對於用戶來說極易造成審美疲勞,其觀賞價值自然會大幅弱化,同時還會滋生用戶的逆反心理。

此外,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也存在製作水平高低、廣告展現形式不同等各個方面的問題,都會影響到用戶對廣告內容的接受程度。

4、 缺乏聯繫,廣告與用戶無共鳴

在大數據時代,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可以匹配精準人群,但它並不是萬能的。廣告商和彩電廠家無法知道此刻正在使用電視的是誰,這也就意味著,廣告內容在很大程度上與電視使用者缺乏聯繫,即使有大數據的支持,智能電視廣告內容也常常無法與戶產生共鳴。

對於開機廣告,電視廠家們也有自己的說辭,但是還是要提醒一句,不要因為一點廣告收益,而失去了“用腳投票”的消費者。

廣告無法關閉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電視廠商強行添加廣告是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同時,消費者在購買電視的時候,如果沒有受到任何提示,也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陝西學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晶表示,根據《廣告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所以廠家至少應該在控制器上進行一鍵關閉的設置,否則就是涉嫌違法侵權。”

記者注意到,因為無法忍受智能電視過長的開機廣告,一些網友研究並在網絡上曬出了多種“快速高效屏蔽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教程。針對這種現象,劉晶表示,若電視廠家侵權在先,用戶只是自行將這類程序安裝到自己使用的電視上,可以當作一種自助自救行為,尚不構成侵權。但是如果編寫者把程序放到網絡,不分情況地任由消費者下載去刪除廣告,可能涉嫌侵犯了電視製造者的權利。

“這種所謂的‘翻牆行為’,其實是治標不治本,關鍵還在於廠家是否能做到將廣告行為如實告知,合理設置廣告,把選擇權交還給消費者,帶給消費者良好的體驗。”劉晶向記者表示。

盈利模式需考量用戶接受度

從事電視銷售10餘年的楊明經歷了電視機從傳統的有線電視到互聯網智能電視的轉變過程。

“原來一臺55寸的主銷款電視通常都要賣到萬元,現在兩三千元就能到手。”楊明告訴記者,“只賣硬件虧錢,靠服務才能賺錢”已經成為智能電視行業的共識。

智能電視的開機廣告屬於OTT (Over The Top)廣告的一種形式,而開機和貼片是OTT端效果最優的兩種廣告形式。有機構預計到 2020 年,智能電視市場滲透率達到 90%以上,也就是國內每銷售 10 臺電視中,就有一臺是智能電視,預計2019年OTT廣告規模就將達109億元。巨大的市場潛力使得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成了電視廠商的一個重要盈利點。許多互聯網巨頭正是看中了這片“藍海”,紛紛進駐智能電視領域,爭奪“家庭客廳”的注意力資源。

據廣告從業人士介紹,電視廠商通過OTT廣告形式獲得分成,既能彌補硬件成本,又可以用於購買在線視頻資源,讓消費者能夠以較低的購買價格獲取更多的在線視頻以及娛樂服務。

有業內人士表示,對於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爭議主要原因還是廣告投放的體驗不佳。智能電視的OTT廣告服務模式現在仍處在探索階段,未來應該更加註重考量用戶的接受程度,給用戶提供行使選擇權的方式和途徑,如借鑑現在視頻網站中已逐步被用戶接受的付費會員去廣告模式。同時,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逐步滲入,智能電視廣告內容的投放也應向著個性化、分眾化的精準投放模式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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