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司法局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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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上午,县委书记贾兴民专题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韶伟等参加调研。贾书记对近年来睢宁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点评,对做好迎检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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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思想上要更加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用“四个意识”武装头脑;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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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部署

一是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睢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兰月立即召开律师所主任会议,传达了贾书记讲话精神。要重点加强律师服务管理,用四个意识武装律师头脑,切实提高政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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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月局长指出:要加强律师党建,增强四个意识,打造做政治过硬、素质过强的律师队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睢宁司法微信、微博、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扫黑除恶宣传面;要把贯彻落实贾书记讲话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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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睢宁司法”微信公众号及“睢宁普法”微博账号、LED显示屏、法治宣传橱窗、司法局网站等进行线上线下途径对“扫黑除恶”精神及内涵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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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普法宣传直通车”,每周定期走入我县各大法治广场、各乡镇村户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去,同时也提升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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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排查

三是提前预防,加强重点节假日矛盾排查、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公调对接调解员、村法律顾问等各项调解资源,把握清明、五一等法定假日及农村大集、庙会等特殊节日,重点关注纠纷易发地点及矛盾多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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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对相关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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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控

四是齐抓共管,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采取刑释人员基本情况月排查制度,做到“刑释人员底数要清,刑释人员是否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情况要清”,全力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的人身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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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司法所通过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定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特殊人群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严防黑社会性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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