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恶案件观摩庭和评议活动

观摩中学习 示范中提高

——钦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恶案件观摩庭和评议活动

钦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恶案件观摩庭和评议活动

4月10日,钦州市检察机关涉恶案件庭审观摩和评议会在浦北举行,全市两级检察院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领导、员额检察官代表共20余人参加活动。

钦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恶案件观摩庭和评议活动
钦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恶案件观摩庭和评议活动

本次庭审观摩的案件是由浦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叶某乾、叶某苋等3人涉嫌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案件办理过程中,浦北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亲自带头办案,此次庭审是该院首次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同时出庭的案件。在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阐明指控观点,思路清晰、表达准确,就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圆满地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任务。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结合案件情况详细分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开展释法说理,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钦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恶案件观摩庭和评议活动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检察官在浦北县检察院召开了庭审评议活动,参会人员结合案件办理和出庭公诉情况进行了评议,在充分肯定公诉人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出彩的庭审效果的同时,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中的表现、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这次观摩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对检察官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有很大的帮助,同时通过业务交流、取长补短,更好的提升黑恶势力案件办案质量”,参加庭审观摩的钦南区检察院宾斌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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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审观摩是钦州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对黑恶势力“亮剑”,提升出庭水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市扫黑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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