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凶」十五年


“叮……”

陳嬌(化名)像往常一樣拿起手機,一條消息映入眼簾:“長春長生疫苗出現問題!”

瞬間,緊張感攫取了她的神經。

媽媽和媒體從業者的雙重身份,讓她敏銳地察覺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她當機立斷地翻了孩子的疫苗接種本:百白破疫苗是2014年2月打的,沒有問題,但讓她更害怕的是狂犬疫苗——孩子剛剛注射過狂犬疫苗,好像還是同一批次。

她決定馬上去社區的防疫站查詢信息。路上,各種各樣的設想和結果在腦海中互相拉扯、纏繞——這是條比往常更漫長的路。

直到防疫站電腦上的查詢結果浮現,才讓她終於鬆了一口氣——是同一批次,但生產企業是寧波榮安,不是長春長生。

實際上,陳嬌並不是疫苗案中的個例。隨著長春長生事件的爆發,家長們都變得無比焦灼:問題疫苗流向了哪裡?被哪些孩子接種了?我家孩子注射的疫苗是否有問題?是否需要補種?往前追溯,我家孩子的疫苗來自何處?

這些疑問,縈繞在每一位與疫苗相關的家長心中——他們的孩子是每一支疫苗網絡的最後一個節點,能否通過一個完善的體系,讓他們可以追溯到每支疫苗的源頭;甚至,當災難來臨之時,可以讓他們馬上回溯,順利追“兇”?

人們都知道,只有追“兇”成功,才能問責,這種慾望催生了追溯的重啟:

2018年11月,長生疫苗案件後的第110天,國家藥監局印發了《關於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明確:疫苗、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血液製品等重點產品應率先建立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藥品追溯體系的建設,國家要最先從疫苗開始實施落地,並在2020年完成全程追溯。

如今,國家對「追溯」的表述越來越多,這隱隱釋放出某種信號:藥品追溯碼的建立,勢在必行。

2019年3月8日,北京市藥監局發佈《關於關於加強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期間藥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對藥企建立藥品追溯系統下了“死命令”:北京市中選藥品生產企業應在2019年底前完成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外埠中選藥品生產企業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3月3日,中國醫院協會副會長方來英帶來“關於儘快建立全國藥品追溯體系”的提案。

2月26日,國家衛健委在新聞發佈會上提出:三年內建一套藥品附碼系統,進而建立一套追溯體系。

2018年10月,《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確藥品質量安全追溯要求”,要求建立、實施嚴格的追溯制度,保證全過程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事實上,這條能提供藥品領域追“兇”功能的追「兇」之路,從停滯到重啟,已經走過了15年的漫長時光。


追「兇」十五年


15年的改頭換面中,藥品追溯碼已經不復以前的面貌,建立主體由政府轉移到了企業自身:可以自建系統,也可以和第三方合作;但無論如何選擇,對企業而言,都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它們面臨的是尚未完全定型的頂層設計,以及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巨大投入。

2018年9月18日,諾華製藥(中國)與騰訊公司在上海正式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雙方表示將在藥品追溯、用藥服務、疾病管理、醫學科普等方面開展試點。

當年6月20日,阿里健康與德國醫藥化工企業默克達成合作,雙方宣佈將在藥品追溯、互聯網健康服務等方面進行合作。據悉,合作簽署後,默克在糖尿病、甲狀腺和心血管領域的藥品將會全面入駐阿里健康碼上放心平臺。

2018年3月19日,輝瑞中國與阿里健康在大連宣佈,輝瑞旗下藥品萬艾可入駐阿里健康“碼上放心”平臺,今後,每一盒偉哥上的追溯條形碼,都可以變成消費者查詢藥品真偽和了解安全用藥知識的路徑。


追「兇」十五年



(用支付寶掃描藥盒所附的條形碼,會出現掃碼人次,以此來判斷藥品真假——但這距離“追溯”的要求,相距依然遙遠)

對以上這些與第三方平臺合作的藥企來說,它們可以從平臺申請一維碼,再印刷賦碼——但這樣的選擇也許並不是藥企的首選。

曾有跨國藥企的相關負責人在一次公開會議上表示,選擇一維條碼,意味著已投入的資源可以繼續使用,無需額外投入;但同時也在另一方面加大了成本:一維碼非國際化標準,無法與國外主要國家接軌;作為一個跨國藥企,如果有出口產品,仍需投入新的設備,管理變得更復雜。

那麼,如果使用國際標準GS1碼,有長期關注這一問題的研究人士透露,需要企業重新採購安裝噴碼機,如果一個企業十幾條線重新安裝的話,需要幾百萬的費用。

但實際上,最重要的問題在於追溯系統的環節是否打通:藥品流通環節中各節點屬於不同監管部門管理,監管要求不同。

2018年11月1日,國家藥監局下發《國家藥監局關於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顯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生產企業承擔藥品追溯系統建設的主要責任,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應當配合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生產企業”,卻並未對物流承運、商業客戶、銷售終端、醫院等環節如何參與提出明確的界定和說明。

政策的暫時性模糊立刻映射到了實踐層面。

某藥企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在中國,物流之前,藥監局管;物流之後,衛生部門管——如果兩個部門的頂層對接效率不高,藥品進醫院不掃碼,藥品追溯最重要的環節缺失,其他的數據是無效的。

除了有藥企和第三方平臺合作建立追溯系統外,也有藥企採用自建追溯系統的方式,來保障藥品的全供應安全。

比如上海醫藥的全資子公司上海市藥材有限公司,實現了中藥材西紅花的溯源——自建了包括種植、生產加工、流通全過程的溯源。

此前,上海市藥材有限公司的西紅花事業部總經理張雪就此問題向賽柏藍介紹:西紅花和其他藥材的種植和管理過程不一樣——西紅花要在大田裡種植半年,然後挖出進行房間栽培,為此,公司專門為其自建了溯源體系。

這個溯源系統的特殊之處在於納入“管理”:農戶通過掃碼確定身份和合同數量,確認其花絲的等級,打印憑條,農戶拿著憑條去烘乾房,通過二維碼確認信息確認烘乾時間,溫度;出來的時候掃碼,確認操作人和時間(時間不達標列入次等品);之後進行一系列的收購入臨時庫,檢驗合格後入藥品庫。

對消費者而言,這個溯源做到了最小的包裝:從源頭種植,室內栽培,物流階段,產品的零售終端,一直到進入消費者手中,這些流程均有顯示。

消費者掃描手中的二維碼,產品的原料種植信息:包括大田的照片,採挖,原始的球莖等信息;產品的加工信息:篩選,設備,包裝現場,倉儲信息;產品的檢驗報告;西紅花苷的標準,含量等一系列信息都會出現。

當然,建這樣一個體系成本不菲,但更重要的是,這個追溯體系,只供西紅花葯材的生產加工和使用。

而自建追溯系統的第一批入局者哈藥,實現了藥品的銷售流程全記錄,顯然也同樣具有借鑑意義。

2014年4月起,哈藥投資開發了產品數字化互聯互通平臺,開始創建產品追溯系統。2015年9月,產品追溯制度和相應的軟硬件建設已經全部完成。2016年2月,公司宣佈,啟用“哈藥產品追溯碼”。

哈藥集團信息技術部部長何建民在論文《哈藥集團打造“基於互聯網+”全球通用的藥品追溯系統》中介紹,哈藥給產品運輸包裝及最小零售包裝上面賦予唯一身份追溯碼,實現“一箱一碼”、“一盒一碼”,保健食品依據同樣原理制定了“哈藥藥品追溯碼”,將賦碼對應的產品流通、使用等動態信息實時採集到“哈藥集團藥品追溯系統”的數據庫中,建立電子檔案,進行質量跟蹤追溯。


追「兇」十五年

(哈藥藥品追溯系統,其自原料到製造、物流、客戶、產品銷售均有覆蓋)


之後,哈藥集團通過“碼上有”系統,實現哈藥產品在終端的銷售全記錄跟蹤。終端店員在銷售哈藥產品的同時,使用“碼上有”掃描藥盒上的產品追溯碼,終端藥店及店員就可獲得積分,可通過兌換的方式拿到回饋。

最終,通過產品追溯體系,消費者在藥店買到的任何一盒哈藥產品,都可以追溯到產品是由哪家經銷商供貨,哪家物流公司進行運輸配送,哪個車間工段生產製造,直至追溯產品原料供應商是誰。

此時問題繞了一圈,又回到了原點:如果說作為第三方平臺的阿里健康,主要客戶還是集中在藥品生產企業,中下游的藥商和藥店較少,初步實現了查詢藥品真偽的功能;那麼,哈藥的藥品追溯,其終端主要是藥店,面對的是零售終端的店員,二者都未能實現整個藥品流通過程的追溯。

與此同時,還沒有啟動藥品追溯建設的藥企,同樣在搖擺。

業內人士王力(化名)對賽柏藍表示:“(企業)不做的原因很簡單,我們有太多的事情要考慮,這件事情沒感受到緊迫感。”

他舉了個例子:“你看一致性評價,要耗費巨大的資金、人力、物力,最開始也是沒人做,等到4+7來了,哪個企業不拼命做?”

況且,在他看來,企業有成本問題需要考慮,對於生產企業而言,噴碼系統,掃碼設備等硬件費用,軟件開發和後期維護的費用都會增加企業的成本;此外,技術層面也仍然處於探索中,如果要求新的碼制和系統,必然會給企業帶來相應的設備改造和升級要求。

因此,在“緊迫性”和推動力沒來的時候,很多藥企都選擇先按兵不動。

藥品追溯的困局由此浮現:成本問題和技術升級需要考慮,在輔助用藥、4+7等政策引起行業內軒然大波的背景下,“沒時間”也是個樸素的理由。但即使企業把追溯做成了,更令人困擾的是頂層設計——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對追溯各環節缺乏詳細的界定和要求,很難實現整體流通過程的追溯。

這就是懸在所有企業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做了的企業,怕有新的要求;沒做的企業不敢,也不想輕舉妄動。

追「兇」十五年

雖然目前缺乏更為準確的細則,但國家堅定不移做追溯系統的心,從未消減。

15年追「兇」路的停滯和重啟,足以說明問題。

說到“重啟”,要把時間倒回到2018年8月24日——國家《關於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發佈,這被業界評價為“藥品監管碼的又一次重啟”。

但人們敏感的發現,文件中的相關表述發生了變化:由原先的“電子監管碼”轉變為“藥品追溯碼”,業界的猜測是建立主體發生了改變:“由國家為主體到以企業為主體”。

簡單表述,就是由企業來自建或合作平臺,建立藥品追溯系統,承擔主體責任,國家在其之上建立共享架構,提供監管職能。

將文件內容視覺化,其主要流程如下圖所示:


追「兇」十五年

(製圖:賽柏藍)

因此,方案自然分成了追溯系統和監管系統兩大部分;其中,信息化體系基本構成包括追溯系統、協同服務平臺和監管系統。

在追溯系統中,企業方要按規定完成信息上傳:生產企業上傳藥品基本信息;經營企業在藥品驗收時核對並上傳相應追溯信息;使用單位在採購藥品時仍需核對並上傳追溯信息。

協同平臺包含兩個模塊,分別為追溯協同和監管協同,主要的作用是輔助串聯追溯系統,分發企業和產品的基本信息,追溯碼編碼規則的備案和管理服務,不同追溯系統的地址服務。

監管系統主要提供監管職能:省級監管系統和國家監管系統均應包括追溯數據獲取、數據統計、數據分析、智能預警、召回管理、大數據應用等功能。

總而言之,方案的核心內容在於一物一碼,政府企業兩層架構,多標準兼容統一協同,多方互聯互通。

任何成熟的設計,都不會一蹴而就,都必須通過無數次的搭建、推倒、修正、重建,才能達到最終微妙的平衡——如今對追溯體系的建設,同樣如此。

2016年,湖南養天和大藥房集團起訴CFDA,一心堂、老百姓和益豐三家上市公司發佈聯合聲明,反對當時還是雛形的“藥品追溯碼”——電子監管碼。

《聯合聲明》中表示了企業的主要訴求:人力增加,設備配置都會使企業的成本不斷加大,這只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重複建設;更何況,電子監管碼僅針對零售藥店,並不覆蓋藥品銷售最主要的終端醫院——佔據終端份額80%的醫院不賦碼沒有任何懲罰,僅佔據終端份額20%的藥店不賦碼就要取消經營資格,這不公平。

以上都是公開在聲明中的理由,更深層次的理由隱藏在聲明之下:電子監管碼的運營方阿里健康,它們自己也在做零售。

此前,原國家食藥監總局與中信21世紀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設中國藥品電子監管平臺。兩年後,阿里健康收購中信21世紀,入局電子監管碼。

2015年,天貓在線醫藥業務運營權由阿里巴巴轉讓給阿里健康,就在當年,天貓醫藥館的總商品交易額為47.4億元,鑄造起在線醫藥零售市場的半壁江山。業內擔憂的是:如果運營方是阿里健康,那麼當其掌握了藥品監管的所有重要數據,“又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平等競爭就不復存在了。

因為設備昂貴、不被接受的收費,紛至沓來的有關阿里健康數據壟斷、數據安全的質疑,最終,電子監管碼被停滯。

停滯,直到去年新方案的出臺。

從今年算起,距離2005年電子監管碼剛剛露出雛形時,這條追「兇」路走走停停,已經過了15年。

現在,這條追「兇」之路已初具規模,但仍有很多問題處在模糊之中尚未理清——數據安全、公平競爭、終端掃碼以及系統接口等問題,這需要進一步的回應和推動。


追「兇」十五年



資料顯示,目前只有四家企業專門做藥品追溯平臺,分別是阿里健康、紫雲股份、愛創科技和嘉華匯誠。其中,愛創科技和嘉華匯誠主要做藥品生產過程的追溯,阿里健康和紫雲股份主要做流通領域的追溯。

在第三方平臺“萬馬奔騰”的背景下,永恆命題“數據安全”問題也隨之浮現:簡單來說,藥品追溯碼所包含的信息,一定程度上是企業機密,若不慎被洩露,企業乃至於整個醫藥行業的信息安全都會受到威脅。

作為第三方平臺阿里健康,就曾面對有關數據安全的討論。對此,阿里健康副總裁王培宇在《第三十四屆中國醫藥產業發展高峰論壇》上對賽柏藍回應:阿里健康採用了多種方式去保護合作企業的數據安全。

王培宇表示,阿里健康從法律與技術兩個層面保障企業的數據安全。首先,阿里健康會和入駐企業做此方面的約束,從法律協議上約定阿里健康作為平臺搭建方,不能動企業的數據;而在技術上,阿里健康採用了專門的數據安全機制,保證數據的安全是可監管的。此外,阿里健康仍在不斷升級、迭代現有技術方案,以求更好保護企業數據安全。

那麼,藥監局作為監管部門是否會對第三方平臺有一定的安全要求,例如公安部對銀行系統數據安全等級保護的要求?

對於這個問題,有接近藥品追溯政策制定方的官員對賽柏藍獨家回應:這個是市場選擇,需要企業自己去評估,國家不會有什麼限制的要求。原則上第三方企業要保證企業的數據安全,保證各方的信息技術,但監管部門不會做資質上的要求。

該官員對賽柏藍做了一個比喻:“就像選擇印刷廠一樣,你要自己去衡量印刷廠的安全與可靠。與之類似,第三方平臺有很多,企業需要自己去選擇。”

談到數據安全問題,不能繞過此前的歷史遺留問題:之前的電子監管碼,阿里健康掌握著全行業的數據,自身還經營著天貓醫藥館,被質疑“即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

上述人士保持著一致的態度:這仍然是市場選擇,藥企在跟平臺合作的時候,肯定要和平臺籤市場協議,你選擇了它,就要對它提要求。

不僅如此,也有研究醫藥政策的專家陸青(化名)對賽柏藍表示了類似的觀點:阿里健康的數據不是全鏈的數據,是病人的部分數據:因為每個病人的行為不僅僅侷限在拿藥的時候,還有在醫院內部的處方端,零售端等具體情況,這樣的數據才能讓你完整的瞭解病人,才是有效的。

數據安全只是一個普適性的問題和疑惑,對待藥品追溯體系,不同的利益相關方期望不同,最終的需求也不一致:

製藥企業希望可以做到質量追蹤、防止假貨、銷售分析;經銷商希望防止竄貨,銷售跟進;藥店希望銷售跟蹤、藥品追溯和防偽;醫院能做到配藥自動化、藥品追溯和病情追蹤;患者減少假藥的風險;藥監部門達到質量追溯、流程追溯和問題藥品召回的要求;社保部門可以藉此做到醫保報銷的監控。

因此,如何處理衛生部門的電子管理系統和藥監部門的追溯碼系統接口問題變成了主要矛盾,通俗點說:該怎麼讓醫院等環節自願掃碼?

相關監管方也對上述問題作出回應:這需要在使用過程中逐步推進,現在說這些還太早——生產企業都沒建系統,就說要醫療機構用,在這種程度上,提出強制要求太早了。經驗上是,當你形成了一定的市場規模,形成標準,醫療機構為了提高效率,降低時間成本一定會用。

“大家可能慢慢先分散,再集中,誰服務好,誰勝出,這是大趨勢。”上述負責人表示。

與此同時,藥品追溯碼除了要考慮和衛生部門的電子管理系統對接,和醫保等相應系統的接口問題也在計劃之中。如果成功,藥監機構根據平臺監測產品流通情況,衛生部門知道藥品的使用情況,公安部門檢查是否是假藥,社保部門看是否存在二次銷售的情況。


追「兇」十五年


不僅是“兩會”,在一次藥品追溯的研討會上,有關專家呼籲:“實際上,我國的數據系統是走在國際前端的,移動支付已經使我們進入了無現金時代,一人一碼,一物一碼,道理都是相通的,所以我們的追溯系統先天就有著更有利的基因。”

一切都處在未知之中,但這一天總會到來,並且在不斷加快。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陳嬌、王力和陸青均為化名)



部分圖片素材源自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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