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在行動】上猶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兩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扫黑除恶在行动】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4月4日,贛州市上猶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朱某、賴某、管某、王某、張某等5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以及葉某、賴某、鄭某等3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相關法條

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14.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在相關法律文書中的犯罪事實認定部分,可使用“惡勢力”等表述加以描述。

15.惡勢力犯罪集團是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徵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贛州市掃黑除惡

舉報電話

市掃黑辦0797-8391533

市公安局0797-8300126

市人民檢察院12309

市中級人民法院0797-817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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